退休要留住的,不只是戶口結餘,還有往後日子的選擇。
退休要幾多錢先夠,不能單靠一個數字回答。每月要付多少生活費、資產何時可以動用、收入能維持多久,以及你希望怎樣過日子,會一起改變答案。這十二章由最基本的預算開始,逐步拆開通脹、壽命、投資回報、提取率和現金流,再把計算帶回家庭、居住地與日常安排。
討論的起點,是 Todd Tresidder《How Much Money Do I Need to Retire?》的 2012 年版本。原書提出傳統資產估算、生活設計及持續現金流三個模型,提醒讀者檢查退休計算背後的假設。作者官方書籍頁可供辨明來源。以下十二章是 ExerLife 的重新組織與原創應用,並非原書章節的翻譯;書中的美國稅制、退休賬戶與當年市場資料,也不會直接套到香港或海外港人身上。
閱讀時,可以先按目錄找到眼前最迫切的問題,再回來補上前面的推理。第二章會建立一個清楚標示的虛構家庭預算,其後章節沿用相同數字,讓你看見假設改變後,結果怎樣跟着變。所有例子都用來解釋方法,金額並非香港市場報價,也不是一個家庭應該花多少的標準。真正有用的,是你能把自己的紀錄放進相同位置,認出仍然未知的部分。
這份書稿同時寫給居港與住在其他地方的香港人。有人想繼續工作,但希望少一點趕迫;有人準備移居、回流或兩邊走;有人仍在照顧家人,眼前只能先整理資料。書中的練習可以分開完成,家庭成員也可以各自閱讀後再討論。目標是把需要承擔的責任、可以調整的安排和希望保留的生活逐步說清楚,讓退休成為能夠檢查、試行和修改的選擇。
第1章|退休計算機能回答甚麼,不能回答甚麼?
1.1 那個一直想知道的數字,背後是怎樣的日子
1.1.1 退休要幾多錢先夠?這句話聽來像一道算術題,真正要作的決定卻很貼身:明年還要不要繼續這樣工作,現有住屋能否保留,家人有需要時自己能否放下手上的事,以及終於多出來的時間,是否仍有身體和心力享受。先釐清這些問題,數字才有用途。否則,計算機回答了資產能支撐多久,讀者仍不知道,那是不是自己願意過的生活。 每月薪金容易量度:再工作一年,戶口大概會多多少,看得到。但一個不必趕時間的晚上、陪家人覆診的半天,或仍有體力時想走的一段路,很難換成同樣清楚的數字。於是,「再做多幾年」容易成為每次討論的答案,想做的事情卻一直沒有具體位置。收入帶來安全感,時間同樣有價值,兩者都應該出現在討論中。
1.1.2 也有人喜歡自己的工作,想到退休反而失落。平日有人等自己開會、找自己處理問題,離開之後會怎樣,未必想像得到。這不等於不懂享受生活,也不表示必須立即離職才叫自由。有人希望保留專業和同事,減少的只是工時;有人想先停一段時間;有人只是不想再把所有生活安排都放到工作之後。 這份指南先不替你訂一個應該退休的歲數。我們會逐步整理錢、生活和收入的關係,讓不同方案有可以比較的條件。讀者可以住在香港,也可以已在英國、澳洲、加拿大或其他地方。香港人的共同語言和牽掛,並不代表每個人的制度、成本和家庭責任相同。
1.1.3 「夠」亦有不同意思:能支付基本生活、能保持現在所有安排、能承受意外,或希望另外留下資產給家人,是不同目標。不要把它們混成一個必須同時達到的門檻。可以先寫哪項是最低需要,哪項是有能力時希望做到,以及出現衝突時願意怎樣取捨。例如希望保留探親能力,便應把旅費列進生活,而不是等計算有餘額才容許自己想。目標有了層次,看到資金不足時,才知道影響哪一部分。
1.1.4 還有一個容易混淆的地方:計得仔細,與估得接近未來,是兩回事。按輸入條件把資產算到小數點後兩位,數學可以完全正確;如果輸入的物價、收入年期或退休日期不合實際,答案仍不能支持原來的決定。看見精細結果時,可先問「最影響這個數字的三項設定是甚麼」,再逐項改動比較。假設變一點,結果便差很遠,說明這個選擇對該條件敏感,值得多留餘地或尋找替代安排。它不代表計算出錯,也不是要求你預知將來。
1.2 退休可以分階段,不必一個日期包辦所有改變
1.2.1 全職工作、減少工時、暫停工作和完全停止受薪工作,是幾種不同狀態。計算機通常要求一個退休年齡,生活卻可能分幾步改變。例如先取消經常加班的安排,再嘗試每星期少做一天,最後才決定是否離開原有職位。這些選擇是否存在,要按實際僱傭條件查清,不能先把理想安排當成已有收入。
1.2.2 不妨把願望分成近期、中期和較後階段。近期可能是睡得足、把必要治療安排好,或每星期有一段不必應付工作的時間;中期可能是持續學一門技能、參與社區活動或多探望家人;較後階段可能是住屋方便出入、日常有人可求助。這些是規劃例子,不是每個人的標準人生清單。 再替每個願望寫下它需要甚麼。有些主要需要現金,例如搬遷;有些需要固定時間,例如照顧;有些需要體能,例如自己去旅行;也有些需要兩個人協調,例如其中一人仍全職工作時,另一人希望怎樣分配家務和獨處。只看總資產,容易把後面三類條件漏掉。
1.2.3 分階段的好處,是可以先試較容易回頭的改變。改一個星期的活動安排,與辭去一份難以重新取得的工作,風險不同。整理時,把「先試一試」「需要查條件」「一旦決定較難回頭」分開,不用把所有未知一次押在同一個日期。財務計算可以協助辨認承受能力,最後仍要由你判斷哪些改變值得。 分階段也要容許事情不是自己選的。有人準備再做五年,工作卻可能提早結束;有人本想逐步減少工作,照顧需要突然增加。可以把「按原定日期改變」和「提早一年失去原有收入」分成兩個情境,查近期生活由甚麼支持。這不是預言壞事發生,而是看清自己的應變空間。有些安排之所以值得提早準備,正因為真正需要時,未必仍有原來的收入和時間慢慢研究。
1.3 普通一星期,比理想中的旅行更能說明需要
1.3.1 想像退休時,人容易先想到旅行、節日或一直想做的大計。但退休的大部分日子仍然普通:起床、買餸、運動、處理賬單、陪伴家人,還有一些沒有安排的下午。先寫一個普通星期,能讓預算貼近日常。星期二早上做甚麼,比「退休後享受人生」更容易發現實際條件。 不必把時間表填滿。可以寫下每天固定的事,再留下可自由運用的時段。若家人仍上班,平日白天未必有人陪;若自己負責照顧,原本以為多出來的時間可能已有用途。這些不是計劃失敗,而是開始看見生活的形狀。提早知道,比離職後才發現雙方期待不同,更容易調整。 住在海外的人,也可在同一張星期表標明和香港家人的聯繫、時差、探親需要及當地交通。留在香港的人則可想一想,日常支援來自鄰居、朋友還是家人,這些關係會否因搬屋改變。不要把「社交」當作一個籠統項目;有人可以散步,有人可以談心,有人遇事能到場,提供的是不同支援。
1.3.2 完成後,圈出三件不想長期失去的事。它們可以很平常,例如留在熟悉社區、每星期運動數次,或能負擔探望外地家人的旅程。這三件事會成為往後刪改預算時的參考。節省費用有其價值,但如果每次都刪掉自己最想保留的生活,計劃最後可能只剩下一個較低的支出數字。 也可把每件事所需的付款頻率放進星期表。每天要出門,交通便不能只按偶爾外出估算;希望每星期上課,學費和往返時間都要列入;打算自己做飯,則要考慮採買和家務。這一步不要求你立即選課或作承諾,而是讓「有時間後自然會做到」變成可觀察的安排。若試過發現某項活動並不喜歡,可以更改。生活草圖的價值,正在於容許你以較小代價重新認識自己。
1.4 模型一:把生活需要,連到可承受的資產安排
1.4.1 Todd Tresidder 的第一個模型,是傳統資產估算。先估計退休支出,再扣除不由同一投資組合支付的其他淨收入,餘下缺口由儲蓄及投資承擔。接着考慮資金要用多久、回報和物價如何變、何時需要提取,才估計起初需要多少資產。這個過程讓模糊的願望變成可以逐項核對的問題。
1.4.2 以本文假設的家庭A作貫穿練習:按今天購買力,每月生活費港幣24,000元,全年288,000元;另有不由同一投資組合支付的稅後淨收入每月6,000元,全年72,000元。第一年需要由資產承擔的缺口是216,000元。這些金額並非香港家庭標準,也不是任何讀者的財務資料。 到這裏,我們只知道第一年的缺口,還未得到「退休要有多少錢」的答案。收入是否全年存在、資產能否即時使用、往後支出是否增加,都會改變結果。把216,000元直接除以某個百分比,只能顯示某套條件下的算術關係,不能證明資金一定夠用。第六、七章會分別處理回報次序及提取假設。
1.4.3 模型一的實用之處,是把不足放到具體年份。例如資產總額不少,離職頭幾年的可用現金卻不足;或初期沒有問題,較後年份的收入跟不上費用。當缺口有了位置,才能討論延後離職、調整成本、核對收入或改變資產用途。只看最後顯示的成功率,會失去這種逐項修正的機會。 作者對傳統計劃提出強烈批評,提醒人別把精密計算當成確定未來。這個提醒值得保留,但未知不代表計算沒有用。天氣可能改變,仍可以先看預報、準備雨具;退休試算也可以幫助準備,只須清楚知道哪些是已確認資料,哪些是假設,以及情況改變後要重新檢查甚麼。
1.4.4 資產表也應同時記負債和用途。戶口裏有一筆錢,不代表整筆都能支持退休:部分可能已預留繳稅、還款或家居工程;某項資產可能由家人持有,自己並沒有處置權。模型一需要的,是有權使用並願意按計劃使用的資產,而不只是看到的市值。逐項標記這些限制,有時會令可用數字變小,卻能避免在作了重大決定後,才發現本來以為存在的資金已有其他責任。
1.5 模型二:調整生活,也會改變退休需要
1.5.1 第二個模型把生活安排重新放回討論。若所需資產超出目前能力,除了多工作、多儲蓄,還可以問哪些費用與自己重視的日常並不相稱。住房、交通、工作時數和照顧分工,可能比零碎消費更有影響。這個模型的重點,在於找出可以接受的不同生活方案。 但選項不應只在紙上成立。搬小一點可能減少成本,也可能失去鄰里支援;改住外地可能租金較低,卻增加探親、醫療和交通費;把興趣變收入,可能有樂趣,也可能添上推銷和行政。每項調整都要寫出得到甚麼、付出甚麼,以及條件是否已獲確認,不能只把較低的支出填進試算表。
1.5.2 家庭A可以先試一個月,看看現有預算中哪些費用值得保留,哪些只是習慣。這不需要立即搬屋,也不用為證明自己能節省而延誤必要醫療。如果某項改變令生活更自在,便有理由進一步研究;若省下的錢很少,卻明顯增加家務或交通負擔,也是一個應保留的觀察結果。 工作調整亦然。有些人可以和僱主商討工時,有些行業沒有這種空間;有人需要停工照顧家人,並非自由選擇。讀者能不能大幅降低支出,與原有房屋、健康和責任有關。生活設計應增加可行選項,不應成為批評別人不夠節儉或不夠勇敢的理由。
1.5.3 第八章會細看哪些改變可以先試,以及短期兼職收入如何放進多年計劃。本章先記住:只有自己願意、家庭能配合、實際條件亦容許的改變,才值得寫進基本方案。未查清的兼職、未試過的低成本生活,可以另列為研究中的選項。 嘗試也應有記錄方法。先說明預期省多少、試多久、甚麼結果代表可以繼續,再觀察實際付款和生活負擔。例如取消一項訂閱,省下的月費容易核對;改用較遠的服務,卻可能多了交通和時間。把時間成本一併記下,不是要為每分鐘訂價,而是避免只因賬面節省,便忽略自己每星期多承擔的勞力。若改變需要全家配合,也應先確認其他人是否願意,而非一人替所有人決定。
1.6 模型三:每月有收入,也要查它能否持續
1.6.1 第三個模型着眼於現金流。人可以擁有價值不低的資產,仍為下一張賬單擔心;也可能每月有多項收入,卻不知道其中一項停止後會怎樣。把每筆錢何時到賬、扣除成本後剩多少寫清楚,會比只看總資產更接近生活。作者尤其重視收入高於開支、資產能跟上通脹,以及收入來源分散。 然而,收入的名稱不能替它提供保證。租金須扣除空置、維修和其他成本;股息可能減派;生意收入可能仍需要自己工作。每月固定入賬,也要查付款期限、條件和提供者。如果把今天的利率或收入,原封不動延長三十年,就會把模型一原有的假設問題,帶進另一個模型。
1.6.2 家庭A的每月6,000元淨收入,在練習中先作為一項已列明的假設。實際使用前,要另外查它開始和停止的時間,是否隨物價調整,以及在甚麼情況下會減少。若只能持續兩年,就只應放進那兩年;若收入來自已列為可全數花掉的同一資產,亦須檢查有沒有把保障重複計算。 現金流模型有助人看清付賬能力,但不能單憑收入暫時大於開支,便認定所有長壽、通脹和市場風險已消失。第九章會再拆解作者的三項條件和額外緩衝。這裏先留下兩個實用問題:某項收入停止時,誰來支付核心費用?若需要突然一筆錢,還有甚麼資產能及時使用? 收入與自己的身體和時間也可能連在一起。若兼職收入用來支付生活,而同一時期自己又需要休養或照顧家人,支出增加與收入下降就可能同時出現。把它們當成兩件完全獨立的事,會高估支援能力。清單上可註明每項收入是否需要自己工作、能否由別人接手,以及停止後有哪些費用仍會繼續。這樣才知道,所謂持續收入是在減輕責任,還是換了一種形式把工作留到退休後。
1.7 把同一個決定,交給三個模型互相檢查
1.7.1 假設家庭A正在比較兩個離職日期:明年,以及三年後。先用資產模型比較兩個日期的起始資產、收入和年期;用生活設計模型比較這三年希望保留的事情;再用現金流模型檢查每段時間的賬單由誰支付。三者不是三個互不相干的測驗,而是同一個決定的不同部分。 若明年離職需要尚未找到的兼職才能支付核心費用,下一步便是查兼職是否存在,而非先宣布財務自由。若三年後離職能多儲一筆錢,卻要延後一件時間很重要的家庭安排,亦應把這個代價寫出來。計算不能替讀者衡量所有價值,但可以令代價不再藏在一句「再看看」裏。 完成比較後,不一定立即二選一。可能出現第三種安排,例如先處理過渡期現金、嘗試較少工時,或把一項大額計劃分段進行。這不是保證每人都能找到折衷,而是先把問題拆開,避免把可調整的部分誤當成只有兩個極端選擇。
1.7.2 遇到兩個模型給出不同感覺,也值得停下來追問。資產模型顯示可行,現金流卻令你不安,可能是對變賣資產不熟悉;每月收入看來足夠,資產模型卻見到後期不足,可能是物價和收入年期沒有配對。應找出差別來自哪項假設,不用挑一個令自己最舒服的結果便結案。 如果伴侶對方案有不同看法,先分清是資料還是價值的分歧。一人以為醫療已受保,另一人知道有自付項目,是需要查合約的資料問題;一人重視留在原區,另一人願意搬遠一點,則需要商量生活選擇。增加一個更複雜的計算機,不一定能處理後者。把待查資料和各人重視的事分開寫,便能避免討論一直圍繞同一個總額打轉,也較容易知道哪個問題需要外來專業協助。
1.8 先完成一頁「退休決定說明」,才進入計算
1.8.1 第一頁可以寫下:希望改變甚麼、希望保留甚麼、最不能承受哪類變化、準備比較哪兩個日期,以及哪些條件仍未確認。不需要寫得漂亮,更不必向人證明自己已經成功。有人最重視留在熟悉的住所,有人想保留協助家人的能力,有人希望繼續工作而毋須承擔現有時數,答案可以不同。 若與伴侶一起規劃,先各自寫,再交換閱讀。同一個「生活費」數字,可能一人認為已包括探親,另一人以為還會另付;一人覺得多了時間就應多做家務,另一人期待的是獨處。及早把意思說清楚,能避免財務試算很一致,日常期待卻相差很遠。
1.8.2 原書主要處理如何估計退休需要,沒有包辦投資配置、長期照顧、遺產和跨境稅務。作者描述自己年輕時離開全職工作的經歷,是他的自述,不是讀者能複製的成效證明。本文運用它的提問方式,再以香港及海外港人的規則和生活限制檢查,亦會說明哪些結論需要收窄。
1.8.3 資料不足時,記下「未確認」會比隨手填零更有幫助。未知的收入不能先拿來付賬,未知的費用也不能當作不存在。可以寫清楚下一步由誰向哪個機構查甚麼,例如查一筆資金的可用日期,或一項保障在移居後是否繼續。帶着具體問題求助,比只問「我夠唔夠錢退休」更容易得到有用答覆。覆核時再把已確認資料與仍在研究的選項分開,計劃便能留下可追溯的理由。 讀到這裏,可以先放下對「一個正確數字」的追求,帶着一份具體生活草圖往下走。下一章會由完整十二個月的開支開始,讓每一筆錢有用途、年份和付款時間。當「想過怎樣的生活」開始有可核對的資料,退休選擇才有機會逐步變得清楚。
第2章|模型一:先找出生活費,再找退休數字
2.1 先用完整一年,回答一個比薪金更實在的問題
2.1.1 第一次做退休預算,不必立即想像三十年後的每一筆支出。先回答:過去一年,維持這個家庭實際用了多少錢?從已發生的付款開始,較容易發現自己原來忘記了甚麼,也較容易分辨哪些生活想保留。預算的起點是理解日常,不是要求你把所有開支都縮到最低。 原書反對單憑退休前薪金的某個比例推算需要,有充分的實際理由。收入相同的人,可能一個已供完樓,另一個仍租屋和支援長輩;收入不同的人,也可能選擇接近的生活。薪金反映工作收入,生活費則反映住房、家庭、健康和日常選擇,兩者不能只靠固定比例互相替代。 退休後,部分工作費用會停止,部分生活費卻可能增加。上班交通少了,不代表保費和租金會下降;多了空閒,也不等於每天都要花更多錢。應按具體項目調整,不能先認定退休一律省兩成,或退休後必然因旅行而更昂貴。這兩個方向都需要由自己的計劃支持。
2.1.2 資料可以由銀行、信用卡、電子錢包和現金紀錄拼起來。沒有完整記錄也不用放棄,先整理已有月份,再查年度賬單,把估計項目另外標明。已確認與暫估分開,比勉強填滿一張看似完整的表更容易改善。日後找到資料時,只需換掉對應項目。 選完整十二個月,是為了看見季節和付款頻率:年度保費、旅行、節日、學費或家居維修,未必每月都有。只看最近三個月,可能恰好很少外出,也可能碰上搬屋,兩者都容易令基準失真。若某年明顯特殊,可以保留實際數字,再另外說明哪筆不預期每年重複。 若全年紀錄很凌亂,可以先找三項大額固定付款,再找年度賬單,最後處理日常零碎項目。這樣安排有兩個好處:較快掌握佔用資金較多的地方,也較容易發現固定付款有沒有在另一張單據重複出現。先完成一份可解釋的粗稿,再補細項,通常比一開始逐張收據追求完美更能推進。
2.1.3 也應寫清預算涵蓋誰。一個人的日常費用、夫妻共同生活費,以及全家連同其他人的支援,是不同範圍。若某人支付租金,另一人支付食物和保費,兩份紀錄要合起來才是家庭開支;若只整理其中一個戶口,很容易把看不見的支出誤當成退休後不用負擔。
2.2 先清理紀錄,避免同一筆錢算了兩次
2.2.1 把交易抄進預算前,先分清消費、轉賬和儲蓄。信用卡月結單已計入的超市購物,不應在銀行扣還款時再計一次;由自己的戶口轉到另一個自己的戶口,通常也不是消費。電子錢包充值和使用錢包付款同樣要選一致方法,不能兩邊都作生活費。 若向家人轉賬,應記下用途。它可能是共同家庭費、代付後收回的款項,也可能是持續支援。用途不同,退休預算的處理也不同。不必把每筆日常分得極細,但大額和固定項目要知道意思;否則支出總額看似準確,卻無法判斷離職後哪部分仍存在。
2.2.2 貸款還款要按實際現金流列入。分析資產時,本金和利息有不同意思;但對每月付賬能力而言,兩部分都需要現金。若計劃某年還清,便把停止付款的日期列清楚,同時確認還清所需資金是否已在另一處扣除,避免既保留那筆現金,又假設貸款自然消失。 正在工作的儲蓄供款則要另外標記。把錢存入投資戶口,會減少當月可花現金,但不等於維持生活所耗用的費用。退休後停止某項供款,並不表示原來的生活費就減少同樣金額。先分開「花掉」「轉成另一項資產」「償還負債」,往後才看得懂資產和支出如何接上。
2.2.3 清理時可保留簡單的核對痕跡,例如交易月份、來源和用途。不需要公開私隱資料,更不用把密碼放在預算表。目的只是讓自己和共同規劃的人,半年後仍知道某個數字從哪裏來。若一筆款項仍查不清,寫「待確認」比隨手刪除或歸作其他更有幫助。
2.2.4 退款也要處理一致。假設同一年度先買了港幣2,000元用品,後來全數退款,該項淨消費應扣回2,000元,不應把退款當成一筆可持續收入。若款項跨年才退,則註明它屬於之前的消費。這些小記號能避免某年看似支出很高,另一年卻多了一筆來源不明的「收入」。 替人墊支而獲償還的款項亦應分開。例如代親友買了1,000元物品,對方已還款,便不應把整筆1,000元留作自己的常年生活費。尚未還款則仍會佔用現金,但是否預期收回、何時收回,需要另外記錄。這能同時保留實際付款的時間,以及費用最後由誰承擔。 共同戶口與個人戶口間的付款也要核對。夫妻每人每月轉入一筆錢,不是家庭把那筆錢花了兩次;應追到共同戶口實際支付甚麼。相反,若家庭以外的固定支援確實由你支付,就應列入責任。分類的目的,是令金錢去向能解釋,不是用一套會計名詞把人弄得更糊塗。
2.3 三類開支,分的是調整空間,不是人生高低
2.3.1 第一類是核心開支:住所、基本食物、交通、水電通訊,以及不能輕易停止的健康和家庭需要。每人的核心不同,有照顧責任的人,某些服務便不能隨意取消。核心的意思,是收入變動時仍需先安排的部分,並非只准保留最簡陋的生存條件。 第二類是可調整開支,例如部分外出用膳、娛樂、興趣和非必要購物。可調整不等於沒有價值。與朋友吃飯可能維持關係,一門課可能提供生活節奏。先了解它帶來甚麼,再研究次數、地點或形式,通常比一律刪掉更容易找到能持續的安排。
2.3.2 第三類是不定期開支:保費、探親旅費、維修、更換用品,以及其他並非每月發生的費用。它們可能很必要,也可能可以延後,因此「不定期」不是另一種重要程度。這裏按付款時間分類,是避免每逢一次過繳費,便以為原本預算突然失效。 同一項費用可以同時有兩種標記:年度保費是不定期付款,也可能是核心需要;探親是年度付款,但對某些家庭亦很重要。初學時,先用三類掌握全貌,再在大額項目旁寫是否可以延後。無須為了分類完美,拖延完成整份年度預算。
2.3.3 香港與海外家庭尤其要把責任說清楚。支援長輩、兩地探親、代家人付某項費用,是否長期維持,不能由一人默默假設。原來願意承擔的責任可以保留,只須把它計進去。退休計劃若靠家人不知道的刪減才能成立,日後容易出現的會是關係衝突,而不只是數字誤差。 試着問每筆費用一個具體問題:「如果收入短期少了,這筆可延後多久,會有甚麼後果?」取消一次娛樂,與延遲繳租或必要治療,後果不同。把後果寫下,便能看見預算的調整空間。不能延後的部分需要較可靠的支付安排,可調整部分則讓之後的情境比較有實際內容。 若一項開支同時有必要和可選部分,可以按用途拆開,而不用整筆定性。例如基本通訊與額外娛樂訂閱可以分開;必要交通與特別旅程也可分開。拆到能支持決定便足夠,不需要把一餐飯逐項分類到失去耐性。預算應能持續更新,過度複雜反而可能令人不再使用。
2.4 家庭A的完整練習:每月二萬四千元怎樣得出
2.4.1 以下所有數字屬本文自設的家庭A,是一個兩人、在香港租住的假設家庭,用來練習方法,並非市場報價或建議生活標準。每月核心開支設定為18,000元:租金9,000元、食物5,000元、基本交通1,500元、水電通訊1,500元,日常健康及家居需要1,000元。各項合計18,000元。 家庭A另有每月3,000元可調整日常開支,用於已列明的外出用膳、娛樂等活動。這部分不包括稍後另列的年度旅費。因此,一般月份的經常開支為21,000元,全年252,000元。其中核心開支全年216,000元,可調整日常開支全年36,000元,兩部分用途保持分開。
2.4.2 年度項目再加36,000元:保費12,000元、計劃中的探親或旅費12,000元,以及維修與更換用品預留12,000元。旅費只計一次,沒有藏在每月3,000元之中;維修預留也只是安排資金的假設,不是保證所有故障只會花這個金額。實際家庭須按合約、需要和可取得的資料重新填寫。 全年252,000元加年度36,000元,合共288,000元;除以十二,便是平均每月24,000元。這個平均值方便比較收入,但不代表每月都會付出同一金額。家庭A的普通月份可能只付21,000元,某個繳保費和出行的月份卻明顯較高。平均費用和付款日曆,需要同時保留。
2.4.3 再假設有一項不由同一投資組合支付、已扣相關成本和稅項的收入,每月6,000元,即全年72,000元。第一年由資產承擔的缺口便是288,000減72,000,等於216,000元,平均每月18,000元。這項收入的期限與可靠性尚須另查,不能只因數字整齊,便把它延長至往後所有年份。 家庭A的核心開支和資產承擔的年度缺口,剛好同為216,000元,是本例的算術巧合,兩者意思不同。前者按費用用途分類,後者把全部支出扣其他收入。不要因此認為其他收入必定支付所有彈性和年度開支,也不要把核心預算當成整份退休預算。
2.4.4 租金9,000元只是這個假設的設定,不能據此判斷某區或某種住所是否租得到。讀者應以自己的租約或已核對選項替換。把練習數字換成真實資料時,連同按金、搬遷和可能的重複租期另作安排,不要只換每月租金。一次性轉變費用與持續生活費,兩者都需要資金。 核對家庭A時,可用兩條算式交叉檢查:每月21,000元乘十二再加36,000元,是288,000元;每月核心18,000元乘十二,加36,000元可調整費及36,000元年度費,也是288,000元。兩個答案相同,才知道年度項目沒有漏掉或被加兩次。自己的表亦可保留這兩種合計方式。
2.5 把平均開支換成付款日曆,才看見何時要準備現金
2.5.1 年度費用攤回每月後,還要知道甚麼時候支付。可在十二個月份下面,先填每月經常費用,再把已知保費和旅費放到相關月份。維修若沒有確定月份,保留為全年預留並註明可提前發生。這樣做,不是要預測下一次冷氣何時壞,而是承認它未必等到你最方便時才發生。 例如家庭A在某月同時支付12,000元保費和12,000元旅費,該月付款便是原有21,000元加24,000元,共45,000元;這只是付款安排示例。若其他收入仍是6,000元,當月便有39,000元由已有現金或適時安排的資產支付。全年平均缺口18,000元,不能直接當成每月最高需要。
