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期用藥的跟進,也要把營養風險看清楚。
長期服用二甲雙胍(metformin),值得在覆診時主動問清B12監測安排,但不能把答案簡化成「過了50歲,每年都要驗一次」。有新症狀時應及早評估;沒有症狀時,則要連同用藥年期、劑量、其他風險及個別產品說明,決定是否需要定期檢查。驗出不足,也不等於應自行停掉控制糖尿病的藥。
若新出現或逐漸加重的手腳刺痛、異常疲倦等情況,應及早聯絡醫護,不要只等原定的年度覆診。英國MHRA的藥物安全提醒指出,這些表現可能與B12不足有關,也可能有糖尿病或其他原因。單憑感覺不能分辨;把它一概歸為「年紀大」或「糖尿腳」,容易漏掉需要處理的問題。
血糖跟進與B12跟進,回答不同問題
服藥多年的人往往熟悉血糖報告,卻未必知道上次抽血包括哪些項目。血糖控制與糖尿病患者的B12狀況並不是同一回事:前者的數字理想,不能用來確認後者足夠;另一方面,正在服用二甲雙胍,也不代表已經有B12缺乏。覆診的重點,是把需要知道的問題問準。
站內的血糖6.6與日常飲食、運動指南討論血糖數字的情境與生活安排。本篇則聚焦一項長期用藥的營養風險:原有糖尿病照顧繼續進行,同時釐清是否需要額外檢驗、由誰解釋結果,以及之後如何跟進。兩者可以一起管理,不必互相取代。
香港警示為何沒有一個人人相同的時間表?
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在2024年9月9日發出的二甲雙胍新警告信,要求註冊產品加入適當警告,並列出兩套可接受的相關寫法。理解這個背景,便知道網上看到的「定期」與「每兩至三年」,未必是在說兩條互相矛盾的規則。
其中一套寫法強調:劑量較高、治療時間較長,或本來有B12不足風險的人,出現低B12的機會增加。懷疑不足,例如出現貧血或神經病變時,應檢查;有風險因素的人,可能需要定期監測。這套寫法本身沒有替所有使用者定下一個相同間隔。
另一套可接受寫法則把「每年量度血液學指標」與「每兩至三年量度B12」分開列出。前者不能直接讀成每年必須驗B12;後者也不能用作已有新症狀的人繼續等候的理由。這是警告文字中的一種安排,實際仍須核對自己的產品,以及醫護對症狀和風險的判斷。
若舊報告沒有帶在身邊,可以先記下大約檢驗日期和服務機構,問清如何取得資料。無須因為記不清就推斷自己從未檢查,也不應假定每次抽血都包括同一項目。先確認已有甚麼,才能討論是否需要再驗,避免不同地方各做一部分,卻沒有合起來看。
因此,問「我去年已抽血,是否已驗過B12?」比自行猜測更有用。可以請醫護指出報告上的檢驗名稱,再確認當時的結果與下一次安排。血液常規與B12並非同一檢驗;有一張「驗血正常」的摘要,未必足以回答自己想問的問題。
目前英國Merck的Glucophage產品特性摘要亦採用按症狀及風險考慮B12監測的寫法。這是核對現行產品資料的一個例子,不能當作香港每一盒不同品牌、配方或複方藥物的個別說明。香港讀者可帶實際藥袋或包裝,請藥劑師協助確認成分及適用資料。
研究支持留意風險,卻沒有證明人人每年驗最好
這項警示不只是由個別病人的經驗而來。2010年發表於《BMJ》的隨機安慰劑對照試驗,納入390名本來已用胰島素治療的第二型糖尿病患者,比較加入二甲雙胍與安慰劑,追蹤約4.3年。隨機分組有助分辨藥物影響,與單看服藥者是否較常缺乏B12不同。
按研究所用的B12缺乏定義,二甲雙胍組的累積風險比安慰劑組高7.2個百分點,95%信賴區間為2.3至12.1個百分點。這是整段研究期間的組別差異,不是每年增加7.2%,也不是香港每名使用者的個人機率。它支持把B12放進長期用藥照顧,不能直接替讀者定出驗血日期。
解讀也要保留限制:研究對象是已用胰島素的人,未必代表所有二甲雙胍使用者;結束時可取得的樣本少於原來人數,主要分析對缺漏資料用了上次觀察值延續的方法。研究量度血液指標,亦沒有直接比較每年驗與每幾年驗,能否更有效避免神經損害。合理的監測需要臨床判斷,不能只由一個研究數字推算。
50歲後,要把哪些資料一起看?