2.5.2 把每月為年度費用預留的3,000元放進安排,並不會自動令第一張賬單有錢支付。如果保費在試行首月便到期,而過去沒有預留,就要靠已有資金。年度預算處理的是總額,現金安排處理的是時間,兩者各自完整後,才能避免明明全年看來有能力,某月卻需要倉促套現。 再核對收入日和付款日。月底才到的收入,未必能支付月初到期的賬單;定期到期日、退休資產可用日和外幣兌換,也可能與日常付款不同。這章先把日期列出,第五章再把它連到資產可用時間。現在不需要為每一項選產品,先知道缺口落在哪裏。
2.5.3 這份日曆也能幫助夫妻分工。由誰留意保費、誰處理租金、誰知道維修預留在哪裏,都可以說清楚。共同計劃不表示所有賬戶必須合併,但至少要知道責任不會因為一人忙碌、離境或需要休養,就暫時沒有人接手。可操作的安排,比全家只知道一個年度總額更可靠。
2.5.4 預留而未使用的維修款,不需要為了符合年度預算而花掉。可以讓它繼續留作原用途,並在年終列出預算、實際付款及仍保留的金額。相反,若今年已使用部分預留,明年便要按狀況研究是否補回。持續預留的安排與某年實際消費,應保留兩個數字,避免下一次又把同一筆結餘當成新需要。 月底戶口有餘額,也不能立即認定可以自由花。可能下月有年度付款,亦可能其中一部分已答應支付其他責任。給這些錢標用途,能讓自己知道多少是待付費用、多少是應變資金、多少才是可另外安排的部分。這裏沒有一個適合所有人的固定月數;先知道自己的付款分布,才有依據研究需要多少即用現金。
2.6 由現在改到退休後:每一項調整都寫理由
2.6.1 在實際年度開支旁,加一欄退休後預計金額,再寫改動理由。工作交通減少,可以按預計出門方式估;某項貸款結束,可以按合約日期核對;準備多探親,則另查行程。理由能讓日後覆核分清,原本預算錯了,還是生活選擇本來就改變了。 不要只改一個總百分比。假設一般消費減少,但住房維持,便應分開處理。若每項都打八折,可能連租約、保費和必要家庭支援也被一起減掉,畫面雖較輕鬆,實際卻未有任何可執行的改變。較容易調整的費用,亦需要有人願意接受新的安排。
2.6.2 預留維修、更換用品等費用時,可寫明哪些已知道大概時間,哪些只是一般準備。即將需要更換的設備,不應同時當成很久以後才發生的費用;已在其他地方預留的大額工程,也不能在年度項目再加一次而沒有說明。清楚用途,既可避免低估,也能避免重複高估而不必要地延後選擇。
2.6.3 醫療費尤其要分開保費、保單自付部分、未受保服務和可能的照顧支援。這些不是同一筆錢。現有保障是否繼續、離職或移居後有何改變,需查個別條款;不能只填一個保費數字,便認為所有日後需要已處理。未查清的部分列成問題,不用自行替合約作保證。 探親和居住也可各設基本與替代安排。例如保留原有探親次數作基本預算,再研究較長住而較少次往返是否合適。替代方案應連同住宿、交通和家庭意願一同看,不能只挑機票較便宜的一部分。第十章會再檢查兩地生活的制度和貨幣差異。 已有的保障或支援若與工作相連,應在離職前先查變動。這不是推定每家公司有甚麼福利,而是提醒讀者,今天由別人支付的費用,可能未出現在自己銀行紀錄。整理時,可加一欄「目前由誰負擔」,例如僱主、伴侶或家人;若日後付款人改變,再把需要補上的金額列入。
2.6.4 也要把「可停止」與「已停止」分清。打算退會、取消訂閱或轉用另一服務,仍要留意付款周期和已承諾費用。若某筆年度費用在離職前已預付,短期現金流可能較低,但續期後仍會出現。不要把暫時不用付款,誤寫成往後永久不用負擔。
2.7 分階段寫預算,別替未來的自己預先刪掉所有需要
2.7.1 原書討論支出會隨生活階段改變,這個方向值得使用,但不能由群體平均推定某個家庭每十年一定少花若干。剛退休時、工作逐步減少時和需要更多協助時,費用可能有不同組合。先寫出變化原因,比為每個歲數填上一個看似精確的金額更重要。 第一段可由離開全職工作至主要退休資產可用前,留意有哪些收入暫時不存在;第二段可按已計劃的生活安排;較後階段則檢查住所、交通和照顧需要。這不是固定年齡表,也不是說人人都會失去自主。分段只是讓某項收入和費用的開始、停止時間不被平均值掩蓋。
2.7.2 如果預計某項支援會停止,應問這是已有約定,還是自己的希望。孩子成年、長輩照顧改變、伴侶退休,都可能影響家庭費用,但不能只因某個歲數到了便自動刪去。尚未商量的項目,可以另設比較情境,暫時不要讓基本方案依賴別人未答應的安排。 同樣,不應預先把年長後所有旅行和社交費刪掉,來換取較低資產需要。有些活動會減少,有些可能改用不同方式,有些人仍重視持續外出。讓未來生活有基本選擇空間,再研究具體調整,會比把「到時自然唔使咁多」當成主要依據更清楚。
2.7.3 可用一個簡單原則檢查:每項重大變動,都應看得見原因、時間和影響。原因可能是合約結束、計劃改變或已查到的規則;時間可以先是範圍;影響則包括錢和日常安排。三者仍不清楚時,保留不確定性,不必急着把未來寫成唯一版本。 家庭支援亦可另列起止條件,而不是只寫截止年份。例如某項費用目前打算負擔至學業結束,便記下要何時再商量;若照顧安排可能改變,列明誰負責查服務和費用。不能確認停止時間的責任,先留在基本情境或另作較長情境比較,避免只因想早些退休便替它安排一個沒有根據的終點。 對跨境家庭,支出由誰支付和以甚麼貨幣付款,也可能在不同階段改變。移居初期的安頓費,不應原封不動當成每年支出;原居地仍要繼續的費用,亦不能因已搬走便自行刪掉。先分出一次性和持續項目,再處理兩邊各自的付款責任,較容易看見轉變期會否同時有兩份成本。
2.8 試一個月,觀察節省之後的生活
2.8.1 整理完預算,可以挑一個較普通的月份試行。仍有薪金時,把超出試行預算的部分另外保留,觀察在指定生活費內是否自在。試行不需要真的停止必要治療,也不用為了達標而把欠款留到下個月;延期付款沒有減少全年費用,只是把問題推後。 記錄不單是有沒有超支,也包括為何超支。是原本漏了一筆年度費用,還是家人有臨時需要?是外出頻率比預期高,還是減少支出後,家務時間大幅增加?原因不同,調整方法也不同。一次超出不代表沒有自律,一次剛好達標也不證明往後多年沒有問題。
2.8.2 若某項節省令生活更舒服,可以保留;若省下金額不多,卻失去重要聯繫或增加大量勞力,也值得重新考慮。試行的目的,是取得資料,而不是表演一個理想退休者。可以留下一兩項最有效的改變,其他部分稍後再研究,不必同時改掉所有習慣。 與伴侶一起試行時,先說明這是共同了解,不是互相審問消費。各人可先指出一項不想失去的安排,再討論哪裏可以調整。若每次核對都只剩下「你使得太多」,便很難知道數字背後的需要。把需要說清楚,才有可能找到費用與生活都能接受的方案。
2.8.3 需要整理格式,可參考把年度費用攤回每月的退休預算,再用自己的資料填寫。本章的家庭A不是範本答案;它只示範經常費用、年度費用和其他收入怎樣相接。留在香港、住在海外或兩邊走的家庭,都要按自己的居住和責任改動。 試行的月份也應註明有沒有特別情況。假期、家人來訪或臨時維修,可能令它不能代表普通日常;一個沒有大額付款的月份,也不足以驗證年度預算。把月度觀察放回全年日曆看,既不因一次超支全盤否定,也不因一個輕鬆月份便宣布可以長期照做。
2.8.4 若試行主要靠家人多做家務或免費協助,應把這項條件說清楚。金額減少可能只是勞力轉移,對方未必能長期承擔。問一問這種安排是否公平、是否自願,以及有人需要休息時怎樣接替。這些對話能令預算更貼近家庭承受能力,不只是某一個人的戶口餘額。
2.9 交給下一章前,先核對這份預算能否說得明白
2.9.1 最後可以不用計算機,先向另一位共同規劃的人說明:全年需要多少、一般月份需要多少、哪幾個月份付款較大,以及其他收入支付後還剩多少缺口。若只能說出24,000元,卻說不出它有沒有包括保費和旅費,預算仍未到可以拿來作重大決定的程度。 再問每項數字的來源:已發生的紀錄、現有合約、取得的報價,還是暫時假設?讓來源留在表旁,便能看見哪些最需要補資料。不要因為有一項未知,就把整份工作放下;也不要因為其他項目齊全,就把未知當成零。先完成可確認部分,再逐步收窄空白。 年度合計、月份合計和分類合計應互相對得上。家庭A是216,000元核心、36,000元可調整日常、36,000元年度項目,合共288,000元;扣72,000元其他淨收入,第一年缺口216,000元。用兩種方式重算,可以發現漏項或重複,並不需要複雜軟件。
2.9.2 原書先列七類不確定輸入,再以六個編號問題深入處理;退休年齡沒有另設第七題,仍不能漏掉。提早離職會同時減少累積時間、增加由資產付賬的年份,也可能改變原有收入和保障。這些要在整份計劃中連起來,不能只改日期而沿用所有舊設定。 完成這一章,應得到一份有依據、有付款時間、可隨生活更新的年度預算。它仍是今天的起點,不能原封不動延伸幾十年。下一章會處理同一個24,000元,在不同年份的購買力差別,避免生活費與投資結果各自看來合理,合併時卻混用了不同年份的購買力。
第3章|今天夠用的錢,二十年後還夠嗎?
3.1 戶口金額沒有減少,生活選擇仍可能變少
3.1.1 通脹不一定以一張很大的賬單出現。可能是相同食品貴了一點,續租時租金增加,或原來一次付款可以處理的需要,如今要多付一些。對仍有工作收入的人,薪金變動可能抵消部分影響;對主要使用退休資產的人,生活費增加則要由收入或資產安排接上。 因此,退休計劃要同時看兩件事:金額有多少,以及那些錢能換到甚麼。若戶口保持一百萬元,但日常需要變貴,一百萬元的購買力便不同了。反過來,資產金額增加,也未必表示生活選擇增加;要把費用、稅項和物價一同看,才知道實際改善多少。
3.1.2 原書用通脹說明長期假設的重要性,這點值得保留。但2012年對美國債務、未來物價及市場的判斷,屬當時的論述,不能直接變成今天香港的預測。閱讀時可以保留複利和購買力的原理,再用清楚標示的情境理解影響,無須採納作者每項市場看法。 本章不會給一個宣稱未來必然發生的通脹率。以下百分比全部是算術練習,用來看假設如何改變需要。重要的閱讀方法,是每次看到金額,先確認是哪一年、哪種貨幣,以及是否已調整物價;這三件事,比把某一個百分比背熟更能避免混淆。
3.1.3 看自己的支出紀錄時,還要分開價格和購買數量。這個月食物支出多了,可能因為單價上升,也可能因為多了家人一起吃飯,或外出用膳次數增加。總額可以提醒你費用改變,卻不能單憑它判斷物價。先辨明原因,往後才能知道該改的是預算數量、產品選擇,還是價格假設。
3.2 「今天的錢」與「將來要付的錢」必須對上
3.2.1 上一章家庭A按今天購買力,每月需要港幣24,000元。用「今天的錢」表示未來支出,是說到時希望買到與今天相近的生活需要;用未來實際金額表示,則是估計屆時戶口要付出多少。前者重視生活水準,後者重視付款金額,兩種寫法並不矛盾。 例如某份計算顯示二十年後仍需每月24,000元,先別急着認為它忘記通脹。它可能已把所有未來金額折回今天購買力。另一份計算把二十年後金額顯示為更高數字,也不必然代表要求較高生活水準。先讀表示方式,再比較結果,才不會把相同生活誤當成兩個不同目標。 名義金額,是各年實際以貨幣表示的金額;實質金額,則調整物價變化,方便比較購買力。這兩個詞沒有哪個比較「真」。只要基準一致,都能用來分析。麻煩通常出在,支出採用今天價值,收入卻用未來未調整的金額,兩者直接相減,便高估了可負擔的生活。
3.2.2 使用計算機時,可先找說明中的「今天價值」「未來價值」「扣除通脹」等字眼,再看輸入欄位要求甚麼。有些工具要你填今天的開支,然後替它逐年增加;若先自行加到未來金額,又讓工具再加一次,同一通脹便計了兩次。若不清楚,先查說明,不宜憑畫面是否漂亮判斷。 自己做表亦可用兩套表達,但要能互相對照。一套以每年實際付款追蹤資金,另一套換回今天購買力看生活是否維持。開始時只做一套清楚的表,通常比同時堆入很多指標更容易學。最基本的一行註明,應寫「本表所有生活費以今天購買力表示」,或「本表按各年預計付款表示」。
3.2.3 收入亦要選同樣單位。每月稅前收入,不能直接與全年稅後生活缺口比較;某年年中才開始收款,也不能當成全年都有。先把金額按相同期間、相同貨幣和可花用的淨額整理,再處理物價。這幾項單位一致,並不需要懂複雜金融公式,卻是任何計算可以互相比較的前提。 若資料分散,可先挑一個未來年份,手動把該年支出和收入都寫成實際金額;再把兩者都除回同一物價因子,換成今天購買力。兩種表示法算出的承受關係應一致。若一種顯示有餘、另一種顯示不足,便要查是否只調整了其中一邊,或不同項目用了不一樣的年份。
3.3 把物價逐年累積,才能看見時間的影響
3.3.1 延續家庭A的假設,若今天每月24,000元的生活需要,此後每年價格都上升2.5%,十年後約需30,722元,二十年後約需39,327元。這是24,000乘以1.025的十次方或二十次方。每年增加是在上一年價格上再增加,所以不能只把24,000元乘以二十個2.5%相加。 若二十年情境改用每年2%,結果約為35,663元;改用4%,則約為52,587元。這三條路徑全是假設,沒有說哪條最可能。它們顯示的是,當年期很長,年率不同會累積成明顯差額。先看清計劃對物價有多敏感,再決定需要查甚麼資料或留多少調整空間。
3.3.2 計算時也要保持時間一致。假設價格由現在開始上升,十年後退休,退休第一年的需要便不是今天24,000元。若計算機已替工作至退休之間加了通脹,就不要另把同一段再加一次。退休前與退休後都可能有價格變化,但每段時間只能按清楚設定處理。 這些金額不代表家庭A到時一定花同樣數量、購買同樣服務。生活內容可能改變,價格也可能不平均上升。為了看清一個因素,我們暫時保持購買內容不變;待理解物價影響後,再另外加入搬屋、工作改變或照顧需要。把不同變動分開,才看得出結果是由甚麼推動。
3.3.3 數字亦不必寫得比假設更精確。把39,326.7946元當作規劃上約39,327元,可以;把它說成二十年後必須準備的精確月費,則超出例子的意思。四捨五入只是方便閱讀,未知仍留在物價、生活內容和時間之中。應保留公式與假設,而非把小數位當作信心來源。
3.3.4 年率與月份也不能隨意混用。2.5%在本例是一整年的假設,並不是每月上升2.5%;每月支出24,000元也要先知道全年是288,000元。若表格用年度計算回報、用月份列支出,應確認付款安排如何接上。不要在月欄填年率,又因數字不合理而用另一個補丁修正。 連續二十年都用同一百分比,只是方便理解累積效果,實際價格路徑可以有高有低,個別項目亦可能下降。不必為了設一個簡單情境,就認為世界必須每年平均變化。日後取得新租約、續保通知或生活資料時,可用具體資料更新相關部分,保留舊版以便知道改動原因。
3.4 投資增加多少,與可以多花多少,是不同問題
3.4.1 假設某年投資在已扣相關費用及適用稅項後,名義回報為4%,同一期間物價升2.5%,購買力增長是1.04除以1.025,再減1,約1.46%。直接用4%減2.5%得到1.5%,是常用近似值。這個練習保持同一期間和同一貨幣,才可以把兩個比率放在一起。 為甚麼要除?假設年初有100元,投資後有104元;原來100元可買的一組物品,現在要102.5元。用104除以102.5,可以看新金額相對原有購買內容多了多少。這比只記一條公式更容易理解,亦能提醒自己,投資回報和物價必須描述同一段時間。
3.4.2 費用和稅項也要說明在哪裏處理。若輸入的是已扣費用的回報,不應再把同一管理費扣一次;若仍是未扣稅金額,則不能當作可全數花的淨收入。不同資產和居住地的實際處理可能不同,本章不設定一個通用扣稅比例,只要求把來源和處理方式列清楚。 賬面增加4%,不表示可以花掉4%,同時保證本金購買力不變。若把所有增長花掉,剩下本金未必能買回原有生活;若有市場波動,年與年的結果亦不會按平均值平整出現。第六章會進一步處理提取時遇到跌市的差別。這裏先分清名義增長、實質增長和實際可支付現金。
3.4.3 若計算機要求「實質回報」,就要先知道它是否已扣通脹;若要求「名義回報」並另有通脹欄位,便按其說明填寫。切勿把實質回報填進名義欄,再讓工具扣通脹。數字較保守不等於方法較正確,重複扣除同樣會扭曲比較,甚至令人以為沒有任何方案可行。 還要分清每年的實質回報與一次過把年率相減後長期推算。在這個固定4%和2.5%的練習裏,應每年按1.04除以1.025的比例理解購買力變動;「約1.5%」是近似的閱讀方式。若情境已用名義資產逐年計算,最後再換回購買力,就不應同時在每年重扣一遍通脹。
3.4.4 現金暫時不投資,與用較高風險資產追求回報,也都有代價。前者要理解購買力可能下降,後者要承受金額波動及需要付款時的風險。本章的換算不能替讀者選擇配置。它能做的,是讓任何方案都用同樣單位接受檢查,不因看到較高名義回報,就跳過費用、物價和使用時間。
3.5 支出會升,其他收入是否也會跟上
3.5.1 家庭A第一年支出288,000元,另有淨收入72,000元,資產承擔216,000元。若把這個缺口直接按物價逐年增加,實際上隱含了一項條件:支出和那筆其他收入,都按相同比例變動。若收入金額固定,這種簡寫便低估了後來由資產承擔的部分。 以下兩個情境都沿用每年2.5%物價變化二十年的假設。情境A的其他收入一直固定每月6,000元;到二十年後,生活費約39,327元,資產需要支付的月度缺口約33,327元。情境B則假設其他收入也每年增加2.5%,二十年後收入約9,832元,缺口約29,495元。 兩者起初都有每月18,000元缺口,後來卻不同,因為收入調整條件不同。把18,000元按2.5%增加二十年,得到約29,495元,只適合本例的情境B,不能套到收入固定的情境A。這是為何整理資料時,不能只寫收入金額,還要寫它是否隨物價、按哪個規則、甚麼時候調整。
3.5.2 固定6,000元也不是消失了。它仍可支付6,000元賬單,但按本例的2.5%物價路徑,二十年後相當於今天約3,662元的購買力。這個換算沒有預測提供者會不會加款,只說明固定名義付款在價格上升時,對生活的支持比例可能下降。 實際收入可能按其他規則變動,也可能有上限、延遲或停止條件,應查個別制度和合約。不能只因某項收入被稱為退休收入,就當作會自動隨物價增加;亦不應因沒有調整便把整筆當成零。先按已確認條件列出,再另設需要的比較情境,較容易看到後期責任落在哪裏。
3.5.3 若一筆收入每年加固定金額,也不等於每年加固定百分比。以相同增幅描述兩者,長期結果會不同。整理時盡量保留原有條款,例如按某規則調整或定額增加,再看工具能否正確表達。不能表達時,便應知道模型省略了甚麼,而不是把條款改寫成一個較方便的百分比。 「固定收入」亦可能只指付款頻率固定,金額卻隨合約或其他條件變動。不要只憑日常稱呼判斷。可將已確認的最低或固定部分與有變動的部分分開,並註明資料來源。這會讓家庭看到,基本生活由哪些條件支撐,哪些較適合放在有餘時才作的安排,而非全當成同一種可靠程度。
3.6 家庭的物價壓力,未必等於整體指數
3.6.1 整體物價指標描述一組消費的價格變化,家庭實際承受的影響,還取決於各項費用佔多少。租金佔比高,續租便很重要;自住而沒有租金付款的人,費用組合不同;經常探親的家庭,交通和住宿變化也可能較有感。這不代表整體指標沒有用,而是它不能完整代替個人預算。
3.6.2 再用家庭A作一年的自設練習:原來每月24,000元中,租金9,000元,其他費用合計15,000元。假設租金上升5%,其他費用上升2%,新金額是9,450元加15,300元,合共24,750元。按這組假設,總費用增加3.125%,並不是把5%與2%直接平均得到3.5%。 原因是租金和其他費用所佔比重不同。租金佔原預算37.5%,其他費用佔62.5%,每項價格變動對總額的影響要按份量計。這是簡化的家庭預算比較,不是官方物價指數,也不包含消費內容改變。它的用途,是讓你看見哪項費用值得優先查資料。 若全部費用都只按2%增加,總額會是24,480元;與剛才24,750元相差每月270元,即全年3,240元。差額來自租金假設,而非所有生活一同變貴。當結果不合預期,能找出是哪一項帶動,便可以研究續租、搬遷或其他安排,不必只籠統地責怪「通脹太高」。
3.6.3 建立自己的比較時,先挑幾項較大、較難延後的費用即可。可保留目前金額、下一次可能調整的日期、資料來源和替代選項。沒有已知加幅的項目先標作假設,不必為了湊出一個個人物價率而猜每項價格。實用的清單,應能引導下一個查證和決定。 自己追蹤價格時,應盡量比較相近內容。相同食物包裝容量改了,只看標價可能看不見每份成本;換了一種服務,價差亦可能來自服務內容。家庭不用編製一個正式指數,但可以保留最影響自己的數量和條件,避免把產品更換或用量改變全部說成物價。 保費等支出,也可能同時受到年齡、保障內容和個別條款影響,不能只套一般消費物價。先按現有資料列出已知付款,再把未確認的續期問題另外查清。這裏沒有通用的保費加幅可填;能取得的合約和通知,通常比自行認定每項費用都按同一比率上升更貼近實際安排。
3.7 一次性費用、生活改變與通脹,分開處理
3.7.1 把每月費用按通脹逐年增加,仍未涵蓋一次性大額支出。搬屋、裝修或某項已知治療,可能只在特定年份發生。若把它永久攤進每月費用再增加三十年,會把一次性的事當成長期需要;若完全不列,又會漏掉付款。應按原本用途和時間另外處理。 例如家庭A計劃某年搬遷,先列搬遷相關費用,同時改動往後租金和交通。一次性費用支付後,不應繼續每年重複;往後持續較高或較低的生活費,則需要留在相應年份。兩部分分開,才知道短期過渡和長期成本各自需要多少資金。 維修預留亦不同於確定每年都花同一金額。如果有一筆原有預留仍未使用,應記錄餘額和用途,再研究後續是否補充;不要每次重算都把同一筆錢當成全新缺口。這與上一章的現金日曆相接:某年要付多少,與長期平均預留多少,兩者提供不同資料。
3.7.2 生活內容也可以改變,但要另寫理由。若日後減少一次探親,是行程選擇;若相同次數的機票價格升,是物價;若換成需要協助的出行方式,則可能是服務內容改變。把三者全塞進一個通脹百分比,便很難知道預算增加的原因,也不容易判斷哪一部分可以調整。 同樣,不必假設年長後一律少花,便把通脹抵消。某些娛樂可能減少,照顧或交通協助卻可能增加。可以先分段列生活需要,再在每段用一致的價格基準計算。這樣,減少消費的選擇與物價上升的影響各有位置,未來更新也較容易。 有些支出減少,是把購買服務改成自己做。金額下降的同時,自己需要更多時間和體力,不能只把它當成價格變便宜。若日後身體或照顧責任改變,這份勞力未必仍可提供。把這個條件寫在預算旁,便能知道較低成本依靠甚麼,而不會以為它是永久自然發生的節省。
3.7.3 檢查一次性費用時,也要回到原來資產表。已為某項工程劃出的資金,若另在預算加入同樣費用,應說明資產會如何減少,不能把預留從可用資產扣除後,再當作另一項全新缺口扣一次。讓資產用途和付款年份相接,會比單靠增加一個「其他風險」百分比更清楚。
3.8 住在海外,先定生活貨幣,再處理兌換
3.8.1 在海外生活的香港人,應先以主要付款貨幣編預算。日常以英鎊付款,便先知道英鎊租金、食物和交通需要多少;港幣資產能支持多少,再另看兌換。若仍把所有費用套一個香港物價假設,可能忽略當地價格組合,也把匯率變化混在一起。 當地物價和匯率是兩個因素。相同英鎊生活費,即使當地價格完全沒變,需要兌換的港幣仍可能改變;即使匯價不變,當地租金上升也會提高需要。逐項比較時,先固定其中一個因素,再改另一個,較容易知道哪項安排正在承受風險。
3.8.2 兩邊走的家庭可把香港與海外持續費用分開。香港仍有管理費或家人支援,海外另有日常生活,探親再作一項;不能因主要居住地改了,便把原來責任全部刪去。每項標貨幣、付款時間和負擔人,之後再按同一個兌換基準合計。 這裏的合計只是方便理解整體承受能力,並不代表每項資產都能即時轉換或跨境使用。賬戶、退休資產、稅務和醫療資格仍須按相關規則核對,第十章會再討論。本章先把單位排整齊,避免尚未查制度,數學上已把不同年份和貨幣混作同一筆錢。
3.8.3 比較新舊預算時,記下採用的匯價日期或明確的假設匯率。若這次和上次用了不同匯價,應能看出多少差異來自價格,多少來自換算。不要把換算差額自動解讀成生活變差或投資表現變好,先找出來源,再決定是否需要改動。 可用一個全屬假設的換算練習分清兩因素:某項費用原為1,000英鎊,假設每英鎊兌10港元,需要10,000港元;若費用升5%至1,050英鎊,匯率同時改成每英鎊11港元,便需11,550港元。港幣需要增加15.5%,不是把兩項變化簡單相加;例子沒有預測英鎊走勢。 這種拆解也能避免錯怪某一項投資。即使港幣資產金額沒變,換成主要生活貨幣後的購買力仍可能改變;即使匯率對自己有利,當地費用上升也可能抵消部分效果。先知道是哪個因素在動,才有基礎研究支出貨幣、收入安排和可用時間,而非只看一次兌換結果作長期決定。
3.9 用一頁設定表,保留每次試算的意思
3.9.1 完成本章,可在每份試算旁保留五項設定:計算日期、金額所屬年份、主要貨幣、通脹處理方式,以及回報是否已扣費用和稅項。另列每項其他收入是否調整、按甚麼條件調整。這不是額外行政工作,而是讓日後的自己知道,當時為甚麼得到那個結果。 然後只改一個條件作比較,例如物價路徑較高,其他設定保持不變。記下缺口何時開始擴大、哪項生活最先受影響,以及有哪些可以先查證的資料。若每次同時改十個數字,結果雖有變,卻難以知道是甚麼造成,也容易選擇性保留令自己最安心的一組。 情境範圍沒有自動附帶發生機率。以2%、2.5%和4%作三種練習,不能說結果落在其中便有某個百分比保障。這些只是不同假設下的路徑。第七章會再解釋模擬結果的意思,這裏先避免把幾個可調數字包裝成已經量度到的未來風險。
3.9.2 最後問自己:哪幾項費用真的不能減,哪些收入不會跟物價增加,以及哪段時間對價格變動最敏感?這些答案會連到資產可用時間和收入安排。通脹的討論應令你更知道下一步查甚麼,而不是只留下「未來甚麼都會很貴」的焦慮。 家庭A的24,000元,到這裏有了清楚定義:今天購買力的全年生活費平均值,不是永遠固定的付款承諾。下一章還要加上一個同樣影響累積結果的條件:資金需要支持多久,以及兩個人一起生活時,怎樣為留下的一方和需要協助的日子預留選擇。
第4章|壽命平均數,不能當作資金的終點
4.1 退休年期,會同時改變金錢和生活安排
4.1.1 「錢要用幾耐?」有時比「有幾多錢」更難回答。我們可以查戶口餘額,卻不能知道自己還有多少年。想到這一點,有人會想一直工作來換取安心,有人則擔心把有體力的日子都留給工作。這兩種顧慮都值得聽見,並不需要先選一個極端立場,才可以開始規劃。 退休年期由何時開始,也很重要。50歲離開全職工作與65歲離開,即使希望過接近的生活,需要由資產支持的時間也不同;其間可用的退休資產和收入未必同時開始。較早離職不只是少儲幾年,也可能多出一段尚未能使用某些資產的過渡期,第五章會把時間接上。
4.1.2 即使兩人同一年退休,生活階段也未必相同。有人仍常外出,有人正在照顧家人,有人需要先處理健康。把退休寫成連續三十年都一樣的日子,會把這些差異壓平。較好的起點是先分辨哪些需要會持續,哪些可能在某段時間改變,再看資金怎樣支援。 本章會使用生命表理解群體壽命資料,亦會討論兩人共同生活、留下的一方和照顧安排。這不是個人壽命預測,也不要求你選一個看似最安全的歲數便不再思考。目標是讓較長的日子,仍有可以使用的收入、資產和支援,而不只是一條延伸得更長的計算線。 對一個沒有伴侶共同生活的人,同樣需要這份準備。財務可由自己安排,遇上短期不便時的聯繫和協助也要有人接上。以下使用夫妻或兩人家庭的例子,是為了看共同費用如何變,不表示所有讀者都必須有相同家庭形態。
4.2 看生命表,要看「已到這個年齡之後」的餘命
4.2.1 到達退休年齡後,應參考在該年齡還可能生活多久,不能把出生時預期壽命減去現在年齡便算完成。已經生活到65歲的人,和剛出生的一組人口,所處條件不同。生命表中的平均餘命,讓我們按年齡理解群體資料,較接近退休年期需要討論的問題。 按香港政府統計處的生命表,2024年男性在65歲的平均餘命為21.15年,女性為25.27年。這些數字按當年各年齡死亡率計算,描述的是一種群體統計;不能說某位65歲男性還有正好21.15年,或某位女性到指定歲數就不再需要錢。
4.2.2 平均值也不是中位數。不能看到平均餘命,便說一半人會在那一年之前離世,一半之後離世。兩者是不同統計概念。本章需要保留的含義較簡單:有人比平均時間短,也有人長;把計劃安排至平均值剛好用完,並沒有涵蓋較長壽時的需要。 這些資料亦不是把今天的死亡率原封不動預告成某個人的未來。人口、健康和環境可能改變,個人情況也不相同。用資料支援規劃,與用資料替自己劃定終點,應分開。讀者毋須自行從零推算死亡機率,先知道資料的年齡、年份和適用範圍,已能避免不少誤用。 原書認為個人的壽命不是群體平均,這個提醒有用;但作者進一步說機率資料對個人沒有價值,則說得太盡。群體資料能幫助理解風險,只是不會消除未知。把平均當保證會有問題,完全不用任何資料,也不會令自己的判斷更可靠。
4.2.3 住在海外的香港人,也不宜把香港生命表當成所在地的個人預測。它可以提供理解方法,實際規劃還須考慮居住地、家庭安排及相關制度。即使找到所在地數字,也仍要用不同年期作比較,而不是換了一張表便以為已知道自己將活多久。 餘命亦不是一個逐年照扣的倒數。已生活到下一個年齡,參考條件本來已有改變;若要更新,就看相應年齡和當時適用的資料,不是把早年抄下的平均值每年減一。這仍然只提供群體參考,不能把新數字解讀成自己多獲或少獲了幾年。規劃年期與實際生命,始終要分開理解。
4.3 選幾個年期比較,目的是看出哪裏先需要調整
4.3.1 可先用兩個明確但不冒充預測的年期練習。假設讀者在65歲退休,比較支援至90歲和95歲的情境,其他條件暫時相同。這兩個歲數只是本文的比較設定,不是每人應採用的資金終點;有特定健康、家庭或制度條件的人,仍需按實際情況研究。 先觀察較長情境多出的日子由甚麼支付。某項收入會否停止,固定收入能買到的生活是否減少,原有資產是否仍可用?不要只看總額多了多少,再把差額補進回報假設。如果問題來自收入期限,應先查期限;來自生活費增加,則回到支出和通脹。
4.3.2 用家庭A作一個單純量度年期的練習:若以今天購買力計算,年度支出288,000元、其他淨收入72,000元,資產承擔缺口維持216,000元,再暫設扣除通脹後的投資回報為零,延長五年便多了1,080,000元缺口。這是216,000乘五的條件式算術,未處理收入中斷或其他變化。 這個數字的用途,是說明多五年不是在表格尾端加幾個空格。它有持續生活需要。但也不能把1,080,000元當成每個人都應另外準備的固定金額;實際結果還受回報、收入和支出路徑影響。所有比較都要保留原有條件,不能只把最顯眼的總額帶到另一個家庭。
4.3.3 若較長情境出現缺口,可能有幾種待研究的改動:離職時間、核心成本、收入來源、可調整開支,以及較後年份的支付安排。先逐項比較,不宜為了令結果轉好,同時改高回報、改低物價,再刪掉照顧費。那樣得到的改善,無法說明哪項改變在現實中可行。 較長年期通常讓假設誤差更容易累積,但不能因此斷言所有動用本金的退休方法都必然失敗。保留本金也不會自動處理收入中斷和通脹。需要檢查的是整體資產、提取規則、年期與其他收入的關係,不能只憑「唔郁本金」四個字判斷是否足夠。 年期也不宜只以其中一人的退休日統一起算。伴侶年齡不同、收入開始日期不同,或一人仍在工作,都需要按各自時間列出。兩人的開支可以共同整理,收入和可用資產卻可能在不同年份才加入。把這些時間先畫清楚,才能知道較長情境是需要更多生活費,還是原本忽略了某段收入尚未開始。
4.4 兩個人一起退休,要另做「其中一人留下」的安排
4.4.1 家庭計劃常以兩人共同生活作基準,但兩人的資金需要不會同一天自然結束。應另列其中一人離世後的情境,看看留下的一方住在哪裏、有哪些收入和費用。這個討論容易令人不舒服,卻可以先從實際付款開始,不必把對話變成對誰先離世的猜測。 共同費用不會全部減半。租金、管理費、網絡和不少家居成本,通常不按家裏人數自動分成兩份;食物或交通可能減少,某些協助反而可能增加。應逐項改寫預算,不能把兩人支出簡單除二。若留下的一方想維持原住所,這項意願尤其要放進安排。 收入也不能一律除二或原額保留。有些屬其中一人的付款,有些可能按條款改變,有些是共同資產的現金流。逐項查付款人、持有人、期限及相關安排,再決定如何放進情境。未查清的收入先標記,不宜因平日由同一戶口支付生活,便認為兩個人都能一直以相同方式使用。
4.4.2 兩人的壽命資料亦不能直接相加,也不能在沒有合適方法下,自行算一個「至少一人仍在」的精確機率。共同生活的風險關係,比兩個平均餘命複雜。本章用不同家庭狀態作規劃情境,目的在檢查持續需要,沒有為某一對伴侶計算個人存活概率。
4.4.3 留下的一方可能還需要時間處理文件、調整付款和建立新節奏。安排一段可直接處理日常費用的能力,與最終資產歸誰,是相關但不同的問題。不能只因家庭總資產很多,就認定轉變期間每張賬單都會順利有人支付。實際權利和程序須按資產及居住地確認。 也要容許留下的人有自己的選擇。有人希望留在熟悉社區,有人想靠近家人,有人暫時不願改變住所。把這些意願先說出來,再查成本和條件,會比預先替對方決定「到時賣樓就得」更完整。財務安排應支援一個仍在生活的人,不只完成一張資產分配表。 討論留下的一方時,亦可把原來的分工寫成可接替的任務。熟悉網上付款的人不在,另一人是否懂得繳費和核對?平日由一人駕車,之後是否需要另一種交通?這些未必都是大額費用,卻會改變日常能否順利進行。從已存在的任務出發,比只寫一筆籠統額外費用更容易找到安排。
4.5 需要協助的日子,不能只放在一個「醫療費」格內
4.5.1 活多久,與每一天需要甚麼支援,是兩個問題。平均餘命不表示所有年份都有相同活動能力,也不表示年紀大就必然不能自主。規劃可以先由生活任務開始:出門、買餸、清潔、煮食、處理藥物或覆診。當某項暫時做不到,誰能接手,便是可以具體研究的問題。 先用短期情境練習,往往較容易開口。例如其中一人需要休養幾星期,原本由他處理的家務、接送和付款怎樣維持?另一人是否需要減少工作?如果沒有家人能到場,哪些服務可以查?這些是假設安排,不是在預測疾病,而是檢查家庭是否過度依賴一個人。
4.5.2 再看需要較長協助時,哪些費用會持續增加,哪些原有活動會改變。保費、治療付款、自付部分、未受保項目和日常照顧,不應全部混成同一個數字。保險是否承保、上限及條件如何,要看個別合約;付了保費,不能直接推定所有照顧需要已獲保障。 估計支援費用時,可以先記錄所需協助、頻率、地點及由誰提供,再找適用的實際資料。只問「請人幫手要幾錢」太籠統,不同工作和時段可能不是同一安排。取得資料後亦要看是否包含交通、器材或其他費用,並保留查詢日期,避免把不同條件的報價直接比較。
4.5.3 家人的免費協助也有條件。他們可能有工作、住在外地、需要照顧其他人,或自己的健康亦有變化。先問對方能提供甚麼,再把仍有缺口的部分列出。這不是把關係全部換成金錢,而是避免把未商量的付出當成永遠可用,令日後每一方都承受意料之外的責任。 照顧者需要休息,也值得放進安排。即使日常有人願意幫忙,偶爾替代和緊急聯繫仍有用途。規劃可記下主責、替代聯繫和未能接上的部分,不必一次找齊所有服務。先知道哪個任務只有一人懂、哪個時段沒有人可到場,便有具體起點。
4.5.4 可用純算術練習把協助變成預算:假設每星期三次、每次兩小時,每小時費用暫設150港元,便是每星期900元;以52周作一年預算假設,合共46,800元,平均每月3,900元。150元只是自設練習,並非任何服務報價,也未包括交通、器材或其他可能費用。 若只把一個月當四星期,便得到每月3,600元、全年43,200元,與52周假設相差3,600元。這說明頻率和期間要一致,不能用月度平均掩蓋服務次數。實際整理時,先按取得的合約或報價確認計費方式,再檢查哪些月份或節日另有安排,不宜直接套本例價格。 若這46,800元確實屬原有預算以外的額外需要,家庭A原有年度缺口216,000元,在其他條件不變下便增加至262,800元;若其中部分工作本來已在其他費用支付,則要扣除重疊。這個練習讓照顧需要有頻率、時間和用途,亦讓家人知道改變的是哪項責任。
4.6 住所、體力與社區,會改變同一筆錢能換來甚麼
4.6.1 同樣每月預算,住在方便出入的地方與需要長距離接送的地方,生活負擔可以不同。住所的價值也不只在市值:熟悉的路線、附近可求助的人、採買和覆診是否方便,都可能影響需要多少外來協助。比較搬遷時,把這些條件列入,才看得見較低居住費以外的代價。 不必等到需要永久改動住所,才留意日常障礙。可以先觀察出入口、上落樓梯、浴室和常用物品是否方便使用;有實際安全或功能問題時,再找合適人員評估。住所與生活能力應一起考慮,不能只把房屋放在資產欄。 維持活動能力也是退休生活的一部分,但不能保證因此不需要照顧。能持續出門、處理家務和參與喜歡的活動,會影響日常選擇;有健康限制的人,亦可以按情況尋找合適支援。把照顧身體與預留費用一起做,比用其中一項作為不用準備另一項的理由更完整。
4.6.2 人際聯繫同樣要有實際內容。有人可以一起散步,不等於遇急事能拿到你的資料;住得近的人,也未必知道應聯絡誰。可以讓一兩位可信任的人知道緊急聯絡方法和必要資訊放在哪裏,並先取得對方同意。聯繫不是人數比賽,而是需要時能否接上合適協助。
4.6.3 自住物業若打算日後出售、換屋或作其他資金安排,須另外研究條件、費用和居住影響。不能同時假設全數樓價隨時可用,又假設自己永遠以原來條件住在裏面。第八、九章會再討論生活與現金流,本章先把「住得下去」和「用得到資產」兩個問題分清。 也可先做一次不涉及重大承諾的觀察:由住所出發,完成平日採買或覆診路線,記下時間、交通和需要的協助。若正考慮另一地方,可以用同樣任務比較,而不是只比較租金。這種生活測試提供的是具體資料,不是保證將來所有困難都已看見。 有時可以保留兩個住所情境:繼續住在原地,以及在某種需要出現時才研究改住。兩者都要計轉變費用、持續費用和支援,不用一開始決定一定搬遷。把觸發討論的條件寫清楚,例如日常出入出現實際困難,會比只按年齡自動搬屋更接近個人需要。
4.7 資產、收入和文件,讓有需要時的人能夠接手
4.7.1 有些家庭由一人集中處理財務,效率很高,另一人卻未必知道保費何時繳、收入在哪個戶口、文件放在哪裏。平日沒有問題,不代表突發時容易接手。可以先共同整理機構名稱、賬戶用途、付款日期和需要聯絡的人,不必把所有個人資料交給每位親友。 清單應按需要保護私隱。可讓可信任聯繫人知悉的資料,與只有指定人士才可取得的賬戶文件,不應混在同一份隨手可見的文件。知道機構和用途,亦不等於取得合法處理權。若需要授權、遺囑或其他安排,應按資產和居住地,向合適專業人士查清。
4.7.2 收入來源逐項寫明屬誰、何時支付、誰知道條款。若家庭生活依賴某人的工作或生意,他需要休養時,收入和照顧成本可能同時改變。若依賴租金或其他資產收入,則查誰能處理日常事務。把這些責任列出,會比單純增加一個「應急金」名稱更能看清漏洞。 文件安排也要跟生活變化更新。搬到海外、改了主要居所、家庭成員有變化或資產新增,都可能令原有清單不再完整。這裏沒有假設某種文件在所有地方都相同有效;正因制度不同,才應把實際地區和資產類型交給熟悉相關情況的人核對。
4.7.3 如果不知怎樣開口,可以從平常的付款開始:「如果下個月我暫時處理不到,哪些事你需要知道?」先完成一張租金、保費和日常賬單的清單,再逐步研究較長安排。毋須第一次對話就把所有生死和遺產問題一併處理,但至少讓生活不只依靠一個人的記憶。 整理完後,可請共同規劃的人用自己的話說一次:哪幾項費用不能停,哪些機構要聯絡,哪些問題仍未確認。能說明安排,不代表所有程序都測試過;它至少能發現資料是否只有整理者自己看得懂。需要專業確認的部分,保留具體問題和跟進責任。
4.8 兩地家庭與獨居讀者,要另外研究支援能否到場
4.8.1 居住地和家人所在地不同時,「有人願意幫」與「有人能即時到場」有距離。時差、交通、工作和入境條件,都可能影響安排。可以分開記錄當地聯繫和遠方家人:前者可能協助日常接送,後者可參與討論或文件跟進,不必要求同一人包辦全部角色。 回港取得支援也不是一個不用準備的按鈕。要看住在哪裏、誰能照顧、醫療資格和保障如何,以及交通是否可行。這些條件會在第十章詳談。本章先避免把「到時返香港」當成所有長壽和照顧問題的唯一答案,尤其當原有住所或家人安排已有改變。 在香港生活而子女在外地的人,也可先問清楚各人能承擔甚麼,而非只說將來再算。有些事可以遠端協助,有些需要到場,有些必須找服務接上。把責任拆成任務,通常比討論誰比較孝順更容易找到安排,也能讓長輩的意願有位置。
4.8.2 獨居並不自動等於沒有支援,有伴侶也不保證所有需要有人接手。重要的是實際網絡、資料和安排。可以找可信任的朋友、親人或適用服務,逐項確認誰願意作聯繫,並說明範圍。不要把別人的善意默默延伸成全天候責任,也容許對方說明自己的限制。 若正考慮搬近家人,亦可以先試日常配合。彼此對探訪頻率、私隱、家務和照顧期待可能不同;住近可以減少交通,未必代表所有生活自然融洽。先說清需要,再研究住所和費用,能讓搬遷決定得到較完整的資料,而不是只憑一個理想畫面。
4.8.3 這些安排也可能隨時間改變。今日能幫忙的人,日後可能搬屋或有其他責任。保留替代聯繫與定期確認,比要求一個永不改變的承諾更合實際。退休規劃的韌性,部分來自願意在生活變化時重新商量,而非期待第一份清單一直有效。 與家人商量時,可以容許暫時不同意,再留下下一步。有人希望盡量住在自己家,有人擔心協助不足,先查兩種安排各自需要甚麼,比立即要求對方接受某個選項更能推進。把本人意願、實際支援和可承受費用分開記錄,往後資料增加,便有依據重新商量。
4.9 完成三份情境記錄,才把長壽放進計劃
4.9.1 第一份是年期記錄:目前比較到哪個歲數,為何選這些情境,哪些收入或費用會在期間改變。保留較長情境的缺口年份和來源,不用只抄最後資產餘額。若資金不足,先研究具體原因,再比較可接受的安排。 第二份是家庭狀態記錄:兩人共同生活、其中一人需要協助,以及留下的一人,各自有哪些收入、費用和支援。這些狀態不必按固定次序發生,也不需要替每種情況填上發生概率。先看生活如何維持,便能發現哪些條款或文件需要查證。 第三份是任務與聯繫記錄:日常付款、買餸、家務、交通、覆診和文件,由誰處理,有甚麼替代安排,以及哪些仍未接上。可先由一段短期不便作測試,再按需要研究較長照顧。清單宜能讓共同規劃的人理解,不應只有一串機構名稱而沒有用途。
4.9.2 設定覆核時點時,可把生活事件也列進去,例如居住地改變、收入停止、明顯健康變化或主要支援者有變。平穩時定期回看,出現重大變動時提前檢查。這不是要求每天重新計壽命,而是讓已知改變能進入計劃,不要只因原先結果顯示可行就忽略新情況。 較長的生命需要金錢,也需要仍能選擇怎樣生活的條件。有些可以今天開始,例如讓家人知道必要資料、研究住所的日常便利、維持適合自己的活動和聯繫;有些需要逐步查證,不必同一天完成。下一章會回到資產本身:當這些需要出現時,名下的錢是否真的在適當時間可以使用。
第5章|資產不少,為甚麼仍要擔心現金?
5.1 本章導讀
5.1.1 上一章把退休年期拉長,接下來要把資產排回時間裏。銀行存款、強積金、保險儲蓄和自住物業,可以一起出現在資產表上,卻未必能在同一日使用。退休計劃要回答的,除了「合共有多少」,還包括下個月、離職後第三年,以及再年長一點時,生活費分別由哪裏支付。 這個分別容易被一個很大的總額掩蓋。即使資產足以應付很多年生活,只要近期的支出與可動用資金接不上,也可能要提早終止安排、倉促出售,或改變原本希望保留的住所。先把使用時間理順,便能看清問題究竟是總額不足,還是現有資產安排得不合日常需要。
5.2 資產、收入、可用現金,分別在回答甚麼
5.2.1 資產,是某個時間點所持有的東西;收入,是一段時間內到賬的款項;可用現金,則是眼前可以支付費用的資金。出租物業有市值,也可能帶來租金,但市值不是每月收入,租金也不是售出物業後仍會另外存在的保障。先分清這三個概念,後面的退休計算才不會把同一筆資源算得太多。
5.2.2 原書把政府與公司退休收入,和個人儲蓄分開處理,目的是找出仍須由儲蓄承擔的缺口。這個思路可以保留,但書中的美國制度不能直接搬來香港。香港強積金是累積的退休資產,並非政府承諾每月支付一個固定金額的退休金。把結餘列作資產之後,從中自行提取的款項,就是使用該項資產。 例如某人把強積金結餘計入總資產,再把計劃每月從中提取的款項當成額外收入,用它減少退休缺口,便可能重複計算。較清楚的寫法,是指定它負責哪幾年的開支;若已用某筆資金購買一項合約收入安排,也要在資產表反映資金已作出的用途,不能同時保留原有現金餘額。
5.2.3 作者對未來退休金採取非常保守的立場,甚至提出不計入的做法。這是他的觀點,不宜變成所有讀者的統一規則。已確認的權益可以分析,但需要記下支付機構、開始日期、幣種、合約條件和物價調整方式;未符合資格或只憑期望的收入,則應放在另外的情境,而非悄悄變成基本生活的支柱。 因此,一張有用的資產表不必先追求複雜。每項資產旁邊多寫一句「打算用來做甚麼」,便會發現一些矛盾:同一筆定存是否同時被預留作緊急支出、搬遷費及未來幾年生活費?一個總額不能完整承擔三份各自已用盡它的預算。用途先分清,才知道哪項需要另找資源。
5.3 用一個完整過渡期,看清提早退休的代價
5.3.1 以下沿用本文假設家庭A:每月開支港幣 24,000 元,即每年 288,000 元;另有每月 6,000 元、每年 72,000 元的獨立稅後淨收入,不由同一投資組合支付。第一年由資產承擔的缺口是 216,000 元。這些金額是教學假設,不代表香港一般家庭的標準,也沒有借用任何真實讀者的財務資料。 再假設家庭A於 58 歲停止工作,計劃到 65 歲才按一般退休安排動用強積金。從 58 歲開始至 65 歲之前,是七年的過渡期。在暫不計通脹、資產回報、費用、稅項變化及大額意外的條件下,七年缺口合共是 216,000 × 7,即 1,512,000 元。這只是把時間接起來的起點,並非建議準備這個金額便可放心離職。
5.3.2 七年之內,每年的費用仍要按時支付。若可動用資金分散在不同到期日,可以先看第一年用哪筆,第二年接哪筆,再把其餘年份排出來。暫時沒有安排的年份,直接留空比填入一個理想回報誠實。之後再加入通脹、收入中斷和其他情境,才能檢查這段過渡期能否承受變化。 家庭A的每月 24,000 元,是全年開支攤平後的平均:核心費用每月 18,000 元、彈性開支 3,000 元,另有全年 36,000 元不定期費用。當中包括保險、探親及維修更換預留,各 12,000 元。因此,實際每個月從戶口付出的金額不會整齊一致;一個月沒有旅行或保費到期,不代表預留款項已經變成可以隨意花掉的餘額。 假設某年的保費與探親費在相近月份支付,便要在那時有相應現金。每月平均預算可以衡量全年負擔,付款日曆則處理哪一個月需要多少;兩份資料應互相核對。這亦能分清「本月花得多,但仍在已規劃的年度範圍內」,與「出現原本完全沒有計入的費用」,兩者所需調整並不相同。
5.3.3 家庭A的核心開支每年也是 216,000 元,恰好與扣除其他收入後的資產提款缺口相同;兩個數字的意思卻不同。前者描述開支種類,後者是全部 288,000 元開支減去 72,000 元其他收入的結果。若把兩者混在一起,便可能誤以為旅行和年度費用毋須資金,或以為減少旅行不會改變提款需要。
5.3.4 收入何時開始,對這個結果也很重要。若另一個情境中,每月 6,000 元到 65 歲才開始,便不能把它提前拿來抵銷 58 至 64 歲的開支。在同樣忽略通脹及回報的條件下,七年便要由資產承擔 288,000 × 7,即 2,016,000 元,比前一情境多 504,000 元。差別來自付款時間,並非哪個計算機比較準。 這亦解釋為何「到某個年齡就有錢」不足以回答提早離職。58 歲時足夠應付一年的現金,與足夠應付七年的過渡期,是不同判斷;65 歲後有退休資產,也不能倒過來支付已經發生的賬單。把時間逐段列清楚,才能合理討論提早一年或延後一年會改變甚麼。
5.4 強積金的提取時間,要按實際條件處理
5.4.1 按積金局的退休提取規則,一般在 65 歲可按安排提取強積金,也可以選擇繼續投資,並非屆時必須一次過全部套現。規劃時可以先用實際結餘作起點,另列未來供款與投資變動的假設,再檢查預計可用的年份。 若離職時尚未到一般提取年齡,應先處理沒有強積金可用的日子,再查自己是否確實符合其他法定理由。不能把「我想早些用」當成已取得提取資格,也不能只因親友曾經成功申請,就假設自己的工作安排和聲明條件與對方完全相同。
5.4.2 60 歲提早退休提取有特定要求,包括已停止所有受僱及自僱工作,並作法定聲明無意再次就業或自僱。若申請時本來已安排繼續工作,便不能同時作相反聲明。日後情況真正改變,與申請之初便不符合聲明,是兩個不同問題。 永久離港則是另一項法定理由,涉及真實意向及所需證明;海外地址或一張機票本身,不等於自動符合條件。正在考慮兩地生活的人,尤其要先釐清實際計劃,不要為了配合資金需要而倒過來寫出自己並無打算履行的安排。
5.4.3 提取資格、申請程序與到賬時間也應分開。計算機可能把資金放在生日當天便可使用,實際付款卻要按當時申請及文件安排處理。若某筆大額支出恰好在附近日期到期,宜先查清程序並保留時間餘地,避免把所有付款責任壓在一個尚未確認的日期上。
5.5 同樣叫供款,未必有同一提取規則
5.5.1 不少人熟悉每月強制性供款,卻未必分得清其他供款類別。普通自願性供款、特別自願性供款與可扣稅自願性供款,不能一概當成同一種資金。整理時應對照積金局的供款類別比較及所屬計劃條款,核對適用的提取條件。 這一點也影響退休前的資金安排。若一筆新儲蓄原本要負責離職後的生活,便要先理解放進某個退休安排後,是否仍可在預定時間使用。稅務優惠、投資選擇、費用和可動用時間,應一起比較;其中一項看來吸引,不代表整體必然符合近期需要。
5.5.2 可以把月結單上的賬戶正式名稱、供款類別和計劃資料抄到自己的文件,而非只寫「退休戶口」。若資料不明確,下一個行動便是向相關機構查問,並保存回覆。這比在試算表中猜一個可提取年齡更能減少錯誤,也方便家人日後理解每項安排。 查問時,盡量把問題寫得可以得到具體答案,例如「這筆款項屬哪種供款?」「按我計劃停止工作的日期,適用哪項提取條件?」「如果只提取部分,餘下款項如何處理?」不要只問「我退休夠不夠錢」,因為負責解釋賬戶規則的人,未必已掌握整個家庭的開支與其他資產。 把機構回覆與自己的生活假設並列,亦有助辨認哪部分已有依據。可提取日期可能已查清,將來結餘卻仍會受投資變化影響;計劃容許的提取方式,也不代表自己一定要採用。資料確認與資金決策是相連的兩步,前一步完成後,仍要回到整份預算比較。
5.5.3 居於海外的香港人,還有一個需要分開的問題:香港規則容許提取,是否等於居住地毋須申報或納稅?兩者不能互相推定。本章只處理資產何時可能可用;跨境的稅務及服務資格,會在第十章連同貨幣與醫療安排討論。未查清前,不宜把預計提取總額全部當成最後可花淨額。
5.6 自住樓宇要釋出資金,生活也會跟着改變