年齡讓長期用藥的問題更切身,卻不是一到生日就自動增加檢查的開關。同樣服用二甲雙胍,有人剛開始治療,有人已用了多年;有人原來B12較低,有人另有吸收問題。帶着這些差異討論,才比單問「我這個年紀要不要驗」更接近個人的需要。
MHRA列出的風險包括原來B12在正常範圍的較低端、腸胃吸收問題、曾接受胃腸手術,以及飲食中缺少B12來源等。某些同時使用的藥物,例如質子泵抑制劑及秋水仙鹼,也值得在藥物覆核時交代。這些資料不是讓人自行停另一種藥,而是協助醫護看完整體情況。
「我有吃肉」仍不是排除用藥相關風險的充分答案;同樣地,少吃動物性食物的人,也不應把所有問題只歸因於二甲雙胍。攝取與吸收可以同時影響狀況。健康老化的日常飲食安排可幫助檢視整體營養,但多吃某一類食物,不能代替已懷疑不足時的評估。
兩位同齡讀者可以有不同討論重點:一位剛開始用藥、沒有不適,另一位用了多年,又有減少進食或其他吸收風險。這不是替兩人排出固定先後次序,而是說明「50歲後」只提供生活背景。是否現在檢查、下一次怎樣安排,仍要回到各自資料,不能互相抄一個時間表。
準備藥物資料時,最好帶齊正在使用的藥袋,或清楚的包裝照片。記下開始使用的大約年份、現時處方,以及近期有否轉藥;若是複方藥,不必憑記憶判斷當中有沒有二甲雙胍。藥名、劑量和用途由醫護確認,比用藥丸顏色或「飯後那粒」溝通可靠。
沒有症狀的定期跟進,與新症狀的評估要分清
沒有症狀的定期跟進
沒有不適時,可以在原定覆診提出:「按我的用藥時間和其他風險,是否需要定期驗B12?若需要,這個間隔的理由是甚麼?」這讓檢查與預先想回答的問題連起來。即使今次不安排,也可問清哪些變化需要提早聯絡,而不是只得到一句含糊的「下次再算」。
出現新症狀的評估
有新症狀時,則要交代何時開始、是否持續或加重,以及對走路、工作和睡眠的影響。不要先等湊齊一整套表現,才覺得值得提起。英國NICE的B12缺乏指引亦提醒,不能單因沒有貧血或紅血球變大,就排除B12缺乏;症狀與風險需要一起評估。
醫護可能先安排B12相關檢驗,再按結果和臨床情況決定是否需要其他評估。對讀者而言,最重要的是知道今次檢查的目的,而不是自行選購一整套昂貴檢測。結果如何解讀、是否需要補充,以及何時再評估,應有連貫安排,不能只收到一個高低標記就結束。
若已自行購買B12、綜合維他命或接受相關注射,也要把名稱和用量告訴醫護。NICE指出,這些製品可能影響B12檢驗的解讀。準備檢驗時應先商量,避免自行加量來「改善報告」;若醫護已開始必要治療,也不要為了追求一個未補充的數字而擅自中斷。
確定不足後,要有兩條接得上的跟進線
一條線是處理B12不足,另一條線是保留合適的糖尿病治療。香港警告的風險導向寫法指出,只要二甲雙胍仍能耐受、沒有禁忌,應繼續治療,並按現行指引糾正B12不足。這不是「無論發生甚麼都不能停藥」;其他病況與用藥安全仍要另行評估。
NICE對藥物引起的B12缺乏,建議按臨床判斷及個人意願選擇口服或肌肉注射補充,並在適當時覆核相關藥物是否仍需要或可以更改。其委員會沒有證據支持其中一種補充途徑對這類缺乏一概較好。讀者毋須先替自己選定注射或大劑量產品,而應問清治療目標與跟進。
若正在用的藥物之後由醫護更改,B12補充是否仍需要,也應一併覆核。不要把第一次處理理解成往後永遠照辦,亦不要見下一次數字回升便自行結束。症狀、可能原因和持續用藥情況,才是連接兩次覆診的線索。
二甲雙胍也常出現在抗衰老新聞。站內長壽研究與二甲雙胍的人體證據討論的是另一個問題:健康人士能否從研究藥物得到抗老效益。這不能移來作為糖尿病患者自行開始或停止治療的理由。已經有明確治療用途時,應把副作用風險納入管理,而不是單憑一篇正面或負面新聞作決定。
讓下一次覆診得到可執行的答案
假設一位五十多歲讀者服藥多年,最近開始覺得腳趾刺痛,又不清楚上次是否驗過B12。他帶去的重點可以是實際藥物、症狀開始時間與舊報告,並直接說明這次想釐清是否需要檢查。這個例子不是診斷:醫護仍要辨別其他原因,不能看到「二甲雙胍加刺痛」便直接下結論。