5.6.1 自住物業的價值,不應只用能否產生現金來衡量。它提供熟悉住所和日常便利,也可能接近家人、醫療服務及相識多年的鄰里。退休時希望保留這些條件,是合理的生活選擇;計算的責任,是說明保留它需要怎樣的資金安排。 不過,物業市值不會自動變成每月生活費。若打算出售、換小單位或改住租盤,應把新住所成本、尚欠款項、交易、裝修及搬遷等費用扣除後,再看真正可釋出多少。沒有計算新住處,便把整個售價列作可投資資金,會把同一份住屋需要漏掉。 換樓還有時間與選擇問題。計劃中「到時賣樓」的日期,可能與實際成交、搬遷和付款安排不同;新住所是否合適,也未必在需要時立即找到。這些不確定性不表示物業永遠不能成為退休資源,而是說它需要一個可執行的方案,不能只在資產表加一行。
5.6.2 若考慮安老按揭等安排,便應另查當時資格、費用、付款方式及居住條件,並了解它怎樣影響家人的其他安排。原書把房屋資產列作晚年可能使用的資源,但不能由此推定所有家庭都適用,亦不能預先保證未來可取得某個固定金額。 這裏可以留下兩個版本:一個以繼續住原居為前提,一個以某項確實可行的改變為前提。若只有第二個版本才能支付核心生活費,便要把改變住所視作退休方案的一部分,與家人認真討論,不能一邊以它令數字成立,一邊又表示將來完全不用改變居住安排。
5.7 到期值、賬面值與今日可取金額,要逐一核對
5.7.1 銀行存款的到期安排,可以按已確認的日期列入時間表;但到期後是否續存、屆時利率是多少,仍是下一段安排。若希望每月都有資金可用,便檢查各筆款項的實際到期日能否配合支出,不要只看全年合共收到多少利息。 保險儲蓄亦要先確認文件上的數字代表甚麼:今日可取得的金額、未來某年的預期價值、保證部分與非保證部分,可能是不同欄位。若要在原定日期前使用,應先向保險公司取得適用數字和條件,再放進試算,不能直接把較遠將來的預期金額移到今天。
5.7.2 投資資產則要分清市值與預定用途。若其中一部分已預留支付近期費用,便要問自己是否接受它在需要提款時下跌;若仍以全數作長期投資,近期開支便須有其他來源。這是使用時間與波動承受能力的配對問題,不能只用「我一向長線持有」代替回答。 有些資產可能需要較長時間處理,或實際可售金額仍未清楚,例如私人持有的生意權益。可以保留它在總資產的紀錄,同時把可用時間標作未確認;未完成交易或未有可靠依據的款項,不宜先用來承擔不能延後的生活費。
5.7.3 還可以把已承諾的付款與臨時需要分開看。保費到期、租金、已安排的維修,屬於可以提前列出的責任;新的健康或家庭需要,則可能在時間與金額上都不確定。預留一筆款項時,應說清楚它負責哪一類事情,避免每個可能發生的情況都聲稱由同一筆已用盡的錢支付。 若所有可用存款都已安排支付七年生活費,便不能再把它們完整列作七年以外的緊急預備。可以選擇調整支出、增加可用資金或改變時間,但計劃須如實反映改動。把重複預留刪掉,總額有時會顯得沒有原先充裕,這卻讓下一個決定建立在較清楚的基礎上。
5.7.4 對每一項有條款的安排,都可以問同一組簡單問題:現在可取多少?何時可取?提早使用會有甚麼影響?取得的是否淨額?答案有書面憑據,時間表便能逐步變得可靠。暫時不知道的地方,則保留成待辦事項,毋須用樂觀估計填滿。
5.8 家庭共用一份預算,仍須照顧每人的使用權
5.8.1 夫婦可以一起編家庭預算,但不代表任何一方都能任意操作對方名下的賬戶。若一向由一人處理投資和付款,另一人至少需要知道日常費用怎樣支付、重要文件在哪裏,以及遇到問題可找誰。這不要求彼此放棄自主,而是減少在突發情況下連基本資料也找不到的困難。 資產擁有人、受益安排、授權及日後失去處理能力時的程序,各有適用規則,不宜只靠家庭口頭約定推定全部已處理。實際文件有疑問時,應把問題交給具相關資格的人核對。原書提供估算思路,沒有替每個家庭完成法律及遺產安排。
5.8.2 一份可交接的財務資料,可以先包含機構名稱、賬戶用途、聯絡途徑、定期付款及文件存放位置;敏感登入資料則要妥善保護。讓家人理解「每月開支從哪裏來」,比要求對方一次學懂全部投資術語更容易開始,也更接近當下需要。 兩地生活的家庭尤其要確認付款能否在當地正常安排、哪些文件需要本人處理,以及發生變化時由誰協助。這些都是應查清的問題,不能預設每個賬戶、每個地方都採同一方式。共同資產總額提供家庭全貌,每人的合法使用權則決定資金實際怎樣到手。
5.8.3 家人對「安全」的理解也可能不同。一人看見足夠的長期資產便安心,另一人則需要知道未來幾個月的費用已安排妥當。把資金時間表拿出來,討論具體付款與備用方案,通常比反覆說「我們有足夠資產」更能讓雙方理解彼此擔心甚麼;仍未解決的分歧,也會變得較明確。
5.9 完成一張能拿來作決定的資金時間表
5.9.1 現在可以按順序完成四件事:列出離職至主要退休資產可用的年份;填入每年核心及其他開支;只減去當年確實存在或有合理依據的淨收入;再指定由哪筆資產補上缺口。這四步不需要複雜軟件,紙筆或普通試算表也可以。 不要只看最後一年有沒有餘額。若第三年已有一筆無法延後的費用,而相應資產第五年才可用,便要在第三年之前處理。可能的選擇包括改變付款安排、保留較多可用資金、重新檢查離職日期,或確認另一項收入是否實際可行;哪項合適,要回到家庭條件比較。 再加入一個收入延後或減少的版本,便能看清自己的餘地。家庭A原來假設每年有 72,000 元獨立淨收入;如果有一年沒有,資產便須多承擔相同金額。這不是預測它必然中斷,而是檢查計劃對單一來源依賴多少,以及變化出現時是否已有可接受的應對。
5.9.2 七年示例還有一個需要看清的終點:1,512,000 元若在零回報、零通脹的假設下每年提取 216,000 元,到第七年便剛好用完。它只描述這段過渡期,沒有替 65 歲後的生活留下同一筆錢。若另一份計算又把這 1,512,000 元完整納入 65 歲後的初始資產,便要先扣除已經用掉的部分。 相反,若整份逐年模型本來已把全部資產、每年提款和日後可用的退休資金一起計算,便不應再把過渡期金額額外加一次。分段計算適合幫助理解,最後仍須合併成前後一致的時間線:每年的期末餘額,接到下一年的期初;同一筆本金不能重複分配給互不相容的用途。
5.9.3 負債也要放回同一時間線。另一個仍有按揭或其他借款的家庭,應分清未償還餘額、預計還款期和每月實際付款。若模型已假設用資產一次清還貸款,扣減了可用資金,就不能又把同一筆尚欠本金當作未清還而再扣一次。若貸款實際繼續,則應保留每期還款的現金流與負債餘額變化;資產表上列了淨值,並不代表可以漏掉實際付款。
5.9.4 尚未發生的資產出售或家庭轉贈,也應有清楚標示。若只是家人曾說可能支援,便先作額外情境;若已有合約或正式安排,仍要查明金額、條件及時間。把願望寫在備註,與把已確認的資源放進基本預算,各有位置,不必為了令數字較好看而混在一起。 每次檢查,可先問一個實際問題:「如果明天開始沒有薪金,第一張到期賬單會由哪裏支付?」再把同一問題移至一年後及過渡期末。回答得越具體,越容易與家人討論,也越容易找到需要查證的地方。這種踏實的清楚感,來自可理解的安排,而非資產表上某個看來足夠大的總數。 完成後,保留每項數字的日期及來源:實際結餘、合約金額、估計售價,還是教學假設。下一次回顧時,便知道要更新哪一欄。資產時間表讓「有多少」與「何時可用」接起來;至於開始提款後,市況先升還是先跌會怎樣影響剩餘資金,下一章會用同一套清楚列明時間的方法拆解。
第6章|回報相同,先跌後升仍可能少了錢
6.1 本章導讀
6.1.1 資產甚麼時候可用,是上一章的問題。開始拿它來生活後,還有另一個時間問題:升跌先後。工作時,薪金可能讓人暫時不必賣出投資;退休後,租金、食物和照顧費依然按時到期。即使兩個組合經歷相同的一組回報,只要期間一直提款,剩下的資金便可能不同。 原書花了相當篇幅處理這一點,因為平均回報很容易令人以為資產每年都會規律地增長。本章先用一個與家庭A預算分開的兩年算術示例,說清楚機制,再回到真實生活可以調整甚麼。示例的提款額只為方便計算,沒有表示它適合任何讀者,更沒有預測下一次升跌。
6.2 平均百分比,與戶口實際增加多少
6.2.1 先暫時不提款。港幣 1,000,000 元跌 20%,便剩 800,000 元;其後升 25%,回到 1,000,000 元。兩年的資產增長因子相乘,是 0.8 × 1.25,結果等於 1。若倒轉為先升 25% 再跌 20%,同樣回到起點。沒有中途資金流入或流出時,這一組回報的先後不改變最終結果。 然而,−20% 與 +25% 的算術平均是 2.5%。這個平均值沒有錯,它只是回答了另一個問題,並沒有描述資產在兩年後增長多少。不能把它當成每年穩定增加 2.5% 的承諾,也不能因為平均為正,就認為這兩年一定有一筆相應收益可以花掉。 原因是每年的百分比作用於不同基數。跌後的 25% 是以 800,000 元計算,增加 200,000 元,剛好補回原先的損失;它不是對原來 1,000,000 元增加 250,000 元。把基數寫出來,往往比再記一個術語更能理解升跌如何影響資產。
6.2.2 另一個小例子更能看清「升跌同一百分比」的直覺。100,000 元先跌 20% 至 80,000 元,再升 20%,只回到 96,000 元;算術平均為零,資產卻少了 4,000 元。這不是某種投資產品的缺陷,而是百分比從不同基數計算的結果。比較回報時,把起始與結束金額列出來,便不容易被一個平均數帶走。 虧損後需要的回升,也不是原來損失的同一百分比。100,000 元跌一半剩 50,000 元,需要由 50,000 元再增加一倍才回本。這個事實不告訴人應該何時買賣,卻解釋為何較大的波動,不能只靠「反正長期平均一樣」便忽略。當中還要支付生活費時,可留在組合裏參與回升的資金會再減少。
6.2.3 一般所說的複合回報,會把這種逐年連乘的效果算進去。回報有波動時,它通常低於同一段回報的算術平均;若每期回報完全相同,兩者則可以相等。原書用較絕對的語句強調波動影響,閱讀時應保留原理,同時避免把「永遠低於」當成沒有例外的數學規則。 所以,看到一個歷史回報數字,可以先問它是價格變化、包含派息的總回報、算術平均,還是複合年增長;有沒有扣費用和適用稅項?它來自甚麼期間與貨幣?這些問題會影響怎樣把數字放進退休計算,毋須一開始便判斷某項投資好壞。
6.3 固定提款加入後,先跌的影響會留下來
6.3.1 現在加入本文自設條件:起初港幣 1,000,000 元,每年年初先提取 40,000 元,再計算該年回報。兩個情境提取相同金額、採用相同時間,不計費用、稅項及通脹。清楚寫下「先提款,後計回報」,是為了讓任何人都能用普通計算機重算,而非把結果歸因於看不見的設定。
6.3.2 情境A先跌 20%,後升 25%。第一年先取走 40,000 元,餘下 960,000 元參與市場變化;960,000 × 0.8,年終剩 768,000 元。第二年再先取走 40,000 元,餘下 728,000 元;728,000 × 1.25,最後剩 910,000 元。 情境B先升 25%,後跌 20%。第一年同樣先取 40,000 元,960,000 × 1.25,年終剩 1,200,000 元。第二年先取走 40,000 元,餘下 1,160,000 元;1,160,000 × 0.8,最後剩 928,000 元。
6.3.3 兩個情境都花了 80,000 元,也經歷同一組 −20% 與 +25% 的回報,最後卻相差 18,000 元。差別並非其中一邊多花了錢,亦不是我們替其中一邊挑選較好的市場;它完全來自提款與回報發生的先後。 早期下跌後,下一筆 40,000 元須從較小餘額支付。其後即使出現相同回升,也只能作用於剩下的資金。這就是回報次序風險。它不要求市場永遠下跌才出現,也不代表每次早期下跌都會令退休失敗;它提醒人,只有平均回報的計算,少看了中途付賬的過程。
6.4 回升可以補回價格,卻不會自動補回已花的資產
6.4.1 如果兩年都沒有提款,上述兩個情境均回到 1,000,000 元。固定提款後,情境A的第二年開始投資金額較少,即使升幅相同,增加的金額也受到限制。把資產跌後「等它升返」當成完整退休安排,便可能漏掉等待期間仍需支付的生活費。 這對累積階段和提取階段有不同意思。仍有薪金的人,可能可以繼續儲蓄,甚至在價格較低時增加持有;靠資產支付生活的人,則可能要減少持有來付賬。同樣面對市場波動,資金流向不同,承受的後果也不同,不能直接借用以前仍在工作時的經驗作判斷。
6.4.2 但這個兩年示例亦有範圍。它沒有加入資產種類、不同來源的收入、家庭臨時需要或提款調整。不能把 18,000 元差距直接乘以十五,就當作三十年結果;日後回報、提款、費用及通脹的組合會影響每個年度,必須用前後一致的模型逐年計算。 若只為了觀察差距如何延續,可以再明確加一個假設:第三年兩邊都先取 40,000 元,然後同樣升 5%。情境A會由(910,000 − 40,000)× 1.05 變成 913,500 元;情境B則由(928,000 − 40,000)× 1.05 變成 932,400 元。兩邊第三年回報完全相同,差距仍未消失,並變成 18,900 元。 這個第三年並非市場預測,也不是用來宣稱差距永遠只會擴大;若往後回報或提款不同,結果也會不同。它只讓「以後市場會好轉」這句話變得具體:好轉作用於當時剩下的資金,過去為了生活而取走的部分,不會自動再回到賬戶參與增長。
6.4.3 原書用歷史資料說明退休初期的結果可能非常重要,這有助讀者留意早期壓力。不過,知道估值或某段歷史,也不能保證下一段回報次序。可行的安排應容許在不理想的條件下繼續生活,而非全靠猜中一個最有利的退休日期。 可以把「市場是否回升」和「家中下個月怎樣付費」分開問。前者沒有確定答案,後者卻能事先整理資金來源、付款日期及可調整項目。這不是要求每個人放棄增長資產,而是讓日常生活不必完全等候市場提供一個合意的出售時點。
6.5 同樣說提取4%,其實可以是兩套生活安排
6.5.1 初始提取率,是第一年提款相對起初資產的比率。1,000,000 元的 4% 是 40,000 元;往後繼續取 40,000 元、按通脹增加,或每年重新取當時餘額的 4%,是三種不同規則。不能先用其中一種驗算資產,又在解釋生活費時切換到另一種。
6.5.2 以前面的例子作另一個清楚分開的比較:現在改為每年年初提取當時資產餘額的 4%,再計回報。情境A第一年仍取 40,000 元,跌後剩 768,000 元;第二年提款變成 30,720 元,即 768,000 × 0.04,再讓餘下 737,280 元升 25%,最後是 921,600 元。 情境B第一年同樣取 40,000 元,升後剩 1,200,000 元;第二年提款是 48,000 元,餘下 1,152,000 元再跌 20%,最後也是 921,600 元。在這個特定兩年、固定比例、沒有其他費用的例子,最終餘額相同;但兩邊合共取得的生活費不同,分別是 70,720 元與 88,000 元。
6.5.3 這個比較揭示一個生活上的交換:提款隨餘額下降,可以減少從較小組合硬取相同金額的壓力,代價是收入也會縮減。情境A第二年只有 30,720 元可用,並非原先的 40,000 元。若支出不能相應下降,少掉的 9,280 元仍要從別處補上。 因此,「不容易把資產全部取光」與「每年有足夠生活費」是不同目標。工具可以用餘額仍大於零來定義成功,讀者卻仍須問那時實際可花多少、能否支付必要費用。這個問題會在下一章閱讀模擬成功率時再次出現。 在兩年固定比例示例中,情境A第二年提款由 40,000 元降至 30,720 元,相差 9,280 元;降幅是 23.2%。這與上一年的投資跌幅 20% 不完全一樣,因為上一年年初已先取走部分資金。若只在圖上看「市場跌兩成」,便可能沒有意識到按當時餘額取款會怎樣改變實際收入。
6.5.4 若把這類規則用到家庭預算,應先換算成每月可用金額,再扣除不能延後的費用,看看尚餘多少選擇。不能只用百分比說「跌得不算多」。同一個金額差距,對已預留很多彈性費用的家庭,與費用已接近底線的家庭,可能有很不同的影響。 另一種常見調整,是某年暫停增加提款。若費用仍隨物價上升,提款沒有增加便可能減少購買力;不是名義金額不變,生活就完全不受影響。任何支出規則都應翻譯成日常:那一年可以少旅行,還是要減少原本必要的照顧?答案會決定方案是否適合。
6.6 先列不能輕易改的費用,再談彈性
6.6.1 回到假設家庭A,每年 288,000 元開支中,核心費用是 216,000 元、彈性費用 36,000 元,另有 36,000 元不定期費用。這只是本文教學示例的分類,並非全港家庭的標準。核心費用通常較難大幅削減,彈性費用可能有調整餘地,不定期費用則要逐項看是否必要和可延後。 不能因為維修或牙科不是每個月都發生,便把所有不定期費用視作可取消。若冷氣需要更換、住所出現必須處理的問題,日常仍要有人承擔成本;保險是否繼續、怎樣調整,也須理解實際保障影響。分類只是開始,不能代替對具體項目的判斷。
6.6.2 家庭A若某年取消全部 36,000 元彈性支出,全年費用在其他條件不變時會由 288,000 元降至 252,000 元,扣除 72,000 元其他淨收入,資產須承擔 180,000 元。但這一版同時假設家人願意接受那些改變;不能只讓計算採用較低費用,生活卻維持原樣。 若只看核心費用,家庭A每年 216,000 元減去其他淨收入 72,000 元,尚有 144,000 元須由資產承擔。然而,這個數字沒有包含彈性開支和不定期費用,不能直接取代原先完整預算。它適合用來問「核心需要有甚麼支持」,而不是說其他生活項目從此都沒有必要。
6.6.3 例如探親對分住兩地的家庭,可能既有可調整的旅遊部分,也有重要的照顧與聯繫需要;一刀切把它刪去,可能改變原先想過的退休生活。可以把費用分得更具體,討論頻率、時間和方式,讓調整方案反映真正願意接受的改變,而非把需要藏到預算之外。 這樣談彈性,會比「市況差就慳啲」具體。可以預先寫下先延後哪一項、需要家人同意甚麼、最多接受多久,再在實際情況出現時重新評估。如果已經沒有可調整空間,便要承認它對提款規則的限制,轉而檢查收入、退休時間或資產安排。 預先討論亦能減少一人獨自承擔壓力的情況。若只有管理投資的人知道市況轉差,家人卻不知道原先預算依賴哪些條件,便容易把支出爭議理解成彼此不體諒。讓大家看見需要調整的金額與項目,會把對話拉回共同面對的實際問題。
6.7 流動資金提供時間,仍需看整體代價
6.7.1 近期有可用現金,可能讓生活費不必每次都依賴出售投資。這種作用來自時間安排:既定費用已有資源,便可以在另一部分資產下跌時保留一些選擇。不過,多少現金才合適,要連同支出、其他收入到賬時間及資產安排判斷,不能只引用一個所有人通用的月份數。 現金也有取捨。物價上升會影響購買力,定存到期後的利率未必與今天一樣,保留較多流動資金也會改變整體回報。因此,現金緩衝可以處理部分提款時點問題,沒有消除長壽、通脹或收入中斷的風險;不能把它寫成一個從此不用再檢查的答案。
6.7.2 整理時,可以列出下一段已知付款,再看相應資金何時到期或可用。把提款先後寫下來,比替每筆資產貼一個「穩陣」標籤更有資訊。若預算只在所有資產都能隨時按原價出售的假設下成立,便應另作較不利的版本,看看哪一個月份或年份首先出現困難。 流動資金與投資資產也不能重複列帳。若某筆現金已包含在整體組合,便應在模型中反映它自己的回報條件;不能一方面把全部組合都假設取得較高投資回報,另一方面又表示其中很大部分始終放在現金,完全不受市況影響。整體結果取決於各部分實際比例與變化。
6.7.3 使用流動資金後,也要考慮怎樣接續。若計劃是等投資回升後補回,便應問沒有及時回升時怎樣處理;若是靠其他收入逐步補回,就要把實際收入及支出列清。只畫出第一筆緩衝,沒有安排用完後的下一步,仍未回答長期退休的資金需要。 同樣道理,單靠把費用分成不同賬戶,並不會改變家庭總資源。分戶可以幫助管理與理解用途,但各戶合起來的資產、收入及付款仍要一致。它的價值是令決策更清楚,不能當成額外創造了一份不計在原來總額內的保障。
6.7.4 需要檢查的也不只投資市場。假設家庭A每年 72,000 元的其他淨收入同時中斷,資產提款壓力便會增加;如果該收入與投資受相似因素影響,兩項變化可能同時出現。這不是說它們必然一起下跌,而是不能只在每個風險單獨出現時才檢查計劃。 原書後來主張多個收入來源,正可用來接續這個問題。但來源數目本身不等於有分散:不同名稱的款項,也可能都依靠同一地區經濟或同一項資產。第九章會再區分收入的淨額、持續條件及共同風險,這裏先把可能同時受壓的地方記下來。
6.8 費用與稅項,要與回報使用同一個基準
6.8.1 假設另一個純算術例子有 100,000 元資產,一年投資回報 4%,在其他條件不變下變成 104,000 元;若年終另付固定費用 1,000 元,便餘下 103,000 元。這是把費用放在明確時點的示例,並非任何產品收費。較長年期試算應按實際計費方法處理,不能只在文字提到有費用,數字卻仍用未扣費的回報。 「費用一千元」與「費用為資產的百分之一」也不一定得到同一結果。若上述例子改為年終按已增至 104,000 元的餘額收取 1%,費用便是 1,040 元,最後剩 102,960 元。這只是一個已列明計費時點的比較;實際產品可能採用其他方法,應以文件為準,不能用一個方便的減法代替所有費用。
6.8.2 提款亦可能涉及交易或兌換成本。若生活費以另一貨幣支付,從資產售出至賬戶最後收到可用款項之間的差額,要按實際安排處理。退休預算需要的是能付賬的淨額;不必把每一筆小費用都寫成複雜章節,但對長期、重複或金額較大的成本,應知道它在模型哪裏出現。 若工具要求的已是扣費回報,又另外扣一次同一費用,會低估結果;若輸入未扣費回報,卻沒有在其他地方扣除,則會高估。稅項也要採用一致基準,尤其居於海外的人,投資、退休收入及提款的處理可能不同,不能因資產以港幣記賬便假定沒有當地影響。
6.8.3 通脹則處理購買力。第三章已區分名義及實質回報;這裏要保留同一做法:若全部支出已用今天購買力表示,回報與結果也須採相配的表示方式。把支出每年增加通脹後,又把同一通脹在不相容的地方重複扣除,可能令結果失真。 一個簡單的核對方法,是在每份試算旁寫四句:回報有沒有包括派息;費用在哪裏扣;稅項在哪裏處理;金額用哪個時點的購買力。答案若仍未清楚,便先查工具說明或向提供者詢問。這些基礎資料,比用更多位小數來表示回報更有價值。
6.9 把市況變化翻譯成預先可討論的決定
6.9.1 可以用普通試算表重做本章示例:期初餘額減去年初提款,乘以該年回報因子,得到期末餘額;下一年從這個餘額接續。若採用另一提款時點,整個模型都要一致,不能只在某些年份改變。透明的步驟讓人知道差異從何而來,也方便發現輸入錯誤。 先在表格最上面寫清楚單位:這裏 40,000 元是每年提款,並非每月;回報也是各年的回報,沒有表示全年每一天均勻升跌。若把每月數字直接放進年度欄位,或把一年的百分比當成每月回報,結果會嚴重失真。完整模型的每個時間單位都應一致。 現實生活通常分月付款,年度示例則把整年提款集中在年初。這是方便看清機制的簡化,不能聲稱與每月提款的結果完全一樣。若一項安排對幾個月內的資金變化十分敏感,就應按實際付款時間細分,並使用相應的回報及費用處理方式,而非把年度結果當成精確到每月的保證。
6.9.2 原書的重點是理解波動與提款互相影響,沒有要求讀者先完成一套專業投資軟件。能重算這個小例子,已足以帶着更好的問題去看工具:它在何時提款?提款是否跟物價或餘額調整?支出改動有沒有上限?回答清楚後,才知道不同結果究竟反映了甚麼條件。 如果某個工具只能讓回報每年保持相同,也可用來理解儲蓄與支出,但它本身沒有直接呈現本章的回報次序風險。可以把這個限制記下來,再找適合的補充分析;不能因為一條平滑增長線從未跌穿零,便以為途中下跌和持續提款的壓力也已經檢查過。
6.9.3 退休時間亦不能只靠把某一年市況改好來解決。若考慮多工作一年,應重新計入實際收入、儲蓄、開支及往後仍可能面對的市場變化,同時衡量那一年工作的身心與家庭代價。計算提供比較條件,最後要選擇哪一種安排,仍須看自己願意承擔甚麼。
6.9.4 再回到自己的計劃,先保留支出不變,加入早期下跌情境;第二次才加入實際願意採取的支出調整。兩次結果可以分別回答「完全維持原來生活會怎樣」及「接受哪些改變後會怎樣」。不要只保存第二次較好看的結果,卻忘記它附帶的生活條件。 也要檢查收入和大額支出的時點。有時壓力來自退休初年需要搬屋,並非每年日常費用過高;有時其他收入尚未開始,幾年後才有改變。把事件放回正確年份,才能知道是否需要更多過渡資金,而非一律把所有問題理解成投資回報不足。 如果一個情境顯示要作出生活調整,下一步應落在具體決定:延後一項大額支出、重新確認工作的可行安排、與家人討論支援方式,或向專業人士查清模型沒有處理的部分。只把預期回報調高直到結果好看,沒有增加實際資源,反而把原來需要處理的選擇遮住了。
6.9.5 可另存一份不改動的原始版本,記錄當時相信的條件,以及每次改動的原因。這不是追究過去是否估錯,而是讓日後分辨:變的是市場、生活需要,還是自己對風險的接受程度。計劃可以改,改動的理由則應讓家人和未來的自己看得明白。 回顧時,記錄實際開支、收入和資產變化,並說明下一次檢查的時間;家庭或健康有明顯變化時,亦可提早重看。固定紀律的作用,是讓問題及早變得可見,並非承諾靠頻繁調整便能避開所有損失。市場不確定,家人願意接受的改變也可能隨時間不同。 讀完本章,應能分清三件事:平均回報不能直接當作生活費;提款與回報次序會互相影響;調整提款可能把部分風險轉到日常開支。下一章便把這三點帶進退休計算機,檢查它的提取率與成功率究竟在說甚麼,讓一個漂亮結果與可以過下去的日子接得更近。
第7章|怎樣讀懂提取率與模擬結果?
7.1 本章導讀
7.1.1 走到這裏,生活費、資產可用時間與提款風險已逐步分清。退休計算機仍然有用途,但它應協助比較方案,而不是用一個精細數字代替所有未定的事情。這一章把原書最容易混在一起的幾個工具拆開:年度缺口、簡化本金公式、初始提取率、模擬成功率、估值,以及改變生活安排的情境分析。 它們各自回答不同問題。能快速換算本金的公式,未必有處理每年升跌;可以產生很多回報路徑的模型,也未必納入家庭需要。先理解一項工具計了甚麼,再看結果,才能知道要補查哪一部分。這種閱讀方法不要求精通統計,但需要願意把假設寫明。
7.2 每年由資產支付多少,先算對這一步
7.2.1 沿用本文假設家庭A,每年開支港幣 288,000 元,另有不由同一投資組合支付的稅後淨收入 72,000 元,第一年由資產承擔的缺口便是 216,000 元。這個減法看來很簡單,卻包含一個重要前提:兩邊要是同一年度、同一貨幣、可互相比較的淨額。 若生活費按實際付款列入,其他收入卻仍未扣稅或成本,缺口可能被低估;若一邊採用今天購買力,另一邊是多年後的名義金額,也不能直接相減。先在欄位標清楚,可以避免後面用很複雜的模型放大一個基本錯誤。
7.2.2 此外,其他收入必須獨立於正在換算的同一筆資產。假設某基金派息已包含在組合總回報,便不能一邊用包含派息的回報計算資產增長,一邊又把該股息當成另一份額外資源,卻沒有反映它已從組合支付出去。每筆收入都要能對回來源與處理方式。 家庭A的 72,000 元,是為了教學而明確設定的獨立淨收入,不代表某種法定退休金或保證年金。若讀者尚未有這項收入,便不能直接套用相同缺口。可以保留原有開支,但把已確認的其他收入換成自己的金額;未知的收入留待另一個情境。 第一年缺口亦不是往後每年必然不變。支出、其他收入、供款及提取資格會隨時間不同,完整模型仍須逐年接續。本章先以 216,000 元作共同起點,是為了看清不同工具的意思,並非把三十年生活壓成一個永不變動的年度。
7.3 原書的簡化本金公式,依靠甚麼條件
7.3.1 原書用「年度缺口 ÷(名義回報 − 通脹)」估計一個資產需求,目的是假設投資長期提供足夠實質收入,同時保留實質本金。它讓讀者看見回報與通脹的差距有多重要,但不能只抄答案,不看支撐公式的條件。 名義回報減通脹,是實質回報的近似值;較完整的購買力計算,則是用一加名義淨回報,除以一加通脹,再減一。第三章已說明兩者的分別。公式中的回報還必須與費用和稅項採用一致基準,不能輸入未扣成本的回報,卻要求結果代表最後可花的淨額。
7.3.2 用另一個明示假設作比較:每年缺口仍是港幣 216,000 元,名義淨回報假設為 5%,通脹為 3%。直接相減得 2%,216,000 ÷ 0.02 是 10,800,000 元。這是套用簡化公式所得的算術結果,沒有表示市場每年都能提供這個淨回報。 若用相同假設計算較精確的實質回報,1.05 ÷ 1.03 − 1 約為 1.94%。再作理論上的固定實質付款換算,結果約 11,124,000 元。這裏另假設每年年終支付相同購買力的 216,000 元、實質回報固定、可持續無限期;這些強條件正說明,數學可以算得精確,現實卻未必照着它發生。 兩個結果的差別來自實質回報的近似處理,並不是找到一個較大的數字便自動更安全。固定回報的公式沒有直接呈現上一章的升跌次序,也未處理不定期支出、付款條件改變及其他現實需要。它適合教原理,不能獨自完成整份退休計劃。
7.3.3 分母很小時,結果會急速變大;分母為零或負數時,這條以固定正實質收入維持本金的公式,不再給出有限的正數答案。這表示模型在該條件下不能提供原本想找的解,不能由此判定一個人的退休必然不可能。有限年期、逐步使用本金、其他收入與生活調整,屬於需要另外分析的安排。
7.3.4 可以用一個刻意簡化的對照理解這個界線。假設只需要支付三十年,每年年終支出 216,000 元,回報和通脹都設為零,沒有其他開支,也不要求留下本金,三十年合共就是 6,480,000 元。這一筆錢按條件支付後會用完;它沒有替第三十一年留下同一份保障。 零回報下,固定永續收入公式找不到有限本金,與上述有限三十年的加總並不矛盾,因為兩個模型的目標不同。這個對照不是建議讀者按三十年用盡資產,而是說明選擇年期、是否使用本金,以及希望留下甚麼,都會改變所需計算。公式的答案必須連同它回答的問題一起看。
7.4 初始提取率,決定的是第一年的提款
7.4.1 初始提取率,是第一年由投資組合提取的金額,除以開始時的組合資產。把第一年缺口除以選定比率,可以反過來看相應初始資產。本表沿用家庭A的 216,000 元缺口,選用 3%、4% 及 5% 作敏感度比較;它們都是試算選項,並非利息、預期回報,亦沒有在這裏被證明安全。
| 假設初始提取率 | 第一年缺口 ÷ 該比率 | 試算所需初始資產 |
|---|---|---|
| 3% | 216,000 ÷ 0.03 | 港幣 7,200,000 元 |
| 4% | 216,000 ÷ 0.04 | 港幣 5,400,000 元 |
| 5% | 216,000 ÷ 0.05 | 港幣 4,320,000 元 |
7.4.2 以 4% 為例,除以 0.04 等於乘以 25,這就是常聽到的「25 倍法則」。同理,3% 的確切倒數是三十三又三分之一,5% 的倒數是 20。倍數方便記憶,但只做這個換算,還沒有說明退休多久、資產怎樣投資,以及第二年之後怎樣提款。 由 4% 改為 5%,只相差一個百分點,表內相應初始資產卻由 5,400,000 元變成 4,320,000 元,相差 1,080,000 元,即前者的兩成。這說明選擇分母有多大影響,沒有證明較高比率較好。若分母上升只是來自願望,較小的本金要求便沒有相應的現實支持。 同樣地,較低比率對應較多初始資產,但單靠比率變低,也未確認資產安排、生活費或年期是否恰當。表格的用途,是讓讀者看見敏感度,再去問假設有甚麼依據;不能把三行數字理解成三種已獲保證的退休方案。
7.4.3 其中一種規則,是以第一年的金額為起點,其後按通脹調整;另一種則每年重新提取當時資產餘額的一定比例。第六章已用兩年例子說明,這兩套規則可能得到不同生活費。閱讀4% 提取率與香港 FIRE 的基本分別時,亦要保留這項區分,不能只看「4%」便判定方案相同。
7.4.4 再假設家庭A第一年提款 216,000 元,之後以假設通脹 2.5% 增加提款,第二年便是 221,400 元。這是某一提款規則的結果,不代表它一定等於家庭第二年的全部資金缺口。若支出與其他收入上升速度不同,生活費需要會有另一個答案。 例如總開支 288,000 元增加 2.5%,變成 295,200 元;若其他收入仍是 72,000 元,資產須承擔 223,200 元,比上述提款規則多 1,800 元。只有其他收入也同樣增加 2.5% 至 73,800 元時,缺口才是 221,400 元。把開支、收入及提款分開,便能看見這個原本容易漏掉的差別。 若另外假設第二年年初資產餘額為 4,800,000 元,按當時餘額取 4% 會是 192,000 元,亦不是原來按通脹調整的 221,400 元。這裏沒有假定造成餘額變化的市場路徑,只比較兩條規則在同一已給定餘額下的結果。百分比沒有改,生活安排卻已不同。
7.5 模擬成功率,是特定條件下完成目標的比例
7.5.1 蒙特卡羅(Monte Carlo)模擬會按設定產生多條可能路徑,再逐條檢查是否達成指定目標。可能需要設定回報、波動、不同資產的關係,以及通脹、提款與其他條件。它的用途之一,是把平滑平均回報線看不見的變化放進分析;結果仍然依靠所採用的假設。 可以用一個純教學例子理解:假設模型產生一千條路徑,定義「成功」為指定年期內每筆規定提款都能支付、資產未耗盡,當中九百條完成,便顯示九成。這是該模型、該條件、該成功定義下的模擬結果,不是調查了一千個真實香港家庭,也不是保證某一家庭有相同的實際結果。
7.5.2 這個九成如果是整段退休年期的結果,就不是每年都有九成成功,也不能直接解作每年有一成機會耗盡資金。期間風險怎樣分布,要回到各條路徑和模型定義去看。把整段年期的比例當成年年重複的機會,會改變原來的意思。 即使某次模擬全部路徑都完成,也只表示在這次抽樣和設定內,沒有出現模型定義的失敗。它不證明所有現實可能性都已包含。相反,一個較低百分比也不會自動告訴人應該放棄退休;需要看失敗的原因、金額與可接受的調整。
7.5.3 這亦是為何「我接受九成」不宜成為唯一討論。對核心生活、可選旅行及希望留下的資產,每個人願意承受的不確定程度可能不同。先把目標分清楚,再閱讀模型如何達成各項目標,會比先決定一個看來足夠高的百分比更有內容。 研究者 Wade Pfau 在《Capital Market Expectations and Monte Carlo Simulations》討論市場假設與退休提取如何改變結果。它提示讀者要看輸入及現金提取,而不是把一個成功百分比當成獨立事實。文章中的市場與研究條件,也不能直接轉成每個香港讀者的個人預測。 原書對模擬作出很強烈的批評,尤其擔心某些方法忽略估值、實際市場特徵與人會調整開支的行為。這些問題值得追問,但不同模型可以採用不同條件,不能把方法本身一概判為無用。與其只問「有沒有用 Monte Carlo」,更應問它怎樣處理自己最關心的風險。
7.5.4 首先要看成功怎樣定義。有些結果可能只要求期末還有資產,卻容許中途大幅減少提款;若讀者不能接受那種生活費下降,畫面上的成功便未必符合自己的目標。反過來,一個未達到某項遺產目標的情境,也不一定代表當事人未能支付基本生活。不同目標不能混成同一個失敗標籤。 還要問「未成功」有多嚴重。有的路徑可能在很後的年份才出現小缺口,有的則在早期便無法支付核心需要;若都被壓成同一個百分比,讀者不會從總數看出分別。這些差異會影響是否需要立刻調整安排,以及哪一種改變才對準問題。
7.5.5 模擬次數也與現實適用性不同。增加路徑數量,可以令相同模型下的數值計算更穩定,卻不會自動補回漏掉的照顧費,或證明回報假設正確。因此,比較兩個工具時,不宜只因其中一個跑得更多次,就直接判定它較適合自己的退休計劃。 還可以問:未成功的路徑在哪幾年出現壓力?差多少?要接受甚麼改變才能應對?一個總百分比把許多路徑壓在一起,讀者仍需要知道問題與生活有甚麼關係。多看這些細節,才有助決定是增加資金、調整支出、延後離職,還是查清其他未納入的安排。
7.6 歷史重演與隨機模擬,各自留下甚麼未知
7.6.1 另一類工具使用歷史回報,把某段過去的市場路徑套進退休計劃,看看同樣提款會得到甚麼結果。這能展示某些已發生過的壓力,也容易解釋起點和過程;但未來不必完整重演同一段歷史。資料選了甚麼市場、甚麼貨幣和甚麼期間,仍會影響答案。 隨機模擬則根據選定方法產生路徑,可以檢查很多組合;但產生更多路徑,不會自動修正錯誤的輸入。若假設長期回報偏高,或漏掉費用與實際提款限制,多跑幾次也只是更充分地計算原來那套條件,不能因此聲稱更貼近這個家庭的未來。
7.6.2 兩種工具都應清楚說明怎樣處理資產之間的關係。如果幾項收入與投資可能同時受某個因素影響,卻在模型中被當成彼此無關,結果便可能低估一同受壓的情況。是否已處理,要查實際方法,不能僅憑工具名稱推定有或沒有。 例如一次低回報年期內,其他收入究竟保持不變、隨物價上升,還是也可能減少?這要按收入本身的性質處理。若只把投資那一欄隨機變動,其他所有需要卻被固定,結果便是在回答那組特定條件。讀者可接受這個範圍,也可另外測試沒有包含的變化。
7.6.3 支出行為亦一樣。若模型容許遇到下跌時減少提款,便應查看減幅和期限;如果每次都假定可以削至某個程度,家人卻無法接受,便要換成較合乎實際的規則。模型愈能反映願意採取的行動,結果才愈有助選擇,而非只是令成功率變好看。 年期也要符合問題。用來研究三十年提款的結果,不能未經檢查便拿去支持四十年或五十年的計劃;平均壽命亦不能替家庭指定一個必然終點。若工具只能算某段年期,便保留它能回答的部分,再另外分析更長生活和留下伴侶的需要。
7.6.4 同樣重要的是風險範圍。模型也許處理投資回報,卻沒有處理長期照顧、某項收入中斷、移居成本或家庭支援。這不一定表示工具設計錯誤,它可能本來就沒有打算回答所有問題。讀者需要的是知道界線,然後把未包含的責任放回自己的計劃。 把一種工具的限制看清,也不代表另一種工具沒有缺點。原書的簡化公式易懂,代價是未直接呈現回報次序;模擬可以呈現路徑,代價是條件與方法較多。合適的做法,是讓簡單算術幫忙核對複雜結果,再用較完整模型檢查簡化方法漏掉的過程。
7.7 估值提供背景,不能代替時間表
7.7.1 估值是價格相對盈利、資產或其他基本因素的高低。以股票市盈率為例,它是在比較價格與盈利;原書亦談到使用較長期間盈利作調整的指標,試圖減少單一年度波動。這些都是理解價格背景的方式,並不是未來每年回報的直接讀數。 書中引用歷史資料,說明起始估值與其後較長期回報之間可能有關係。值得保留的提醒,是不同起點未必面對相同條件;需要收窄的結論,則是不能因此聲稱已找到唯一有效的預測方法,或可以準確知道某個退休日期必然較安全。 例如知道某類資產相對歷史顯得昂貴,可以促使人重新檢查是否過度樂觀,並測試較低回報;它不會告訴人下個月一定下跌,亦不保證便宜後立即回升。若把估值當成精準的市場時鐘,退休計劃便可能由一個過度肯定的假設,換成另一個。
7.7.2 估值資料的市場與資產亦要相配。美國股票某段歷史的市盈率分組,不能直接變成香港物業、全球混合資產或私人小生意的通用門檻。資產的收入來源、流動性和費用不同,需要的分析也可能不同,不能只因都叫投資,便套用同一張歷史表。
7.7.3 一般讀者毋須先學會自行判斷所有估值,才有資格做退休預算。可以先要求計算使用一組有合理依據的回報範圍,並說清楚較低回報會導致甚麼選擇;如需專業協助,便詢問提供者為何採用那套假設,以及它是否配合所持資產。 當工作、照顧或健康使退休時間不能任意延後,估值也不能成為唯一決定。計劃更需要看可用資金、必要支出及收入安排如何承受不理想的起點。市場背景值得理解,生活責任仍須按實際時間處理。
7.8 輸入之前,先完成工具設定的翻譯
7.8.1 使用積金局退休策劃計算機等工具,可以先閱讀它的說明和假設。該工具採用 65 歲退休及供款至 65 歲等設定,輸入的強積金投資回報亦須留意扣除費用的要求。它可以支援教育試算,但不能未核對便拿來證明 50 多歲停止供款後的整段生活已有保障。 可先把工具欄位逐項翻譯成自己的問題:退休年齡,是哪一年停止全職工作,還是哪一年開始動用退休資金?目前開支是否包括年度保費、探親和維修?其他退休收入何時開始?資產有沒有包括不能即時使用的部分?同一個欄位名稱,未必與自己原先的理解完全一致。
7.8.2 回報欄位則要確認是名義還是實質、有沒有扣費、是否另外處理稅項。通脹與生活費顯示方式也要一致。如果工具本來已把結果換成今天購買力,就不能又自行把同一通脹扣一次;若結果是多年後名義金額,則不能直接與今天的生活費比較。 若只能以家庭合計輸入,可以用來看整體負擔,但每人的資產使用權仍須在別處記清。若不能輸入不同年份的收入,便要留意它是否把未開始的收入提前算進去。模型簡單可以有用,條件是讀者知道它的簡化在哪裏。
7.8.3 退休前供款也要配合時間。若現在預計再工作數年,未來供款可以按有依據的安排列入;若已打算離職,就不能又讓同一版本假設薪金和供款一直延續到另一個年齡。延長供款的結果可保留作比較,但要標明它同時要求繼續工作的條件。 付款開始年齡亦需與生活費年齡分開。例如一份工具只問「退休收入每月多少」,卻沒有欄位設定何時開始,就要查明它從哪一年計入;否則 65 歲後才存在的收入,可能被誤放到提早退休的年份。第五章的過渡期時間表,正好用來核對這個問題。
7.8.4 輸入完成後,保存一份日期、貨幣與設定,並記下實際取自哪份文件。不是每個欄位都能找到確定答案:現有結餘可能已有憑據,二十年回報則只能是假設。把兩者分開標示,日後檢查時便不會把原先猜測的數字誤當成已確認的事實。
7.9 改變一項假設,找出真正需要處理的決定
7.9.1 第一輪可以只改一項條件,例如退休提早一年,而其他設定保留。看結果改變多少,並問原因:少了一年儲蓄、多了一年提款,還是某項收入尚未開始?這會比同時改很多地方,更容易理解究竟哪個條件影響了安排。 下一輪可以分別測試較高生活費、較低回報、收入延後,以及較長年期;最後再把幾項不利條件放在一起。它們所得的上下範圍,是情境範圍。原書有時稱之為「信賴區間」,但只靠改動幾個假設,不能自行賦予它統計上的涵蓋機率。 改動假設時,也應給它一個理由。生活費增加可能來自已知租約、照顧安排或另一項具體需要;回報較低則可用來檢查計劃的承受能力,毋須假稱自己預測到市場。情境可以是不一定發生、但值得準備的狀況,只要清楚說明目的。
7.9.2 若每次調整都沒有記錄,便容易在不知不覺間把多項樂觀條件集合起來:較少支出、較早開始的收入、較高回報和較短年期。最後結果也許很吸引,卻無法知道哪項條件一改便不能成立。保留改動原因,可以避免把想要的結論倒過來當成輸入。 每個結果旁邊都應接一個可討論的行動。例如某個過渡年份出現缺口,可以查是否有其他可用資金,或比較不同離職時間;若生活費只略高於預算,則可先核對漏了哪項費用。不是所有問題都要靠投資承擔,也不是每個缺口都能靠節省解決。
7.9.3 還在累積階段時,可以比較儲蓄與回報的尺度。本文純算術例子:資產 100,000 元,多一個百分點年回報相差 1,000 元;每年多儲 12,000 元的影響較大。資產為 3,000,000 元時,同一百分點則相差 30,000 元。這讓人理解資產基數,沒有表示較高回報可以隨意取得。 提高儲蓄率亦受收入、住屋、照顧和必要費用限制。原書提到自己高儲蓄率下的退休經歷,可以作為作者的例子,不能轉成「每個人儲某個比例便必定幾年退休」的承諾。起始資產、實際生活費、回報和年期都會改變結果。
7.9.4 若只有把回報調得很高,才能令計算顯示足夠,下一步應是重新檢查假設與選擇,而非把較高數字當成已找到的收入來源。理想回報不會因被輸入而成真;可改變的工作、支出及居住安排,則可以逐項查證和試行。
7.10 留下能回顧的版本,讓數字服務生活
7.10.1 最後可以保留三份清楚命名的版本:以現有安排為起點的基本情境;一項實際願意嘗試的生活改變;以及幾項不利條件同時出現的壓力情境。名稱只是幫助整理,沒有替任何一份版本指定發生機率,也不代表「基本」就必然最接近未來。 每份版本都記下假設、結果、最先出現壓力的時間,以及若要成立需要接受甚麼改變。若結果附帶減少生活費,便寫明減少哪些項目;若附帶繼續工作,便寫明是否已有可行機會。不要只保存一個最後所需資產的總數。
7.10.2 日後回顧時,把實際支出、收入和資產變化放在旁邊,分辨哪些假設需要更新。有些改變來自外界,有些來自自己更清楚想過怎樣的日子。原書強調反覆校準的做法,值得保留;它的意義是讓計劃持續貼近生活,沒有保證靠定期重算便能消除不確定。 需要尋求協助時,也可帶着這些版本提問:「這項收入是否計了兩次?」「工具有沒有處理我的過渡期?」「這個成功率容許生活費減少到多少?」「假設較低回報後,我有哪些可承受的選擇?」具體問題通常比只要求一句「夠唔夠退休」更容易得到有用的解釋。 資產估算走到這一步,已不只是找一個門檻數字。它讓人看清生活需要、時間與風險怎樣互相影響。下一章會把焦點轉向原書第二個模型:在不勉強自己或家人的前提下,工作分量、支出與居住安排,還有甚麼可以重新設計。
第8章|模型二:調整生活,為自己多留一個選項
8.1 本章導讀
8.1.1 原書第二個模型由資產估算轉向生活設計:既然開支、收入和時間會改變退休需要,便可以重新組合它們。這個轉向很有用,尤其當試算顯示缺口大得令人卻步時。除了再多儲一筆錢,還可以問工作分量、居住安排和日常支出,有哪些部分確實願意改變。 不過,試算表改一格很容易,生活未必同樣容易。住房牽涉家人與社區,收入牽涉機會和工作資格,時間亦可能已有照顧責任。這一章會把作者的創意思路拆成可以檢查、試行及回顧的安排,讓選項建立在實際條件之上。
8.2 先說清楚希望保留甚麼日常
8.2.1 可以先暫時不談投資,寫下退休後仍想保留的三件普通事情:住在熟悉社區、能定期見家人,或每星期有時間學一門手藝。每項願望都盡量具體。希望有更多自由,可以再問是少一晚趕工、多一個平日陪伴家人,還是可以連續離家旅行較長時間。 這樣寫,不是要求人把生活全部量化,而是幫助辨認支出與時間究竟在支持甚麼。某筆交通費帶來探望家人的便利,與某項很少使用的訂閱,雖然都在每月賬單上,取捨卻可能不同。先看用途,才不會只按金額大小決定保留或刪除。
8.2.2 也可以問,現在有甚麼安排只是沿用多年的工作習慣?上班時需要的外出用膳、通勤方式和服務,離職後可能改變;但有些費用會增加,例如在家的水電、興趣活動或探親。生活設計要同時看增減,不能只把停止工作的好處填進去。 對香港及海外香港人,熟悉的人際網絡尤其值得寫進比較。住得近家人,可能省下一些往返與協助安排;留下熟悉社區,也可能保留願意出門、運動與見朋友的日常。它們未必都有明確價格,仍會影響另一個看來較便宜的方案是否合適。
8.2.3 另一方面,有人確實想搬離原來環境,或希望保留一部分工作。這些願望同樣可以進入計劃,毋須先符合一種理想退休形象。模型二的起點,是讓安排配合想過的日子;有些人最想改的是工時,有些人則希望把工作內容改得更可持續。 當兩個願望互相競爭,例如想常探望海外家人,又希望盡量減少旅行費,便可以把不同頻率、逗留時間與方式列出來。未必立即找到完美答案,但至少知道自己在比較甚麼,不會把一個未說出口的需要,留到退休後才發現預算沒有位置。
8.3 節省多少,要分清一次、幾年與長期
8.3.1 原書用每月支出的改變,說明它如何影響初始資產估算。沿用假設 4% 初始提取率,若往後每月由資產支付的開支持續少港幣 1,000 元,每年便少 12,000 元,對應初始資產差額是 12,000 ÷ 0.04,即 300,000 元。這是條件式算術,沒有證明該比率安全。 「持續」在這個計算中很重要。只取消一次旅程省下 12,000 元,就是那一次少花的款項;只做兩年的兼職,也只在兩年內帶來相應收入。不能把短期節省或收入乘以 25,當成往後每年都有同一安排,否則便把有限事情變成了長期保障。
8.3.2 回到家庭A,若每月彈性開支由 3,000 元改為 2,000 元,而其他條件不變,完整年度開支由 288,000 元降至 276,000 元;減去獨立淨收入 72,000 元,第一年資產缺口由 216,000 元降至 204,000 元。以同一假設 4% 換算,初始資產由 5,400,000 元變成 5,100,000 元,差額是 300,000 元。 這一版本附帶一項生活條件:家庭往後願意維持較低的彈性支出。若只是今年暫時少花,便應只改今年;若未來又恢復,就要在對應年份加回去。把省下的金額說清楚,也把需要接受的改變說清楚,才算完成這個選項。
8.3.3 節省亦可能需要先付成本,例如搬屋、購置更合用的物品或重新安排交通。不能只看日後每月少付多少,而忽略前面已花掉的資金。一次成本可以在某年明確列出,再看需要多久才由往後淨節省補回;若安排只維持很短時間,結果可能與原先直覺不同。 初始提取率比較,首先是在比較兩個版本的第一年缺口;往後支出怎樣調整,仍須採用清楚一致的規則。若原先預計某項費用會隨物價上升,取消或減少後也應在對應年份反映,不能把首年少花一千元與每年都少同一購買力的一千元混為一談。
8.3.4 時間長短亦會改變可用方法。幾年內要面對的缺口,不能只靠提高長期回報假設來填補;較容易確認的,是尚有多少儲蓄時間、能改變哪些開支,以及有沒有實際收入安排。更長年期則要持續留意回報與通脹累積的影響,兩種時間問題都需要面對。 這些算術沒有要求每筆消費都合理化。它提供的是比較尺度:某項長期調整能減少多少資金壓力,代價又是甚麼。若某項開支對生活與關係很重要,選擇保留它,可以同時研究其他安排;退休準備不必變成不斷否定自己喜歡的事情。
8.4 住房改變,需要把搬走之後的日子一起計算
8.4.1 住房往往是值得仔細比較的大項,原書因此提出換小住所、轉換地區及不同居住方式。不過,香港讀者不能只照搬書中的美國房屋、露營車或海外例子。可行方案要符合所在地規則,也要適合自己的出入、醫療、家庭與照顧需要。
8.4.2 以下另設搬屋例子B,與家庭A的現有租金預算分開。全部金額均為港幣教學假設:新住處每月租金少 3,000 元,但交通多 1,000 元、探望家人平均多 500 元,另多 500 元服務費用,淨節省便是每月 1,000 元。這不是任何地區的市場租金或費用報價。 若搬遷、添置及其他一次成本合共 60,000 元,暫不計通脹和投資回報,須由每月 1,000 元淨節省累積六十個月,才補回一次成本。若只住兩年,節省共 24,000 元,仍少於那筆 60,000 元成本。較低月租並不自動表示短期內已省到錢。
8.4.3 反過來,若那個新環境更方便出入,接近家人,又確實適合長住,其他生活好處也可以列入討論。財務比較沒有要求所有決定都只按回本月份作出;它只是讓人知道自己為了甚麼,承擔了多少成本,以及多久後可能有不同資金效果。 自住物業換小單位,也應按第五章的方法計算真正釋出的淨額。出售原居、新住所、尚欠款項及相關成本要接在同一時間線;不能一邊把所有樓價變成可投資資金,一邊又假設原來住屋條件完全不變。方案需要完整,而不只是一個售價。
8.4.4 考慮移居時,還要把稅務、居留及工作資格、醫療、保險、貨幣和回流需要加回去,第十章會逐項討論。先試住可以了解環境,但試住與取得長期生活所需條件,也不是同一件事。親友住得開心的經驗可以參考,不能替代自己對具體資格與成本的查核。 原書另提到把房屋部分轉成收入等創意;放進實際地方,須先核對用途、租賃、貸款、保險和其他適用條件。不能因書中美國住宅能採某個做法,就假設香港或另一居住地同樣可行。若需要裝修或改動,費用與合法可行性都應先查清,再談日後收入。