若由家人陪同覆診,可以預先商量誰負責帶藥袋、誰記下醫護解釋。本人仍可直接表達最困擾的變化,避免整段對話只圍着報告上的箭嘴。記錄也不用複雜:寫下今次處理甚麼、下一步找誰,以及需要帶回哪些資料,已較容易在兩次見面之間接續。
檢驗若已安排,可在離開前問清結果怎樣通知、由誰解釋,以及沒有收到回覆時如何跟進。若同時在不同診所取藥或驗血,也可詢問怎樣把資料帶回主要照顧自己的醫護,減少只看到其中一段的情況。這些是可以向服務提供者確認的安排,不應假定所有公私營服務流程相同。
安排好一次檢查後,也可留下重新檢視的時機:藥物更改、出現新症狀,或原來飲食與腸胃情況改變時,要把新資料帶回討論。這不是要求每次變化都自行加驗,而是讓原本的計劃有機會更新。沒有檢查目的與後續處理,再密的時間表也難以真正解除疑問。
擔心長期用藥的風險很自然;反覆自費加驗,卻未必令問題更清楚。站內中年健康監測與焦慮提醒我們把監測連到用途與跟進。對B12而言,一個有理由的檢查間隔、一個症狀改變時的聯絡方法,以及有人負責解釋結果,通常比單把「每年驗一次」寫在日曆上更完整。
把B12監測,接回自己的用藥照顧
長期使用二甲雙胍,B12值得納入覆診討論;何時驗、多久驗一次,要按症狀、風險及實際產品資料決定。「每年驗血常規」不等於「人人每年驗B12」,已有新症狀也不應只等下次例行檢查。
下一步可先整理藥袋、舊報告與近期變化,問清檢驗目的、結果跟進和提早聯絡的情況。若確定不足,讓B12處理與合適的糖尿病治療接得上,比自行停藥或先買補充劑更能回應真正的問題。
參考資料
- Medicines and Healthcare products Regulatory Agency. Metformin and reduced vitamin B12 levels: new advice for monitoring patients at risk。2022年6月20日。
- Morales-Brown L. What to know about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diabetes and vitamin B12。Medical News Today,2023年9月1日;Kelly Wood醫學審閱。
- 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。New Warnings for Metformin。2024年9月9日。
- Merck. Glucophage 500 mg film coated tablets — Summary of Product Characteristics。emc於2025年12月22日更新;2026年11月1日查閱。
- de Jager J, Kooy A, Lehert P, et al. Long term treatment with metformin in patients with type 2 diabetes and risk of vitamin B-12 deficiency: randomised placebo controlled trial。BMJ,2010;340:c2181。2010年5月20日發表。DOI:10.1136/bmj.c2181。
- National Institute for Health and Care Excellence. Vitamin B12 deficiency in over 16s: diagnosis and management。NICE guideline NG239,2024年3月6日。2026年11月1日核對現行PDF。