8.5 漸進退休,要找到真實存在的工作安排
8.5.1 有些人想保留喜歡的工作,主要希望減少過長工時、輪班或不能控制的時間。漸進退休可以包括較少工時、短期合約或季節性工作,但是否可行,須由實際機會確認。不能先假設收入變成一半、工作也剛好變輕鬆一半,再把結果當作已有選項。 可以先寫清楚想保留的工作內容和可接受時段,例如願意提供專業協助、教學或整理項目,但希望每星期有固定不用工作的日子。這只是釐清條件,是否有合適職位、能否轉換以及適用限制,仍要實際了解。未確認前,基本情境不宜依賴它。
8.5.2 比較全職與較少工時時,收入只是其中一欄。還要看福利、供款、工作相關費用、交通、保險及其他實際影響。若工作時間減少,但仍須隨時回覆或承擔同樣責任,可能沒有換來原先想要的可控時間,這也應在試行或商討時說明。 家庭收入增加,不一定全部變成可儲蓄款項。如果多工作需要另安排照顧、交通或器材,便應先扣相應成本,再看最後留下多少;若屬自僱或其他形式,亦要按實際身份與所在地規則查清責任。不能把僱員薪金和自僱收入直接當作同一種淨額。
8.5.3 是否有固定承諾,也會影響收入怎樣使用。已簽署而且條件清楚的短期工作,與口頭說可能有項目,能支持的假設不同。即使前者較具體,也只應按確定期限列入;把合約期外的收入留在另一情境,便能看見工作結束後是否仍需其他安排。 時間亦要誠實計算。一天有收入的工作,可能另有準備、行政及往返,不只是面前見客或授課的時間。若安排逐漸佔滿原本留給休息和家人的日子,即使現金流增加,也未必達成當初希望減少工作分量的目的。 若可行,可以先選一個明確期限回顧,而非立即把它延伸至一生。試行後記錄實際收入、所有投入時間及身體負荷,看看是否仍願意繼續。短期成功提供了新資料,沒有自動保證往後多年都維持同樣需求和能力。
8.6 興趣能否帶來收入,要把喜歡與營運分開看
8.6.1 原書鼓勵把興趣變成收入,因為它可能同時帶來投入感、聯繫和現金。這是一個可以探索的方向,卻不宜把「做喜歡的事便不算工作」當成人人都適用的事實。有人喜歡做一件事,未必喜歡接單、銷售、追款、管理或處理投訴。 例如喜歡烘焙,可以是自家享用、與朋友分享,也可以是收費製作;三者涉及的時間、成本和責任不同。願意把它變成收入之前,可以先了解實際需求、法規與資格,再決定投入程度。不要為了填補退休缺口,便把原本能放鬆的興趣變成必須賺錢的壓力。
8.6.2 以下另設收入例子C,所有金額為港幣假設:一個月收款 6,000 元,直接材料、交通與其他相關成本合共 1,500 元,便先剩 4,500 元。這仍未代表最終可花淨收入,因為適用稅項、其他費用及可能需要的保障,還未按實際情況處理。 若這個月合共投入三十五小時,4,500 元除以三十五,約每小時 129 元,也是未處理上述其餘項目的數字。列出來不為判斷這項興趣值不值得做,而是讓收入、時間與喜歡的部分能一起比較。即使回報不高,有人仍願意做;也有人會選擇保留興趣而不收費。
8.6.3 更需要檢查的是持續性。一次節日訂單多,未必代表每月相同;親友試用後稱讚,也不等於已有長期付費需求。可以先記錄數個實際月份,保留淡旺差別,並把未有依據的部分列作可能性,而非用最忙的一個月乘以十二。 若收入主要靠自己持續投入,也應在計劃中保留停止或減少工作的可能。體力、興趣與家庭需要可以改變,沒有必要為了維持某個退休模型而承諾一直工作。能在需要時停下來,往往也是退休安排希望保留的選擇之一。
8.7 把基本需要與彈性開支分層,先看承擔得起甚麼
8.7.1 第二個模型不只是減少支出。原書亦提出把收入與資產按不同生活需要分開:先處理基本需要,再看其他可選開支能承受多少波動。這個思路可以把抽象風險轉成較容易討論的責任,但分類本身不會令風險消失。
8.7.2 沿用家庭A,核心費用每年 216,000 元,彈性費用 36,000 元,不定期費用 36,000 元。若獨立淨收入 72,000 元先用於核心需要,仍有 144,000 元核心缺口;另外兩類合共 72,000 元,亦須有資源。完整資產缺口仍是 216,000 元,沒有因分層而自動縮小。 若純粹沿用同一假設 4% 作算術拆分,144,000 元對應 3,600,000 元,72,000 元對應 1,800,000 元,合共仍是 5,400,000 元。這個拆分沒有證明該比率安全,也沒有建議兩部分必須用相同產品;它只是顯示,把支出分開有助理解責任,並未額外創造資產。
8.7.3 其中,不定期費用不能一律放進「可以犧牲」那一邊。必要維修、保險或醫療可能與旅行選擇不同,應逐項理解。若用較穩定的收入承擔核心費用,也要問收入是否按條件持續、能否跟上物價,以及提供機構或來源有何風險;名稱叫固定,不代表購買力永不變。 原書提及年金及其他安排以處理部分長壽收入需要,但產品條款、費用、流動性和遺產選擇都有差異,不能把美國保護機制或書中例子當成香港保障。第九章會說明如何閱讀現金流與年金付款,這裏先把所需收入的用途理清。 分層的實際用途,是知道遇到變化時哪部分先需要保護、哪部分能協商。若基本需要的來源中斷,應及早處理;若只是可選項目的資金減少,可能有其他可接受方式。兩種情況都不宜只用「組合仍有錢」概括,因為對日常的影響不同。
8.7.4 退休支出亦可能分階段改變。剛離開全職工作時,較多旅行或學習未必會永遠維持;再年長時,有些活動減少,照顧與協助卻可能增加。不能只保留前半段的節省,卻假設後半段沒有新需要;可以按可理解的階段記下改變原因,再用不同情境檢查。 若打算較早享用部分可選資金,也應留下清楚界線:哪些核心責任仍有資源,哪些較後需要尚未處理。原書鼓勵在健康和活力較好的時候享受生活,這個願望可以被理解;實際花多少,仍須與整段年期及未定需要一起比較。
8.8 可調整多少,須尊重已存在的責任
8.8.1 原書作者描述自己當年收入高、個人需要少,因此能維持很高儲蓄率。這有助理解他如何作出選擇,卻不適合拿來衡量所有人是否努力。正在付租、照顧長輩、支持子女或處理健康需要的家庭,能改變的部分可能本來就很少。 計劃可以承認這些限制,同時找仍可處理的地方。例如某項支出不能減少,便研究付款及資金時間;照顧責任暫時增加,便保留一段過渡安排,而非立刻把它永久延伸;工作目前無法改變,亦可以先完成文件、預算及生活試行,讓之後選擇有依據。 家庭責任也可能有期限。例如某段照顧安排或教育支出,預期幾年後改變,便可以分期列入;但若未有可靠終止時間,就不宜預先刪去。把「希望會減少」與「已有依據會改變」分開,既容許日後生活改善,也不把未來的家人需要算得過於樂觀。
8.8.2 節省也會耗用時間。有些人願意自行維修、煮食或比較價格,有些人則因工作、身體或照顧負擔,需要購買部分服務。把時間當作完全免費,可能令較便宜方案在紙上很好看,實際卻難以維持。可以問省下的金額,是否值得那項持續投入。 同樣地,延後退休可能改善資金,也可能使原先想做的事更難安排。這不表示應立即離職,而是提醒比較時要把健康、家庭及時間一起放進去。收入的數字容易看見,仍有體力時能做的日常也值得被說清楚,毋須把兩者變成誰比較正確的爭論。
8.8.3 香港衞生署長者健康服務的生活重整建議把學習、休閒、工作轉變與社區參與放在一起思考。它可作整理方向的資源,並沒有替每個家庭指定同一日程,也不代表參與某活動便必然帶來特定財務或健康結果。 若希望有更多運動和休息時間,也可以先觀察自己現有星期的節奏。哪個時段常被工作佔去,哪項安排最難持續?退休方案若能具體改善這些地方,便比抽象地說「以後會照顧自己」更容易試行。活動方式仍應配合自己的健康狀況與能力。
8.9 先試一個能回復原狀的改變
8.9.1 生活設計最容易失真的地方,是把一個未試過的理想版本當成往後日常。可以先選一項容易回復原狀的改變,例如調整非必要服務、重新分配採買與家務,或在實際條件許可下試較少工時。先試一項,較容易看清效果從哪裏來。 試行前,寫下希望改善甚麼:每月少付某項費用、多一個可控制的下午,還是減少往返。再記需要投入甚麼、誰會受影響,以及何時一起回顧。這些問題可以很簡單,但能避免一方以為只試幾星期,另一方卻已把它當成永久安排。
8.9.2 試行後,除了支出,亦記錄時間和感受。例如省下費用後是否仍方便出門、家務是否公平、工作外的聯繫有沒有位置。讀離開全職工作後重新建立日常時,可以帶着這些實際觀察,而不是要求自己立即擁有一個充滿目標的退休人生。 有些新日常會需要合理支出,例如交通、課程、活動費或與朋友一起用膳。它們未必屬於原來的工作預算,試行時應如實加入。若退休計劃只容許留在家中不用錢,卻期待生活自然變得豐富,兩邊的假設便沒有接上;可以先找適合自己負擔的方式,而非把參與本身視作多餘。
8.9.3 若試行不合適,能夠回復原來安排也是有用結果。它讓人知道某項節省其實代價太高,或某種工作分量並沒有帶來想要的自由。這些資料可以用來修訂方案,毋須把不適應理解成自己不懂退休,或一定要勉強維持才算成功。 涉及賣樓、長期移居或重大合約時,可回復的程度較低,便需要更多查核、時間及討論。小規模試行可以了解部分生活條件,不能代替正式資格、法律與財務分析。先試與先查各有作用,應按決定的實際後果安排。 期間也不要為了證明預算可行而延誤必要治療、忽略照顧責任或把支出轉嫁家人。試行應揭示真正費用,不能靠暫時不處理需要,製造一個看來很低的開支月份。若某件事終究要做,便應放回適當時間計算。
8.10 與家人談選項,不急着替彼此定義退休
8.10.1 家人對退休的想像可能不同。一人希望多些一起相處,另一人則想保留各自活動;一人看重旅行,另一人重視留在熟悉社區。先談具體星期和費用,比只問「想不想退休」更能讓差異變得可討論。 可以分別說出一項想保留、一項願意調整,以及一項仍不確定的事情。保留甚麼,讓對方知道需要;願意調整甚麼,讓方案有餘地;不確定甚麼,則形成下一步要查或試的內容。毋須在同一次談話裏定下一個永遠不變的退休日期。 也要讓家庭支援有清楚界線。若某項方案需要另一人增加收入、承擔家務或提供照顧,這些都應明確商量,不能只在自己的預算中寫成免費資源。共同計劃包含彼此的意願與能力,而不只是將收入相加。
8.10.2 工作與身份亦可以分開想。有人仍想運用多年累積的能力,但不想維持原來工時;有人需要先休息,暫時沒有新目標。這些狀態都可以是過渡的一部分。把原先喜歡的技能、聯繫和貢獻留下來,未必要以同一職位或同一收入方式實現。 亦可以容許一段沒有新計劃的日子,但把必要費用和生活支持先安排好。休息是否令人自在、空白時間是否需要更多陪伴,都可以在試行中慢慢知道。毋須急於把新的身份變成另一份全職責任,才算證明離開原來工作是值得的。
8.10.3 完成討論後,把最可行的一兩項生活改變放回第七章的情境分析:支出改了多少、收入維持多久、一次成本在哪一年發生,及家人願意接受甚麼條件。這樣模型二才真正接到模型一,而非留在一串看來吸引的創意清單。 當生活安排已較清楚,還要檢查收入能否持續支付它。原書第三個模型提出用現金流支持開支,容易讓人感到安心,也容易忽略收入背後的資產、工作和風險。下一章會把租金、股息、年金與其他來源逐項拆開,看看「每月有錢入」還需要哪些條件。
第9章|模型三:收入蓋過開支,就能放心嗎?
9.1 先把問題由「有幾多身家」移到「生活費怎樣到賬」
9.1.1 前面兩個模型,一個估計資產能承擔多少生活,一個檢查生活本身有哪些調整空間。第三個模型把注意力移到收款:每個月不用全職工作,仍有甚麼錢實際到賬?對需要準時交租、付管理費及照顧家人的人,這個問題很貼身。資產報表增加了多少,和下星期有沒有足夠款項付賬,確實可以是兩回事。 Todd Tresidder 在書中提出三項條件:不動用資產基礎的持續淨收入高於開支;領取收入後,留下的資產增長仍能跟上通脹;收入來自多個風險不完全同向的來源。他另加一項較保守的安排,把收入盈餘重新投入,為不利變化留緩衝。這四部分要一起讀,不能只留下最吸引人的一句「收息夠使就可以退休」。
9.1.2 作者喜歡這個模型,因為它讓人直接留意可花的收入,也較容易納入物業、生意和其他非傳統資產。但書中「毋須作任何假設」的說法過強。今天的租客、股息、利率、健康和支出,都可能改變;收入資產是否一直保值,更不能只看目前收款便知道。現金流模型把假設移到收入的持續性,沒有令假設消失。 對讀者較有用的問題是:這筆收入需要哪些條件,才能繼續到賬?回答時,要同時檢查資產、提供收入的人或機構,以及自己仍需付出的工作。知道收入怎樣來,才能判斷它在哪種情況下會少一截,並預先決定如何應付。這比替每筆款項貼上「被動收入」標籤,更接近真正的準備。
9.2 第一項條件:要算的是可花淨收入
9.2.1 租約寫下的月租,不等於每月可以全部花掉的收入。按揭供款、管理、維修、保險、招租、空置和適用稅項,可能在不同時間出現。有些費用每月扣,有些一年才付一次,也有些要等冷氣或水管出問題才突然出現。把它們略去,便會把同一份租金,先用於生活,再在維修時用第二次。
9.2.2 以下是本文自設的出租單位算術情境,不代表香港租金、稅款或維修費的正常水平。假設一個無按揭單位,合約月租港幣 14,000 元,全年滿租可收 168,000 元。為了測試較不順利的一年,先假設空置一個月,少收 14,000 元;再扣全年例行支出 24,000 元,並預留維修、稅費及其他支出合共 10,000 元。 這個假設下,全年可用款項是 168,000 − 14,000 − 24,000 − 10,000,即 120,000 元,平均每月 10,000 元。這個平均數比租約上的 14,000 元少,而且實際收款並不平均。預留的 10,000 元是示例中的規劃金額,並非實際稅款估計;真實家庭要依本身費用和適用規則重算。 把全年淨額除以十二,是為了比較生活預算,不表示每月都可以自動提取 10,000 元。若維修費在年初先付,租客之後才入住,便需要另外的流動款項。假設空置期變長或維修較貴,當年的可花收入會再下降。收入資產除了收益高低,還有付款時間與支出時間能否配合的問題。
9.2.3 小生意也要作同樣處理。收到客人的款項後,仍可能要支付場地、平台、器材、交通、行政、稅費和退款;自己每星期做二十小時,亦是一種投入。若因身體不適停工,收入就停止,這筆錢便含有工作收入的性質。它可以是值得保留的生活選擇,卻不宜填成自己完全不用再參與的終身收入。 做收入清單時,每項至少寫明「由誰付、甚麼時候付、扣除甚麼後才可花、自己要做甚麼、在哪種情況會停」。資料不齊,可以先留白,另寫需要查的問題。暫時沒有答案,通常比把估計寫得像合約承諾好。下一步亦較清楚:找賬單、看條款,還是先試做一段時間。
9.3 收到款項,與保住資產,是兩項檢查
9.3.1 「只花收入,不花本金」聽來安心,但資產不一定會因為沒有被賣出,就維持原本的價值。公司派了股息,股價仍可能下跌;基金作出分派,付款也未必全部來自投資賺到的收入。物業持續收租,日後售價亦可能低於買入價。收款紀錄和資產價值,要分開看,然後再合起來判斷。 這裏需要分清三個意思。現金流是期間內實際收了、付了多少;總回報把收到的收入與資產價值變化一同計算;實質回報則再考慮購買力改變。它們回答不同問題。一項資產可以有正現金流,同時有負總回報;也可以賬面升值,卻暫時沒有可用來交租的現金。 把這三件事分清,才能避開「派得多就一定較安全」的誤會。較高分派可能來自較高風險、動用儲備、出售資產,或其他需要了解的安排。是否合適,不能單憑分派百分比決定。退休計劃最終關心的是,收入能否持續,以及承擔的風險會否令往後基本生活難以安排。
9.3.2 資產也不能在不同模型中重複使用。若一個單位已被設定為持續收租的來源,便不能同時假設明年把全部售價花掉,往後又照收原有租金。若日後賣樓是後備方案,就應寫出出售後住哪裏、少了哪筆收入,以及剩下多少可用資金。三個模型可以互補,前提是同一筆資產的用途一致。 同樣,不能把為日常支出保留的現金,同時全數當作某項不能隨時退出的投資款項。表格上加總正確,仍可能在使用時間上互相衝突。檢查方式很直接:挑一個需要大額付款的月份,逐筆指出錢從哪個賬戶出來,付了之後,下一個月生活費又由哪裏補上。
9.4 第二項條件:收入和剩餘資產都要面對通脹
9.4.1 作者的第二項條件,是領取收入後留下的增長仍要超過通脹。這比單純要求「今年有錢收」嚴格。若收入固定不變,而食物、住屋和服務逐步加價,同樣一筆收款能支付的生活會減少。因此,眼前夠用和長期購買力足夠,不能用同一個月份的賬單判定。
9.4.2 有些人會把預期加租、增加股息或生意增長,直接填成必然發生的升幅。這只是把資產增值的樂觀假設,換了收入增長的名字。租金要看市場及租約,股息要看公司的決定,生意則受客源、成本和自己的投入影響。收入曾經增加,是有用的紀錄,卻不是未來每年都增加的合約。 比較時,可以先做一個不增加收入、但生活費增加的情境,看看缺口在哪年出現;再做收入可以部分跟上費用的情境。目的不是選一個令計劃最好看的版本,而是找出計劃依賴了甚麼。若只有所有收入都順利增加才夠用,就值得另外準備較慢增長時的安排。
9.4.3 固定利息也有兩層時間。存款期內依合約收取的利息,與到期後能用甚麼利率續存,是不同問題。把某次存款利率沿用三十年,會把日後再投資條件當成已經確定。即使本金數字沒有減少,若長期淨利息追不上生活費,計劃仍可能需要動用本金或調整支出。 這並不表示必須排斥固定收入,或一定要持有能升值的某類資產。不同工具可以各自負責近期付款、較後年份或特定風險;重點是清楚知道它負責甚麼,以及沒有負責甚麼。為了追求「收入會增長」而承受自己不能負擔的損失,也可能令原來穩定的生活變得脆弱。
9.5 第三項條件:來源多,還要看會不會一起受影響
9.5.1 三份收入不一定代表三種不同的風險。例如,本地出租單位、依賴附近消費的小生意,以及同一行業的兼職,可能在相近的經濟環境下同時轉弱。收入名稱不同,仍可能依賴同一批客人、同一個市場或自己的身體狀況。作者強調來源不完全同向,正好提醒人不要只數項目有幾多個。 可以把每項收入的弱點寫成一句完整的話:「租客遷出後,需要多久找到下一位?」「如果這間機構減少付款,其他收入會否同時受影響?」「若我需要休息三個月,哪些收款仍會繼續?」這些問題比畫一個色彩豐富的收入圓餅圖,更容易看出缺口在哪裏。
9.5.2 再逐項模擬暫停,而非一次把所有收入都假設消失。假設家庭A每月開支仍是前文的港幣 24,000 元,其中一項其他淨收入為每月 6,000 元。平時由資產承擔每月 18,000 元;若該收入暫停,資產當月便要承擔全部 24,000 元。這不是多了一筆新支出,而是原來由收入支付的部分改由資產負擔。 若收入暫停三個月,這個單一改動便令期間額外需要港幣 18,000 元,即 6,000 × 3。這是自設情境,不是建議所有家庭只留三個月緩衝。家庭還要考慮收入多久能恢復、是否可能永久減少,以及同期有沒有維修或照顧費。緩衝要配合可能發生的問題,不能只抄一個人人適用的月份數字。
9.5.3 檢查結果未必要求立刻換投資。可能首先要做的,是讓其中一項款項的到賬時間更清楚、避免把所有流動錢同時鎖起,或把某項可延後開支另作安排。若核心費用本來已很緊,就應承認需要較多資金或工作收入。風險分散不會憑空創造缺少的生活費。 收入中斷的演練,可以再分成暫時與持續兩種。若只是收款延遲,問題可能是付款時間;若合約結束或生意不能繼續,則需要重新計算往後缺口。為前者留下周轉款項,不能同時當成後者已獲永久解決。寫下預計恢復條件,並設定屆時仍未恢復時的下一步,會較容易及早調整。 接着問,額外付款能從哪裏取出。假如只要提早終止一筆合約、出售波動中的資產或再借錢才能付基本生活,便應把退出條件、費用和風險放回比較。不是每一項資產都適合處理近期缺口,也不能假設自己需要時市場一定願意給出理想價格。可用時間表,在現金流模型中仍然不可少。
9.5.4 最後把自己的工作也放進演練。若接案需要持續找客、照顧出租物業要自行維修安排,或店舖只能由自己管理,退休後其實仍有一份職務。可以喜歡這份工作,也可以因此獲得規律和聯繫;但要寫出它佔用的時數,以及自己不想再做時誰來接手,避免用收入數字掩蓋了生活的負擔。 對已移居海外的人,還要留意管理距離。香港資產有人協助處理,並不等於所有事情都可遙距解決;通訊、文件、維修決定及跨時區聯絡,都可能需要時間和費用。這些不是每個海外持有人都一定遇到的固定成本,而是應按自己的安排核實的工作。把協助者的角色說清楚,也能減少把家人的善意當作無限服務。
9.6 年金可以分擔一種風險,也會改變資金的用法
9.6.1 年金把一筆資金轉為按合約支付的收入,可以協助安排部分長壽收入需要。閱讀香港年金的官方說明時,應分開查看申請資格、付款條款、退保及身故安排;個別海外居住情況,也應直接向提供機構核對。本文沒有替任何讀者判定是否合資格或適合購買。 每月收到的年金,不能直接視為投資賺到的利息。付款包含資金逐步發還等因素,把全年派款除以所付保費所得的比例,不等於投資收益率。它也不宜拿來與可以保留相同本金、同樣提取條件的另一工具作簡單比較。比較前,要先確認兩者到底承諾了甚麼。
9.6.2 固定名義付款可令收款金額較容易預計,但同一金額日後能買到多少,仍受物價影響。若把資金交付後不易立即全數取回,亦要另外安排突發付款。把一部分生活費交由合約收入承擔,與把所有可用資金都放入同一安排,對日後的選擇有很不同的影響。 還要看家庭中的其他人。若兩人共同生活,其中一人離世後,留下的一方可收到甚麼、何時收到,以及原來的生活費會怎樣改變,都應依實際合約及權屬核對。不能把「終身」理解成每位家庭成員都能按原額一直收取;也不能把產品名稱當成已經處理所有家庭需要的證明。
9.6.3 作者在生活設計模型中偏好用較穩定的安排照顧基本需要,再讓其他資產承擔可調整支出。這個分類有啟發性,但書中的美國保障制度和產品例子,不能直接變成香港的保障。讀者可先決定想解決哪種問題,再比較工具;不必為了符合某個模型而購買自己仍未看懂的合約。
9.7 只花收入帶來的安心,也要連同代價一起看
9.7.1 作者認為,相比看着本金逐年減少,只用收入生活能令人較安心。這是他在書中的觀察與偏好,不是已證明人人都會如此的心理規律。有些人即使收到股息,仍會為市值下跌擔心;另一些人清楚知道本金正在按計劃支付生活,反而沒有那麼焦慮。付款的名稱,不能替每個人決定甚麼才算安全。 動用本金亦不會自動等於計劃失敗。若原定安排就是在較長年期內,讓資產逐步支付生活,判斷標準應是實際變化有沒有偏離可承受範圍,而非結餘是否永遠維持不變。反過來,一直保留賬面本金,但收入已不足以支付必要費用,也未必是較理想的結果。模型需要配合支出目的,不能由一句口號包辦。 當然,逐步動用資產仍要面對長壽、早期下跌和突發費用等風險;前面幾章的檢查不能略過。這裏要保留的是選擇:一個家庭可以重視遺產、另一個可以較重視在有體力時使用部分資金。兩者都要先了解可承受範圍,以及會影響哪些人,不能用自己的偏好替其他家庭定義負責任的退休。
9.7.2 嚴格要求不花資產基礎,同時要有超過開支的淨收入、保值增長和多個來源,可能需要較多初始資產。作者也在書中承認這項批評。若讀者目前達不到,不等於自己做錯,也不表示把回報假設調高便能解決。可能要比較較晚退休、較少工時、較低固定費用,或容許按清楚規則使用部分本金的方案。 這是一項重要代價:為了追求每月收入足以全數支付生活,究竟需要多工作幾年、承擔多少資產集中,或放棄多少流動資金?若答案令家庭更難承受,就應把其他模型重新放回桌上。收租物業和生意可以產生款項,同時也可能把大量資金與工作集中在一處;它們不是繞過規劃限制的捷徑。
9.7.3 可以寫下自己真正希望保護的事情。是最低生活費不受市場短期波動影響,是留下住所,是讓伴侶日後能自行處理財務,還是保留一筆隨時可用的照顧費?不同目的,可能需要不同安排。把這些意思說清楚,會比籠統要求「本金一元都不能少」,更容易比較方案之間的實際分別。 若兩個人對本金的感受不同,先了解背後的擔心。有一方害怕年老失去選擇,另一方可能擔心一直不敢花,連原本希望一起做的事也錯過。這種分歧未必靠再多一個回報數字便能解決。可以先討論一筆有限、有用途及有檢查日期的支出,觀察用錢後的生活與感受,再決定下一步。
9.7.4 同樣要承認,有些不安來自安排仍不清楚。自己不知道收入為甚麼穩定、合約在哪裏、伴侶能否使用賬戶,確實容易把每次支出都看成威脅。把資料整理到另一個成年人也能明白,建立必要時的付款方法,可能比追求更高分派率更直接。它改善的是可理解和可操作程度,並非保證消除焦慮。
9.8 有盈餘的用途,是讓日後有空間調整
9.8.1 作者加上的保守條件,是收入高於開支,仍有一部分可以重新投入。盈餘的實際價值,在於某項收入減少或費用增加時,不用立即削減基本生活。可是,當年有盈餘不代表以後也有;重新投入的款項亦會受所選資產的風險影響。緩衝能分擔損失,不能令所有損失變得不存在。 也要分清「預算沒有寫出來的費用」和「真正盈餘」。若每月看似剩下二千元,但每年的保費、探親和維修尚未計入,這筆錢可能已有用途。回到第二章的一整年預算,把不定期支出放回適當位置,再看剩餘多少,才較適合討論要保留現金還是作其他安排。
9.8.2 本章可以完成一份簡單的收入說明:每項收入的淨額、開始及可能停止時間、所需工作、主要風險,以及停止後由哪筆款項承擔生活。另加一欄記錄資產本身如何變化,避免只看每月收款。無法確認的地方,不用急着改成零或填得樂觀;先把它列為下一次要查證的事項。 做到這裏,現金流模型便有了實際用途:它讓人知道日常付款如何延續,也把收入中斷時的安排攤開。至於這些錢應在哪個地方使用、扣除哪些稅費、兌換甚麼貨幣,以及能否享用預期的醫療服務,還要看生活所在地。下一章會把同一份計劃放進留港、海外和兩邊往來的處境,逐項核對。
第10章|留港、移居、兩邊走,計劃有甚麼不同?
10.1 先畫清楚生活在哪裏發生
10.1.1 對香港人來說,退休地點可以連着很多事情:想見的人、熟悉的語言、出門的方法、醫療安排,以及自己對家的感覺。有人已在海外安頓,仍有資產和家人在香港;有人住香港,想每年多留幾個月陪海外家人;也有人暫時不想作永久決定。這些都是可以討論的生活形態,不能用「香港貴、外國平」一句話概括。 在計算前,先寫一個普通年份:主要在哪裏居住,哪些月份會離開,兩地是否都保留住所,家人在哪裏,需要誰協助。再寫下一個可能改變安排的情況,例如自己不宜長途旅行、家人需要照顧,或住所不能繼續使用。不是要預測所有事情,而是找出計劃依賴哪些條件。
10.1.2 兩邊走的費用,不一定等於兩地各住一半的平均。某些租金、保費、管理和通訊費,在人不在當地時仍要支付;航班、行李、往返機場,以及兩邊住所的基本用品,也需要預算。另一方面,有些安排可以取消或暫停。應逐筆確認,避免把「少住六個月」直接當成「少付一半全年費用」。
10.1.3 還要分開四個問題:能否合法居留或工作、在甚麼地方需要處理稅務、可用甚麼醫療服務,以及資產能否按預期時間使用。這些條件不一定用同一套定義,也不會由「我是香港人」或「我已移民」自動全部解決。某個身份有用,仍要確認它在那項安排中代表甚麼。 這一章提供核對的方法,不列出每個國家的稅率或醫療資格。個別地區的規則與家庭狀況不同,將所有海外港人當成同一個情況,反而容易誤導。先把自己實際的日期、文件和收入說清楚,再查負責該項規則的機構,才能得到真正對應自己的答案。
10.2 先用花錢的貨幣編預算,再處理兌換
10.2.1 香港的聯繫匯率制度維持港幣兌美元的兌換保證範圍,但不會替英鎊、澳元、加元或人民幣生活費消除匯率波動。若主要支出以英鎊支付,先寫英鎊預算,才看港幣或美元收入能換得多少;不要先把所有東西折成港幣,再忘記實際付賬時仍要換回當地貨幣。
10.2.2 以下用家庭B作純算術示例,並不代表任何地方的正常生活費。假設每月需要 3,000 英鎊,另設兩個匯率情境:每英鎊換港幣 10 元,以及換港幣 11 元。所需港幣分別是 30,000 元和 33,000 元,每月相差 3,000 元。這兩個匯率是為說明方法而設定,並非當前市價或未來預測。 這個差額不需要由當地消費增加造成。家庭買了相同的東西,港幣資產承擔的金額也可以改變。同時,當地物價本身可能上升,與匯率是兩個不同因素。做情境時,可以先只改匯率,再只改當地生活費,最後才把兩者合起來,較容易看清究竟是哪一項令缺口擴大。
10.2.3 實際兌換還要看銀行買入賣出價、匯款或收款費用,以及需要多久到賬。畫面上某個匯率不能代表最終可用金額。若月底要付租金,轉款仍在途中,便有周轉需要;若為了等理想匯率而拖延已承諾的付款,則把生活安排綁在一次市場判斷上。付款日期應先看清楚。 這不等於每個人都要立即換掉全部資產。可以先辨認近期核心開支使用哪種貨幣、現有可用款項有多少,以及未來收入主要以哪種貨幣支付,再研究如何配合。本文沒有替讀者選擇換匯時點或比例;同一個匯率變動,對有當地收入和只有港幣收入的人,影響可以很不同。 若一年內同時在兩地花錢,可以分開記錄香港固定費用、海外固定費用,以及往來支出,再以一致假設比較。不要只看資產換算後今天值多少,還要看同一組資產,在不同匯率下可以支付多少個月的必要生活。這樣才把貨幣問題連回退休計劃的用途。
10.3 稅務先問收入是甚麼,再問由哪裏匯來
10.3.1 一筆錢從香港匯出,並不足以判斷收款人在另一地方如何申報。應先辨認自己的稅務居民情況、收入或資金的性質、由誰合法持有,以及適用年度。利息、租金、股息、退休金、出售資產所得和原有儲蓄,不能因為都匯進同一個賬戶,就被當成同一類款項。 香港稅務局的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資料,可用來確認香港已訂立哪些相關協定及其內容;居住地如何認定稅務居民、哪些款項需要申報,仍應查當地稅務機關。協定的存在不等於所有收入都免稅,也不代表不用處理申報。要看適用條款和具體收入。
10.3.2 準備查詢時,不妨把問題寫成一件實際事情:「我在甚麼日期搬到哪裏;這筆款項由誰持有;它是甚麼收入或提款;預計在哪個年度收取;香港是否已繳稅?」這些資料比只問「海外收香港錢使唔使交稅」更有用。若基本事實未說清楚,即使別人的答案本來正確,也可能不適用。 強積金尤其要把兩邊的問題分開。香港方面是否符合提取條件,由相關強積金規則處理;收款人在居住地如何申報或納稅,則是另一個查核。符合香港提取條件,不能用作海外必然免稅的結論。若提款金額大、時點接近搬遷或稅務身份改變,應在落實前取得對應地區的意見。
10.3.3 不要只問「要交幾多」,也要問需要甚麼紀錄。過往供款、提款文件、已繳稅證明、資產購入成本及收款日期,可能需要保存及向相關人士提供;實際要求由適用制度決定。先知道日後要證明甚麼,通常比事後才找多年以前的單據容易。電子副本也應讓獲授權協助的人知道如何找到。 家庭資產亦不能因為一起生活,就假設任何一人都可自由使用或代表另一人申報。戶口名稱、資產權屬和實際收入來源要核對。本文不以一句共同家庭預算,推定個別司法地區的婚姻財產或稅務安排。需要專業意見時,把家庭合併試算與每人的合法權利同時展示,才較容易看見遺漏。
10.3.4 以英國為例,可從英國稅務及海關總署海外收入與稅務居民身份的官方入口開始,按其指引查核自己的狀況。先準備實際居住及往來日期、收入種類和相關年度,而不是只用「持有哪種護照」來判斷。本文不替任何讀者作英國稅務居民認定,也不把某個海外提款一概列為免稅。 加拿大讀者可查加拿大稅務局判定稅務居民身份的資料。官方說明會涉及居住聯繫及個別事實,不能只憑護照或一個孤立的日數作結論。整理自己及家庭的實際居住、住所與其他相關資料,再按官方程序尋求確認,會較容易得到可用於申報的答案。 澳洲方面,myGov 的簽證持有人稅務與退休儲蓄入口,可連到澳洲稅務局的相關指引。簽證身份與稅務居民概念可能不同,不宜把兩者互相代替。讀者應依實際情況查閱適用資料;這個入口本身不代表任何人已獲得某種稅務待遇或退休儲蓄提取權。
10.3.5 這三個例子提供的是找資料的路線,沒有涵蓋所有港人居住地,也不是三地制度的完整比較。若生活在另一地方,應找該地負責機構,使用同一份生活及收入資料核對。閱讀網站時也留意它談的是哪一類人、哪個年度和哪種收入,不要把標題中同樣出現「海外」兩字,就當成內容適合自己。 查閱後,可以把原來的大問題拆成三句待答事項:「我的稅務身份如何確認?」「這項收入在何時、按甚麼性質處理?」「我需要保存和提交甚麼文件?」若當中仍有不清楚的地方,把官方頁面及自己的事實交給熟悉當地的合資格人士協助。這樣求助的內容已經具體,不必把所有事情都交由對方重新猜測。
10.4 提款、匯款與日常付款,是三段不同的路
10.4.1 第五章已談強積金的可用時間。放到跨境生活,還要接着問:提取後款項存在哪裏、怎樣轉到使用地、收款機構需要甚麼文件,以及另一位家人能否在必要時協助。拿到提款資格,只完成了其中一段;不能因此假設所有款項在任何月份都已可直接付賬。 永久離港是一項有真實意向和證明要求的法定提取理由,不是一般海外旅居或短期試住的同義詞。若目前仍在比較地方,便不應先把提款當成一定能做,再倒過來配合聲明。是否符合條件要按真實情況和正式要求核對,不能用別人曾經成功申請作為自己的資格證明。
10.4.2 戶口和付款安排也值得實際測試。例如,自己在另一地方時能否接收必要驗證、所留聯絡方式是否有效、文件如何提交,以及收款地賬戶是否正常使用。這些問題要向各自機構確認,不能靠在香港時曾經成功登入,推定長期海外使用沒有任何限制。先用日常可承受的交易確認流程,亦不等於保證所有大額交易都相同。 兩人共同安排生活時,可以清楚劃分誰負責查閱、誰有合法權限付款,以及本人不能處理時需要甚麼正式安排。把密碼隨便交給家人,不等於已建立有效授權;不同制度及機構的程序亦可能有差異。有需要便另查合適的法律與機構要求,不要等急用錢才發現協助者沒有權限。
10.4.3 在試算表中,可把各段時間分開:獲准使用資產、實際收款、完成兌換及轉款、最後支付費用。若其中一段延後,哪筆流動資金會暫時承擔生活?這是一個具體而可以回答的問題。它不要求預測市場,卻能檢查原先看似足夠的資產,有沒有在付款時點上留下空隙。
10.5 醫療先查資格,再查服務和自付項目
10.5.1 「有香港身份證」不應被簡化成所有情況、所有服務都採用同一收費;同樣,住在海外也不能一概推定失去香港公營醫療的合資格人士身份。應以醫院管理局公布的合資格人士定義及當期收費,配合實際身份文件核對。不要把網上對另一個人的描述,當成自己回港求醫時的資格判定。 確認資格之後,還要知道需要的服務怎樣進入、是否需要轉介,以及預計在哪裏接受跟進。擁有某種收費資格,與能在自己安排的日期得到某項治療,是不同事情。若本身需要持續用藥或覆診,跨境生活計劃便要先處理紀錄、處方與跟進;本文不替醫療機構承諾輪候或治療時間。
10.5.2 海外方面,也要直接查當地公營服務的適用資格、登記及使用方法。朋友說某項治療免費,可能涉及他的居留、供款、身份或轉介安排,不能自動套用。應問清楚自己屬於哪類、由哪個機構確認,以及未完成登記或資格尚未開始期間怎樣處理,而不是只在預算填「有公立醫院」。 醫療預算也不止一次診金或住院費。交通、陪診、住宿、未受保障項目、康復及照顧安排,都可能影響實際支出。哪些適用,應按自己情況分別估算,不必把所有人都當成一定會遇到同一疾病。預留的目的,是有需要時仍能安排,而不是用最壞故事迫自己作決定。
10.5.3 如果希望有需要便回港治療,還要問當時是否適合旅行、回港住哪裏、誰可協助,以及治療後在哪裏覆診。這些不是可以單憑一張機票解決的問題。若家人在另一地方,照顧和交通的協調也要早些談清楚,避免把「到時返香港」當成沒有成本、沒有條件的後備方案。 計劃中應保存官方入口和自己的查詢紀錄,標明核對日期,而非永久抄下某年的收費。每當居住安排、身份或健康需要有明顯改變,重新確認適用內容。需要實際醫療判斷時,向負責照顧自己的醫療人員討論;財務試算不能代替治療或旅行是否合適的評估。
10.6 保單和照顧安排,要看生活改變後還適不適用
10.6.1 已有醫療保險,也要確認移居或長期離境後有甚麼要求。保障地區、居住資料更新、自付額、指定服務、續保及索償方法,應按實際合約向提供機構查詢。保單曾經在香港支付過一筆索償,不足以證明不同居住地、不同治療安排都會得到相同處理。 向保險機構提問時,說明預計每年在哪裏住多久、主要在哪裏治療,以及是否仍保留香港住所。把對方要求的資料和答覆留下紀錄;若口頭說法與合約文字不一致,應再核實,不能只把一句「應該冇問題」放進長期預算。需要比較時,亦要讓兩份安排使用相同的治療地點與費用假設。
10.6.2 長期照顧又是另一層。誰能在日常協助煮食、出門、處理文件或陪診,不一定由醫療保單包辦。住得便宜,但附近沒有可以信任的人,日後可能需要付費支援;住近家人,也不代表對方能隨時停止工作來照顧自己。先問可提供甚麼協助,會比預設家人必然接手更尊重彼此。 兩個地方都熟悉的人,也可能在年老、失去伴侶或活動能力改變後,重新選擇住所。這不代表原先決定錯了,而是生活條件變了。可以先想:若不再適合兩邊飛,哪一邊較有穩定支援?住屋是否容易出入?日常採買和覆診是否可自行處理?這些問題會影響錢實際能換來多少自主。
10.6.3 希望退休後仍能旅行和自己出門,可以把願望拆成具體活動能力,例如步行、上落樓梯、提行李及在陌生地方處理日常。把旅行願望化成生活能力的準備,有助把健康安排放回日程。不過,保持活動不代表必然沒有照顧需要;身體準備與財務準備仍應一同存在。
10.7 試住的價值,在於看見平日日子
10.7.1 旅行時喜歡的地方,與全年在那裏生活,可能有不同的要求。試住時,除了看餐廳和景點,也可試一次普通採買、搭車、辦文件和找日常服務。看看沒有熟人陪同時,自己是否仍能處理;同時記錄哪些事情需要求助。這些觀察能補足網上生活費數字沒有提供的部分。 記賬也要分清一次性與持續費用。搬遷、添置家具或登記文件,可能集中在起初;往後的租金、保費、探親及交通,則以另一種節奏出現。若只看剛入住的昂貴月份,可能高估長期成本;若只看有人招待、免付住宿的短期探訪,又可能低估。兩種紀錄都需要說明背景。
10.7.2 不要只選一個最舒服的月份作全年代表。天氣、交通、家人能否陪伴,以及當地是否有熟悉的活動,可能因季節和工作安排改變。可以把未試過的時段列為未知,再查資料或另作觀察。未知不一定表示不適合,但不應被最愉快的幾天自動填滿。 若家人對地點有不同偏好,先比較各自希望保留甚麼。有人重視離親友近,有人想要較安靜住所,有人需要熟悉語言和醫療。把這些需要逐項說出,才有機會找到可接受的取捨。單用較低租金作最後答案,容易把真正重要卻不在賬單上的事情漏掉。
10.7.3 投委會在 2018 年的海外退休教育文章,可作整理問題的補充起點;它不是各地現行稅務或資格規則的總表。實際採取行動時,仍以積金局、稅務機關、醫療機構及相關服務提供者的當期資料為準,並把自己的情況說清楚。
10.8 未確定的安排,怎樣放進試算?
10.8.1 查詢尚未有答案時,可以把安排分成已確認、附條件和待查三類。已確認的款項,也要記下適用日期;附條件的安排,寫清楚甚麼條件完成後才可使用;待查的項目則另做情境。分類不是判定收入好壞,而是避免把自己仍未取得的資格或尚未收到的款項,當成已可支付眼前生活的現金。 例如,若尚未知道一筆退休款項在居住地的稅務處理,便先保留稅前金額與待確認項目,不要直接把全數寫成稅後可花收入。若可以取得合理資料,再比較不同扣款情境。實在無法估計時,就把依賴它的決定延後核對,而不是挑一個能令計劃通過的百分比。這樣才能知道需要專業協助解決哪個缺口。 住屋安排也一樣。打算出售香港物業,所得款項要扣除需要支付的成本,並配合實際成交和交收時間;若尚未出售,便不能一邊以原單位收租,一邊把預計售價全數用於另一地的住所。計劃可以列出兩個互斥的版本,分別比較保留與出售;不要把兩個版本各自的好處放進同一個基本情境。
10.8.2 再替每項未知安排設定查核時點。若六個月後要決定是否續租,甚麼資料須在此前取得?若保單需要更新居住資料,由誰確認已完成?把問題連到實際日期,比永久留一欄「稍後再算」更有用。未完成的事情不一定很多,但只要它影響基本費用,就應在作不可逆決定前處理。 這個做法亦有助家人討論。大家可以看見分歧來自生活偏好,還是資料仍未確認;前者需要協商,後者需要查詢。不要因為一方較熟悉某個地方,就把所有假設都交由他默認。把依據寫出,讓另一方也能理解,日後環境改變時便較容易一起修改,而不是重新猜測當初為甚麼如此安排。
10.9 把查詢變成一條可跟着走的路
10.9.1 第一步,先完成一頁生活資料:主要居住地、預計日期、會保留哪些住所、每種貨幣的開支,以及家人在哪裏。第二步,再列每項收入和資產的持有人、開始時間及限制。這兩頁是查詢的共同底稿,避免向不同人士提供互相矛盾的描述,也不用每次由頭回想。 關於強積金提取條件,先查積金局;申請及文件程序則按積金易平台(eMPF)的當期指引,確認所屬計劃的安排;關於香港稅務及相關協定,查稅務局;關於海外申報,找居住地稅務機關或熟悉該地的合資格人士。香港公營醫療資格及收費由相關官方資料核對;保單、銀行及年金的個別條款,則由各自提供機構回應。沒有一個入口能代答所有問題。
10.9.2 每次查詢,記下日期、所問的具體情境、對方要求的資料和仍未解決的部分。遇到答案不同,先查是否用了不同日期、身份或收入定義,而不是立即選擇較有利的一個。若決定會涉及大額資金或難以回復的安排,應在落實前把衝突釐清。資料越清楚,專業協助也越容易針對問題。 這些準備最後應回到生活選擇:主要在哪裏住,哪些費用需要兩邊維持,哪項資格仍待確認,以及若安排改變可以怎樣轉身。下一章會用同一個家庭預算,讓資產估算、生活調整與現金流逐步接起來。地點和身份的未定事項,亦會以未定事項保留,不會為了算出一個答案便假裝已經解決。
第11章|把三個模型合起來,試過一個月
11.1 讓同一個家庭,由頭走一次
11.1.1 讀到這裏,可能已明白每一個概念,卻仍不知道怎樣把它們放在一起。這一章沿用前文的家庭A,逐步完成一次試算和生活試行。A是本文自設的兩人租屋家庭,所有數字都是用來解釋方法的假設,並非香港租金、物價或收入的市場報價,也不是某個受訪者的真實財務紀錄。
11.1.2 A的每月核心開支為港幣 18,000 元,包括租金 9,000 元、食物 5,000 元、基本交通 1,500 元、水電及網絡 1,500 元,以及日常健康與家居用品 1,000 元。另有每月可調整開支 3,000 元。這裏的可調整,不是指毫無價值;只是相較租金及必要生活,金額和時間有較多商量空間。 全年還有另外的 36,000 元:保險 12,000 元、預定探親或旅行 12,000 元、維修及替換用品預留 12,000 元。這筆旅行費沒有再藏在每月可調整開支中。全年開支因此是核心 216,000 元,加可調整部分 36,000 元,再加年度項目 36,000 元,合共港幣 288,000 元,平均每月 24,000 元。
11.1.3 A另有每月港幣 6,000 元、全年 72,000 元的其他淨收入。這個示例把它設定為來自本次試算投資組合以外的來源,避免同一資產的收入重複計算;其持續性仍須獨立核對。第一年需要由該投資組合支付的缺口,是 288,000 − 72,000,即 216,000 元,平均每月 18,000 元。 這裏剛好有兩個 18,000 元:一個是每月核心開支,另一個是每月由資產承擔的平均缺口。它們金額相同,意思不同。後者由全部開支減去其他收入而得,當中仍包含可調整及年度費用。若把它誤當成只支付基本需要,便可能漏算旅行、保費或維修,令同一份預算在不同章節變成兩個版本。
11.1.4 為了進一步比較,本章再加一個明確假設:A在開始試行時,有港幣 4,500,000 元可供這份計劃使用的投資資產。尚未到可用日期的退休儲蓄不在這個數字內,也不把租住的住所當成自有資產。這只是為示範而補充的條件,不能拿來判定讀者有相近資產就一定能退休。
11.2 先用模型一找出缺口,不急着判定夠不夠
11.2.1 把第一年資產缺口 216,000 元除以起初的 4,500,000 元,得到 4.8%。它的意思是,第一年需要支付的金額,相當於起初投資資產的 4.8%。這是比例計算,沒有自動回答之後多少年夠用;更不是說投資每年會賺 4.8%,或這個提取率已獲證明適合A。 前面以 3%、4%及5%作初始提取率假設,算得所需資產分別為 7,200,000 元、5,400,000 元及4,320,000元。同一個缺口,可以因假設而得到不同答案。A目前的 4,500,000 元,不能只與其中最容易通過的一個比較。應先問:退休年期、費用、通脹、提款方法和不利年份,是否跟採用的模型一致? 若以 4% 作其中一個比較,5,400,000 元與4,500,000元相差 900,000 元。這是該假設下的算術差額,不是A真正「欠缺」的唯一金額。它可以提醒A研究生活費、收入及時間,但不能證明只要再儲900,000元,所有風險便消失。換一個假設,差額也會改變。
11.2.2 接着應檢查資產可用時間。這筆4,500,000元是否全部隨時可用,有沒有已指定支付其他承諾的款項?若其中一部分不能在近期動用,便需要重畫付款路徑。尚未提取的退休儲蓄,可以放進其適用年份,再按實際條件處理;不能提早放進第一年的現金,令起初缺口看似已被解決。 亦要確認試算有沒有扣除投資費用、適用稅項及其他支出。若其他淨收入72,000元其實仍未扣某筆費用,便應先調整該收入。模型之間最容易出錯的地方,往往不是複雜公式,而是一邊用稅前收入、另一邊用稅後開支,或把同一款項在兩個位置都算了一次。 完成這一步,A暫時得到的答案應是:「第一年缺口216,000元;起初可用投資資產4,500,000元;第一年比例4.8%;往後能否持續,仍要檢查年期、回報路徑及收入。」這個答案沒有一句「可以退休」那麼爽快,卻比較清楚。下一步應處理甚麼,已經看得見。
11.2.3 收入開始日期會改變第一年的答案。假設原來每月6,000元的收入,要到首個完整退休年度的第七個月才開始,該年便只有六個月收款,合共36,000元,而不是72,000元。在其他條件不變下,當年資產缺口為288,000減36,000,等於252,000元;下一個全年收款年度才回到216,000元。 因此,A要分開「第一年的過渡安排」與「往後完整年度的通常安排」。若首年仍有部分薪金、搬遷支出或開始收取某項退休收入,也應按實際月份另計。不能用首年較多收入來代表以後每年,也不能用以後較穩定的收入,倒填到它尚未開始的月份。這是時間安排的差別,與選哪個回報百分比無關。
11.3 把每月平均數,還原成真正付款的月份
11.3.1 若A照平均預算生活,每月有18,000元核心費用、3,000元可調整費用,另外要為年度項目保留平均3,000元。其他淨收入每月6,000元,投資資產平均承擔18,000元,兩者合共24,000元。這個安排的用途,是把一整年的費用放回日常視野,而不是讓年度賬單消失。 例如,平均每月保留1,000元作保險,並不表示第一個月就已有全年12,000元可支付保費。若保費在試行起初已到期,就要先有足夠流動款項。維修預留亦一樣:冷氣不一定等儲滿一年才壞。年度預算處理的是費用總額,付款時間表處理的是何時要拿出錢,兩份資料缺一不可。
11.3.2 A可以在自己的記錄中,把每月固定費用、年度賬單及未確定日期的替換支出分開。年度賬單寫上月份;替換支出則寫大概用途,以及能否延後。這不是要求開很多銀行戶口,而是讓每筆錢的責任清楚。無論用一個或多個賬戶,都不應把已預留的款項誤認為可自由花的餘額。 再檢查收入時間。若6,000元是每月到賬,安排較容易跟月租配合;若實際上半年才收一次,便不能假設每個月都有新款項進來。可以用已收款項分期支付,但需要先收到,並清楚保存。把「全年有72,000元」寫成「每月必有6,000元」,在時間上未必成立。
11.3.3 試行時亦要記錄一個容易忽略的問題:哪個人知道這些預留在哪裏?若由一人處理所有付款,另一人是否知道下個月要付甚麼、哪些結餘已有用途?退休計劃要能在日常運作,不能只存在於最熟悉試算表的人腦裏。讓家人讀懂,也是一種檢查是否寫得清楚的方法。 月底檢查時,不要只問有沒有超出24,000元。可能當月實付較少,因為年度賬單尚未來到;也可能實付較多,但原本已有預留。應把每筆變化放回所屬類別,才知道是預算偏低、付款時間不同,還是真正新增了需要。這會影響下一步應改數字,還是只改現金安排。
11.3.4 沿用第二章的記賬方法,A不再把內部轉賬當收入,也不把每月預留和其後付款算成兩筆費用。本章要多核對一步:預留沒有全用完時,整個家庭的資產在哪裏?以下只作會計演練,假設日常戶口起初為零,計劃內資產合共4,500,000元;全年投資回報設為零,沒有其他未列資金流,亦不另加費用或稅項。這些條件不是市場預測。 假設年度維修及替換預留12,000元,實際只付6,000元,其餘費用與原預算相同。實付總開支便是288,000減6,000,即282,000元。起初資產4,500,000元,加外來淨收入72,000元,再減實付282,000元,年末計劃內合計資產為4,290,000元。未付的6,000元仍是資產,並沒有憑空消失。
11.3.5 若A全年仍由投資戶口轉216,000元到日常戶口,投資戶口年末為4,284,000元,日常戶口則留下未用的6,000元,兩者合共仍是4,290,000元。只看投資戶口會以為花了較多錢;把轉入款再算收入,則會高估能力。保留的6,000元仍可能有替換用途,也不能因今年未用,就斷言往後每年都可以少花相同金額。 若A把年度預留保存在4,500,000元可用資產之內,便不應在資產表又加上另一筆相同預留。資產表記錄錢在哪裏,預算表記錄它準備支付甚麼,兩者可以對應同一款項。指出用途不會憑空增加資產;反過來,資產已存在也不表示它沒有其他責任。這個核對會直接影響試算的起點。
11.4 模型二的第一個版本:少花一點,但說清楚少了甚麼
11.4.1 A先不改住屋和基本生活,只把每月可調整開支由3,000元試減至2,000元。全年少12,000元,總開支由288,000元降至276,000元;其他淨收入仍為72,000元,資產年度缺口便由216,000元降至204,000元。每月平均減少的資產負擔是1,000元,沒有把保險、旅行或維修偷偷刪走。 以同一個4%初始提取率假設比較,204,000元對應5,100,000元初始資產,比原本5,400,000元少300,000元。這只展示持續改變支出在同一假設下的影響,不是保證少花1,000元就換來安全。若只是某一個月少花,便不能把它當作日後每個月永久減少。
11.4.2 接着要回答生活問題:少了的1,000元,來自甚麼?若取消了不再使用的服務,可能較容易維持;若全靠不見朋友、不探望家人或忍住必要支出,便可能與退休目的相衝突。記錄時寫出具體改變,而非只在總額上刪一行。人能否願意長期這樣過,只有生活試行才能提供部分答案。 也要留意費用是否轉移。例如少外出用膳,家中食物、能源或交通會否增加?把某項付費服務改成自己做,會佔用多少時間?不是每次都要精算至最後一元,但要避免把付出的其他資源當成完全沒有成本。理想的調整,是家庭知道自己用甚麼換到了較低開支。
11.4.3 另一個可比較版本,是月租由9,000元減至假設的8,000元,全年少12,000元,但搬遷及相關一次性費用假設為24,000元。單看這兩項,在租金差額不變、也沒有其他新增成本的條件下,需要兩年才以節省額抵銷一次性費用。這不是可找到該租金的市場承諾,亦未計交通、住所質素及社區支援的改變。 因此,A不能把「搬屋」只寫成每月少1,000元。若新住所令覆診、採買或見家人更困難,便要把新增費用與時間放回比較。若本來就想換較方便、較小的住所,省下的租金也可以是附帶好處。生活設計的價值,在於看清一整個安排,而不是只挑其中最有利的數字。
11.4.4 這兩個版本要分開記錄,再決定是否合併。否則,A可能在一份表內用了低租金,在另一份仍保留原住所的便利,又沒有計搬遷費。情境之間可以互相比較,同一份情境的條件則要一致。每次只改一兩項,會較容易知道究竟哪個改動有用。 一次性費用也不宜用相同方式放大。若A某年另需24,000元搬遷款項,應把它放在相應年份及付款月份,並檢查流動資金。若把這筆只發生一次的費用,誤當成每年永久增加24,000元,再除以4%得出600,000元,便改變了原來問題。相反,真的每年增加的費用,也不能只準備一次便算完成。
11.4.5 回看三個版本時,A可以先比較哪些條件較能由自己控制。取消不再需要的服務,與盼望市場提供更高回報,控制程度不同;接受較少工時的真實職位,與尚未找到的兼職,也不能放在同一可信程度。較容易執行,不代表一定最值得做,但它能讓下一步從願望變成可確認的事情。 再比較改變對兩位成員是否公平。某項費用減少,可能只是把付費服務改成由一人多做家務;某項收入增加,可能令一人又需要長期犧牲原本想保留的時間。若沒有把這些後果寫出,表格會顯示改善,日常卻可能更不平衡。討論金額時,也應讓受影響的人說出自己是否願意。
11.5 第二個版本:短期工作收入,不能當成終身收入
11.5.1 假設A其中一人願意在首兩年做一項較少工時的工作,並在示例中另有每月3,000元淨收入。這個金額是自設條件,不表示市場一定提供某種工作或薪酬;真正採用前,要查能否合法兼職、是否已有工作機會,以及扣除交通等成本後實收多少。喜歡某件事,也不等於一定有人付費。 若支出維持原本288,000元,首兩年的其他年度淨收入由72,000元加至108,000元,資產年度缺口便降至180,000元。第三年起,新增的36,000元年度工作收入停止,若其他條件不變,缺口便回到216,000元。這一個回升必須寫出來,不能只展示工作期間最舒服的兩年。
11.5.2 若同時採用可調整開支由3,000元減至2,000元、維持原住所的版本,首兩年總開支為276,000元,其他淨收入108,000元,資產年度缺口為168,000元;第三年新增工作收入停止,缺口變回204,000元。這組數字只比較收支差額,沒有預測兩年後的資產值,也沒有說較低的起初缺口必然足夠維持往後生活。 用首兩年的168,000元缺口作4%簡化比較,會得到4,200,000元,但不能據此說4,500,000元已經足夠。因為第三年的缺口已不同,屆時資產也會受提款與回報影響。把只維持兩年的收入,乘上長期資本化倍數,當作永遠存在,正是生活設計模型最容易令人過度樂觀的地方。
11.5.3 金錢之外,也要試工時是否符合原來希望。A可能願意每星期有兩個上午工作,卻不想重新承受臨時加班;也可能喜歡與人合作,但不想處理收款和推廣。這些是假設家庭要討論的條件,應在接工作前說清楚。否則收入雖然增加,退休原本想改善的生活卻沒有改變。 若工作需要先買器材、租地方或付培訓費,更應把初期投入列出,並另作收入較少的情境。不要為了在試算表中取得每月3,000元,就先承擔一筆無法輕易回復的大額支出。小規模試行的價值,是用可承受的成本取得資料,而不是把尚未驗證的生意當成已存在的退休保障。
11.5.4 到這裏,A至少已有三個清楚版本:原安排、持續較低支出、以及較低支出加首兩年工作收入。每個版本的開始和停止日期都不同,應保留各自的條件。選擇較少工作,可以是一項生活偏好;選擇繼續工作,也可以是財務需要或仍有滿足。計劃的用途,是把兩者說清楚。
11.6 模型三的核對:六千元收入到底有多可靠?
11.6.1 回到A原有每月6,000元的其他淨收入。三個模型能否接起來,取決於這個數字在每個位置是否有同一意思。它必須與本次被提取的投資組合分開;若其實就是該組合派發的股息,便要按同一資產的總收入和提款處理,不能先把股息扣去生活費,再假設全部原有資產另行支持相同提取。 A應記下這筆收入由誰支付、是否有合約或其他依據、何時開始、可能在哪種情況停止,以及金額是否會改變。只要其中一項仍未確認,就另作情境。假設它只維持十年,便不能在三十年每年都填72,000元;若是浮動收入,亦不能只用最好一年的淨額當作平常。
11.6.2 若這筆收入暫停三個月,原安排會額外由資產承擔18,000元。若全年都沒有,資產缺口便由216,000元升至288,000元。若A已持續把總開支降至276,000元,而收入全年停止,缺口就是276,000元。這些差額沒有預測收入必然中斷,而是讓A看見計劃對它有多依賴。 再看新增的3,000元工作收入,是否與原有6,000元來源承受相同風險。若兩者都需要同一人保持工作能力,身體不適時可能一起減少;若都依賴同一個客戶或行業,經濟轉弱時亦可能同時受影響。收入項目由一個變兩個,不足以單憑數目證明分散已完成。
11.6.3 把這些情況寫清楚後,A可以決定哪筆錢處理短期中斷,哪種持續改變需要重新商量。暫停三個月與永久失去收入,不應用完全相同的後備方案處理。前者可能需要周轉款項,後者則可能影響退休時間、工作或長期支出。方案越具體,遇事時越少需要臨時猜測。 這也解釋為甚麼模型三不能取代模型一。即使某年收入足以支付生活,資產集中、收入停止或通脹仍要處理;即使本金充足,若付款時間不合,也會有實際困難。兩個模型互相核對,才能讓「有錢」和「用得到」保持一致,而不是各自在自己的表格裏看起來可行。
11.7 改動一項條件,看看最先出現甚麼問題
11.7.1 先做簡單的單項改動,通常比一次疊加所有最壞事情容易學到東西。A可以先讓原有收入停止三個月,記錄額外需18,000元;再把某項持續照顧或交通需要假設增加每月2,000元,全年便多24,000元。原本288,000元總開支變312,000元,若其他淨收入仍72,000元,資產年度缺口就是240,000元。 第二個情境只為演示新增持續費用的影響,不是預測A一定有這項需要,也不是估計實際照顧費。若它真的出現,下一步要確認它會持續多久、由誰支付,以及有沒有相關安排。一次性24,000元與每年24,000元,對長期計劃的影響不同,不能只因金額一樣便放在同一欄。 之後才把兩項變化合起來看。若全年有新增24,000元費用,同時原有收入只停三個月,資產缺口便是在原216,000元上,加24,000元及18,000元,成為258,000元。這個合併情境保留了各項改動的來源;若數字有錯,較容易找出是多算、少算,還是把三個月誤寫成全年。
11.7.2 市場情境則應沿用第六章同一套提款時間和回報定義,不要為了演示風險,又突然換成另一個提取時點。若要把A的全部資產放進多年試算,必須逐年處理提款、費用和其他收入。這一章沒有用兩年算術代替完整長期模擬,也沒有把某個歷史跌幅宣稱為未來必然出現。
11.7.3 每次測試後,記錄「哪一年先不足、哪類費用無法支付、可以改甚麼」。如果答案是延後一趟旅行,與答案是交不起租金,重要性不同。若一份計劃只能靠削減必要食物或延誤應有醫療才能成立,就應誠實重談整個安排;不能把「我應該可以再慳啲」當成無限支援。 情境分析也不必變成每天看市值的理由。它應在作決定前幫忙理解承受範圍,並在生活有實質變化時再用。若反覆改一個百分比,只為尋找能令自己放心的答案,可能已離開原來目的。A較需要的是知道哪些條件尚未成立,而不是令同一份表格每次都顯示通過。
11.8 用一個月測試生活,並保留工作的真實狀態
11.8.1 如果A仍有工作收入,可以先用退休預算試一個月,把超出預算的收入另作記錄或保留,觀察原定生活費是否足夠。這個試行不需要先離職,也不應真的延誤必要治療或照顧。目的是取得開支和日常的資料,不是考驗自己能否靠忍耐撐過一個月。 每星期記一次,比月底只看總額更容易理解原因:哪項是預算漏掉,哪項是原定年度付款,哪項是真正想保留的生活?記錄可以很短,例如「交通增加,因為每星期多一次照顧行程」,或「較少外食可維持,但採買和煮食時間增加」。這些資料能直接用來調整下一個版本。
11.8.2 時間也要一起記。仍在工作時,不能把放假一星期的感受等同完全離職後的日常;沒有上班的人,亦不必把每個上午都排滿課程。A可以先排一個普通星期,包括採買、家務、活動、與人聯絡、獨處和休息,再觀察哪些安排自然,哪些只是怕閒下來才加入。 可參考退休初期一星期生活試行的整理方法,但不要照抄另一個人的時間表。住在不同地方、照顧不同家人,能安排的空間本來就不同。重要的是,日程能否承接自己重視的事,以及身體和關係是否負荷得來,而非一星期完成了多少活動。
11.8.3 若試行期間剛好有家人探訪或旅行,就把它註明。這個月份仍有價值,但未必代表平常。也要留意自己是否因知道只是試一個月,而暫時忍下不想長期接受的限制。月底可以分別寫出願意繼續、需要修改和仍未試過的部分,不用用一次好或壞的感受替整段退休下結論。 一個月不能證明三十年可行,卻可以修正很實際的錯誤:原來保費漏了、附近交通比想像麻煩、兩個人都在家時家務未談好,或自己其實希望保留部分工作。這些發現不是試行失敗,而是下一版計劃終於有了根據。它們應寫回預算及日程,而非只留在心裏。
11.9 家庭對話與試算,一起留下可以修改的版本
11.9.1 A的兩位成員不一定同時想退休,也不一定對旅行、住所或工作有相同偏好。先問「哪件日常最想保留」,通常比要求對方接受同一個退休日期更容易談。例如,一方希望平日有更多相處,另一方仍喜歡工作,便可以研究某幾個時段的安排,而不是把選項縮成一起離職或維持原樣。 再談支出的意思。保留一筆探親預算,可能承載着與家人的聯繫;保留熟悉住所,可能與出門能力及支援有關。這不表示任何項目都不能減,而是要先知道減少後失去甚麼。香港衞生署的適應退休建議亦把健康、角色、關係與生活安排一同看待,這些問題值得在數字之外談清楚。 家務和獨處也要分配。兩個人都較常在家,不代表其中一人應自動接手所有採買、煮食或照顧。可以各自說出願意負責的部分、需要協助的地方,以及希望保留的私人時間。若這些一直沒有商量,即使每月現金足夠,日常仍可能出現不必要的摩擦。
11.9.2 完成本章後,A應保留同一份基本情境和幾個分開標示的變動版本,每份都有日期、支出、收入、資產可用時間及未確認事項。再附上試行月份的實際紀錄:哪些假設有根據、哪些要改、哪項改動不願意長期維持。這樣下一次重算,才知道自己是在修改甚麼。 最後先決定下一個可回復的小步驟:再試一個普通月份、向機構確認提款程序、查清一筆收入的期限,或同家人試行新的分工。至於辭職、搬遷、出售資產等較難回復的決定,應待依賴的重要資料較清楚後再作。下一章會把這些工作排進九十天,讓計劃有進度,也容許在發現問題時調整。
第12章|用九十天,把未定的事逐步理清
12.1 九十天後,應該留下甚麼?
12.1.1 理解一本退休書,與完成自己的退休安排,仍有一段距離。書可以幫忙分清問題,卻不知道讀者的合約、家人、健康及居住資格。這一章把前面的工作排成九十天;時間表是本文提供的試行方法,不是研究證明人人需要九十天,也不是要求在第九十天一定辭職、搬屋或購買某項工具。 完成後,應留下三類成果:一份能說清楚收入、開支和資產可用時間的財務底稿;一份經過觀察而非只憑想像的生活安排;以及一份仍未解決、但已知道由誰和何時查核的問題紀錄。它們可以很簡單,不需要專業軟件;重點是另一位獲授權協助的人,也能理解數字從哪裏來。
12.1.2 先替這九十天安排可負荷的時間。每星期一至兩段固定時段,可以用來整理和討論;不必每晚都重新計算資產。這是可按日常調整的安排示例。若正在工作或照顧家人,可以延長階段,保留每一步的目的,不用為趕日期而草率完成本來需要核實的事情。 開始時,在首頁寫一句本次希望解答的問題。例如「能否先減少工作而仍支付基本生活」,或「住在海外後,哪些收入和支援仍可使用」。不要只寫「成功退休」,因為那句話太大,難以知道自己下一步要做甚麼。問題越具體,整理資料時越容易分清有用內容與暫時無關的資訊。 再寫出本次沒有要決定的事。若現在只測試生活費,就不用同時承諾永遠住在某地;若主要確認退休款項的可用時間,也不必先選定全部投資。把決定拆開,可以避免因一個部分未明,便覺得所有事情都不能開始。它也有助限制試行的成本,讓資料不足的地方保留修改空間。
12.1.3 九十天不是用來證明自己原來的想法一定正確。若過程發現退休日期需要延後、某項收入不能倚靠,或自己其實喜歡保留一部分工作,都是有用結果。真正要避免的,是已經發現關鍵缺口,卻因不想推翻原計劃而把它刪去。計劃要能承接現實,才值得繼續使用。
12.2 第一至十天:把資料找齊,也把缺少的部分標出
12.2.1 先集中整理過去十二個月的實際開支。逐項找銀行及信用卡紀錄、保費、住屋費用、現金付款和年度賬單,再補上可預見但沒有在這一年發生的替換需要。這一步不是立即判定花得多或少,而是建立可以重算的起點。若記憶與紀錄不同,先找原因,不用急着選較理想的一個。 資產資料另放一份,記下合法持有人、幣種、可動用時間、退出條件及目前用途。不要只保存賬戶結餘截圖:一筆錢能否隨時支付生活,往往取決於文件上的限制。若有已承諾的大額付款,把用途註明;若同一資產被多份試算使用,亦應讓它在每個版本中保持一致。 收入則按開始、持續和可能停止時間整理。把稅前與淨額分開,標明是否已扣成本,以及是否來自同一投資組合。沒有文件證明的估計,可以留下,但不要變成已確認收入。前文家庭A每年72,000元其他淨收入是一個假設;讀者的實際計劃,應另有自己的依據,不能照抄那個數字。
12.2.2 若兩人共同生活,先一起確認哪些是共同支出,哪些由個人承擔,以及日後希望怎樣分配。這不等於要公開每一項私人消費,卻要讓共同生活費的來源明確。兩個人各自以為另一人已預留某筆錢,是整理時值得發現的問題;早些說清楚,通常比付款到期才爭論容易處理。
12.2.3 資料有缺少,不必停下全部工作。可記「保費文件待找」「收入期限待確認」「某筆資產持有人待核對」,並寫下一個查找動作。若暫時只能粗估,標明估計及理由;之後有新資料便替換。這種透明的未完成,比一份看起來整齊、實際卻混合猜測和事實的表格更可用。 保存方法也要照顧私隱和權限。整理一份文件所在位置與聯絡方式,不代表把所有密碼傳到群組,或讓沒有權限的人代辦交易。可按需要讓家人知道應找哪些機構,另行查核合法授權安排。退休準備需要資訊可找到,同時也要讓敏感資料得到適當保護。 第十天可以作一次短檢查:已找到哪些資料,還差甚麼,哪些缺少會影響近期決定。若連實際開支都未完成,就先不要用一個精確退休數字作結論。這不是要求所有紀錄毫無缺口,而是知道目前答案的可靠程度,並讓下一階段有清楚的工作順序。
12.3 第十一至三十天:讓未解問題有負責人和日期
12.3.1 把待查事項逐項寫成能由機構回答的問題。關於退休款項,問自己是否符合哪個條件、甚麼時候能提取及需要哪些文件;關於海外生活,則把稅務身份、收入性質、醫療資格和保單安排分開。不要把它們合成一句「移居後有冇問題」,因為沒有任何一個答覆能完整涵蓋所有部分。 第十章已列出官方查詢入口,這裏不必重新抄一次網址清單。要增加的是自己的事實、查詢紀錄和下一步:何時聯絡、提供甚麼、得到甚麼答覆、哪項仍待確認。若對方要求補件,便把補件工作和期限寫下;若不能回答另一地的規則,則轉向該地的負責機構,而不是把沉默理解成沒有要求。 對會影響大額資金或難以回復的決定,尤其要分清教育資料與個別確認。一般網站可以解釋規則,但未必已審核你的文件;朋友的成功經驗,也可能來自不同日期或身份。需要專業協助時,帶同已整理的收入、資產和居住資料,讓對方針對真正問題工作,並說清楚其意見的範圍。
12.3.2 同時完成一份基本情境,所有金額使用一致的貨幣、日期及費用定義。再另存一兩個變動情境,不要覆蓋原有版本。每份寫明它是為了檢查哪個問題,例如收入延遲、較長退休年期或較高生活費。情境的數量不必多;每一個都應帶來可以討論的實際差別。 若一項收入或資格仍未確認,把依賴它的部分另外標示。這不表示一律把所有未知收入都當成零,也不是要求等到未來完全確定才生活;而是讓讀者知道哪個決定目前仍承受這項不確定。可先做不依賴它的小步驟,把需要它才能成立的大額承諾留待核實後比較。
12.3.3 在第三十天,應能用淺白的話說出目前狀況:「一年大概需要多少;哪些收入有依據;第一段時間的缺口由哪裏付;哪個假設最影響結果。」若只能指着計算機說「它顯示成功」,便仍要回頭查輸入。能用自己的話解釋,不代表一定算得對,卻有助發現仍未明白的地方。 這時也可與另一位可信任、獲授權了解相關資料的人一起看一次。請他問問題,不是請他替自己保證。若他不明白某個18,000元是核心開支還是資產缺口,便改標籤;若收入開始時間前後不同,就查日期。讓一個沒有參與製表的人閱讀,常能發現自己已看慣而忽略的跳步。
12.4 第三十一至四十五天:試生活,不只試忍耐
12.4.1 開始一段可負擔的預算試行。仍在工作的人可以保留原有薪金安排,只把退休預算作為觀察基準,分開記錄超出部分;不需要為模仿退休而先離職。已離職的人則用實際生活紀錄比較。兩者的生活條件不同,寫結果時也要保留這個分別,不把短期放假直接當成長期退休的證據。 每星期的紀錄只需回答幾項具體問題:有甚麼費用原本漏算?哪項開支的金額不同,但原因只是付款日期?哪個調整可以接受,哪個令日常明顯不方便?不要只給自己一個「本週超支」分數。原因不同,處理方法便不同;有時要改預算,有時要改現金時間表,有時要接受某項支出值得保留。
12.4.2 再選一個原本希望退休後多做的日常,給它真實時間。例如與家人慢慢吃一次平日午飯、固定練習一項手藝,或在不趕時間時走一段適合自己的路。這些是試行選項,不是必做清單。重點是觀察有了時間後,是否真的願意投入,以及安排需要甚麼交通、體力、同伴或費用。 有些活動想起來很好,做過才知道不適合;有些普通時段,反而讓人感到自在。把兩者都記下,毋須把選錯活動視為自己不懂退休。人不一定在長假第一天便找到新的重心。安排小而可重複的體驗,通常比一次買下大量課程或器材,更容易知道自己想繼續甚麼。
12.4.3 照顧和家務也要按真實時間列入。若每星期需要陪診、採買、煮食或協助家人處理文件,這些並不是「空閒時間」。退休後可以重新分配,但不應假設離開工作的人便必然願意全部承擔。試行的日程要看見原有責任,否則新增活動只是排在一張不存在的空白時間表上。 身體活動可按目前能力和需要安排,毋須為了達成理想退休形象,突然加上過量運動。若有健康狀況或活動限制,應按適當專業建議處理。這份時間表關心的是活動能否持續融入生活,不用把每次表現變成另一項工作考核。日子留有休息,也是可以合理安排的部分。
12.4.4 到第四十五天,留下的成果應是一份有註解的普通星期:哪些時段可自行安排、哪些已有責任、哪些想保留,以及哪些事情仍只是想像。另記幾項實際費用差異。這些資料將用來改下一版生活方案,不會用作證明自己從此不會無聊、孤單或遇到財務變化。
12.5 第四十六至六十天:把職位以外的自己說清楚
12.5.1 長期工作帶來的,不只有薪金,還可能有固定作息、被需要的感覺、同事聯繫和熟悉的能力評價。離開後,即使早已盼望多一點時間,仍可能不習慣。這種複雜感受不等於當初決定錯了,也不能單憑它判定有心理疾病;值得先分清自己失去的是哪一部分。 可以把一張紙分成職位、能力與重視的事情,分別寫幾項。職位可能會結束,能力卻未必隨之消失;重視的事情也可以在另一種場合實踐。例如,喜歡把複雜事情解釋清楚,不一定只能在原有機構內做到;喜歡協作,也未必需要保留原來的職銜才有機會參與。
12.5.2 這不是要求把每種能力立刻變成副業。有人希望退休後暫時沒有客戶、沒有推廣、沒有業績壓力;有人則樂意保留少量有報酬的專業工作。先區分「想繼續做」和「需要它賺錢」,會較容易衡量是否適合。若金錢上仍依賴該收入,亦應誠實寫回財務情境。 可用把職位權限與自己的能力分開的方法作進一步整理,再選一項願意用小規模方式繼續運用的能力。先問需要甚麼資格、時間、場地和責任,並確認原有合約或身份限制是否容許。退休想像可以寬一點,實際參與仍要符合自己所在地的要求。 若正在考慮減少工作,便把理想安排說得具體:每星期幾天、哪些時段、會否接受臨時要求,以及最多願意承擔甚麼責任。不要只寫「輕鬆返工」,因為對僱主、客戶及自己,這句話可能有不同意思。能否取得該安排,要按真實工作機會確認;它不是只憑意願便成立的收入來源。
12.5.3 也可以檢查,自己是否把所有有價值的事情都換成產出。學習、陪伴、整理生活或照顧身體,不一定每天都有可展示的成果。若一個上午沒有完成計劃便感到內疚,可以先問那個標準從哪裏來,是否仍適合現在的生活。這樣觀察自己,能讓時間安排更貼近真正需要。 相反,若太多空白令人不舒服,也不用勉強自己接受完全沒有規律。可以保留起床、出門、吃飯或學習的幾個固定時間,讓其餘部分較有彈性。規律與自由可以同時存在;關鍵在於安排是否由自己理解和願意承擔,而不是把舊工作的全部要求原封不動搬回家。 這一階段可留下三句較具體的自我描述:「我仍想運用哪項能力」「我願意承擔多少責任」「我想保留哪一段不必證明成績的時間」。答案可以暫時,也可以改變。它們的用途是協助下一個選擇,不是替自己找一個新的固定身份,把未來又綁在另一個必須表現良好的角色上。
12.6 把聯繫排進日常,亦尊重自己需要獨處
12.6.1 離開工作後,原本自然發生的見面可能變少。午飯時有同事一起吃、走過辦公室便能說幾句,這些聯繫不需要特別約;退休後卻可能要主動安排。意識到這個轉變,不代表每個人都會孤單,也不表示喜歡獨處的人有問題。需要比較的是自己願意擁有的聯繫,與實際日常是否接近。 澳洲一項追蹤170名近期退休者的社會認同與退休適應研究,發現維持及建立群體連結與自評健康、生活滿意度相關。這是觀察研究,不能證明參加活動必然改善健康,也不能把澳洲樣本的關係直接當成香港人的預期效果。它提供的是值得留意的方向。
12.6.2 群體連結不一定指大型聚會。可以是持續學習的一小群人、固定一起活動的同伴,或原有朋友之間仍有共同事情。重要的是自己是否感到參與有意思,而非每星期見了多少人。把日程排得很滿,仍可能缺少真正想談話或可以求助的對象;聯繫的功能需要分開看。 可先分清陪伴、談心與實際支援的不同需要。有人適合一起散步,有人能聽較私人的煩惱,也有人願意在需要時協助處理事情;同一個人不一定承擔全部角色。寫下目前有哪些可靠聯繫,以及希望補足甚麼,比把朋友數目當成分數更實際。
12.6.3 對已移居海外的人,原有香港朋友可能仍然重要,但時差、工作及照顧責任會影響聯絡。可以商量一個雙方負擔得來的節奏,而不是期待隨時有人回應。同時,在日常居住地慢慢建立能一起處理普通生活的聯繫,也有實際價值;兩者可以並存,不需要用其中一邊證明自己屬於哪裏。 身在香港可先查香港公共圖書館的活動資料,按地區和月份找講座或工作坊,再核對對象、地點及報名方式;海外讀者則可向所在地圖書館或社區機構查詢。選一個願意重複參與的項目,參加後再看交通和相處是否合適。不合適可以換,不必把它視為自己不擅社交。 也要給聯繫時間發展。一次活動不一定立刻變成熟悉關係;見過幾次、知道彼此的節奏,才可能願意再約。可以先從清楚而小的邀約開始,例如下星期同一時間再走一段路,讓對方有容易回應的選項。邀約清楚,也讓彼此較容易安排。
12.6.4 獨處也可以有自己喜歡的用途。閱讀、練習、休息或一個人活動,不需要全部被社交填滿。需要留意的是,自己是否仍能在想求助時找到合適的人,以及聯繫減少是否已影響想過的生活。若出現持續困擾並影響日常,應尋求適當專業協助,不必要求一個興趣班解決所有事情。
12.7 第六十一至七十五天:把家庭分工談成可試的安排
12.7.1 到了這一階段,應已有實際開支與生活觀察,可以拿它們來談,而不是只討論抽象的退休夢想。先各自說一項試行中喜歡的部分和一項困難,再談需要改甚麼。讓兩個人都有完整表達的機會,避免較熟悉財務的人,只用數字宣布其他人應該怎樣生活。 可先從共同生活費開始:哪些費用對其中一人有特殊意義,哪些只是沿用習慣,哪些確實沒有調整空間?談保留某項支出時,說出它支持甚麼日常;談減少時,也說出會失去甚麼。這樣較容易比較選項,而不是把一方標成太慳、另一方標成太花錢。
12.7.2 再談家務、照顧和獨處。退休者在家時間較多,不等於全天候有空;仍在工作的一方,也可能有自己的壓力。可以先安排兩星期的具體分工,再回看是否公平、是否需要外來協助。試行時記下真實時間,比憑感覺爭論誰已經做得比較多更容易找到可改的地方。 若一人想留港、一人想多住海外,先寫出各自最不想失去的東西。可能是與家人接近、熟悉的醫療、可以自行出門,或安靜的居住環境。這些需要未必互相排斥,但可以令某些安排比較難。把它們和兩地固定費用放在一起看,才知道分歧是金錢不足,還是選項尚未設計好。 照顧責任也要讓相關的人有聲音。不能只因家人住得近,就在試算中把他的時間當成沒有上限的免費支援。可詢問他能協助甚麼、甚麼時候不行,以及需要如何分擔費用。若對方暫時不能承諾,便保留這個限制,不要把未獲同意的安排填成已解決。
12.7.3 遇到對退休日期的不同意見,可以把日期與原因分開。擔心的是固定收入停止,還是擔心日常失去節奏?希望早些離職,是想要更多相處、較少壓力,還是身體已難以負荷?原因不同,可能有不同的過渡方案。不要急着用一個日期要求所有問題同時得到答案。 最後,把談妥的內容寫成一個小而清楚的安排:誰負責甚麼、何時開始、試多久、甚麼時候再談。若仍有分歧,也可記下下一次需要的資料。這不是家庭合約範本,亦不代替法律安排;它只是讓日常討論能繼續,而不必每次從同一個爭議重新開始。
12.8 第七十六至九十天:選下一步,不替三十年作一次承諾
12.8.1 先把財務底稿更新一次,但只改有新依據的部分。實際開支不同,就寫明原因;某項收入期限已確認,就改日期;生活試行顯示某項節省不願意持續,就把原費用放回。不要因希望看到某個退休年份,而提高回報、減少通脹或刪去照顧費。這樣做只會改畫面,不會改善往後生活。 再檢查近期支付是否有着落。未到可用日期的資產沒有提早使用,年度賬單和流動款項已配合,短期收入停止後的缺口亦有顯示。若其中一項仍未成立,就先研究能否用較少改動處理。問題可能只需要重新安排付款,也可能需要調整工作和退休時間;兩者不應混為一談。
12.8.2 然後看生活試行。自己希望保留的日常,是否真的有位置?家務與照顧是否已商量?是否有願意持續的活動及聯繫?這些問題沒有統一分數,也不要求全部做到理想狀態。要找的是目前最影響下一個決定、又可以具體改善的部分,避免再用一個巨大目標令自己難以下手。 下一步可以是維持原工作一段時間,同時處理明確缺口;也可以是研究真實可行的較少工時,繼續試預算;若重要條件已核實,則可進一步比較較大的改變。這些是不同方向,不是高低等級。選擇暫時不離職,可以來自清楚判斷;選擇改變,也應知道仍會承受甚麼不確定。 對較難回復的決定,另做一次專門查核。例如出售住所後在哪裏住、提取資產的實際條件、放棄某份收入後能否再取得,以及新居住地的資格問題。不要因九十天到了,便讓所有決定一起發生。能分期處理的事情分期處理,會較容易看見每個改動帶來的結果。
12.8.3 到了第九十天,可以留下一頁決定紀錄:目前選甚麼、根據哪些資料、接受哪些代價、哪些問題仍未解決,以及何時再看。若沒有選擇立即退休,這頁仍然有用;它會防止幾個月後只記得「當時好像不夠錢」,卻忘記真正卡住的是哪一段時間、哪項資格或哪個生活安排。 再替未完成工作排下一個可執行的動作。把「再研究退休」改成「取得該項收入的終止條款」,把「多些社交」改成「與一位願意聯絡的人商量下次見面」。動作不必大,但要能知道是否完成。這種具體程度,能讓計劃離開閱讀和收藏資料的階段,開始為生活提供幫助。
12.9 之後怎樣回看,才不會每天重新擔心一次?
12.9.1 往後可按自己的安排定期比較實際收支,也在工作、居住、健康或家庭責任有明顯變化時重看。這不是要求每天重算退休成功率。檢查的頻率應配合付款和決定需要;若只因短期市場消息便反覆改動整份人生安排,資料可能增加,判斷卻未必更清楚。 回看時先問,是實際生活變了,還是假設需要更新。租金增加、收入停止或新增照顧需要,屬於實際改變;改用另一個回報情境,則屬模型改變。把兩者分開,可以避免每次結果不同都以為自己先前算錯,也讓家人知道為甚麼這一次需要重新討論。 遇到超支,先找原因和持續時間。偶爾一次已預留的維修,不必當成整份計劃崩潰;連續出現、原本沒有計入的必要費用,則值得修訂。遇到結餘較多,也先看年度賬單是否尚未到來。真正需要留意的是持續偏離,以及它對核心生活和未來選擇造成甚麼影響。
12.9.2 也要留下生活面的回看。某項工作開始侵佔原本想保留的時間,某個住所有了不方便,或照顧分工需要調整,都可以是修改計劃的理由。財務上尚可支付,不表示任何安排都應無限延續。能夠說出甚麼改變了,才較容易找到對應方法,而不是把所有不舒服都歸咎於退休本身。
12.9.3 原書的結論較偏好基本需要與可調整部分分開安排,以及持續現金流的思考方式。本文保留這些啟發,也保留必要的質疑:收入仍有風險,模型仍有條件,生活亦不會永遠維持第一次寫下的版本。讀到最後,應帶走的是一套可以核對和修改的方法,並知道何時需要進一步查證及協助。 退休安排最終要落在普通日子:賬單有人明白、需要時款項可用、家人知道怎樣商量,自己亦有願意投入的事情。這些工作不會在某個星期一次完成,但可以逐步累積。讓下一個選擇比上一個多一點依據,並替後來的自己留下調整空間,便是這九十天可以做到的實際進展。
把數字算清楚,也把想過的日子說清楚
一份退休計劃值得信任的地方,在於它容許你看見不足,也容許生活改變後重新安排。先把必要支出、資產可用時間和收入風險理清,再留一點空間試過想要的日常。喜歡工作,可以研究怎樣繼續;想慢下來,也可以逐步準備。與家人談清楚需要,保留能求助的聯繫,照顧仍可活動的身體,這些都會影響錢能換來怎樣的生活。下一個決定未必是立即退休,可能只是讓未來多一個可以承受、也願意選擇的方向。
參考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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